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一年来,州林业和草原局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工作部署和州委、州政府对林草工作的具体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以深入推进“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为动力,担当作为,克难奋进,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全力推动全州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底,全州完成营造林33.36万亩,完成义务植树1086.85万株;全州森林覆盖率达70.01%,与去年相比持平,森林蓄积量达1.26亿立方米;完成林业草原产业总产值268.4亿元,比去年243.04亿元增长10.43 %,农民人均林草收入达5463元,比去年4269元增长28%。
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资源保护不断加强。一是全面推进林长制改革。成立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制定了《楚雄州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确保林长制工作有序推进。下发了《楚雄州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成员单位督导挂钩联系县市林长制工作的通知》《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处级领导挂钩县市联系林长制工作的通知》,加强对10县市进行全面督促指导,确保了林长制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2021年11月4日,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楚雄州省级林长李玛琳率省级相关部门到我州调研林长制工作,对楚雄州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成效给予了高度肯定。二是严格执行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政策,森林资源消耗显著降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州共办理林木采代许可证6963份,完成采伐林木蓄积21.99万立方米,占年森林采伐限额205.65万立方米的14.5%,全州森林资源得到了切实保护。三是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破坏森林资源问题,确保森林资源管理秩序持续向好,不断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2021年,全州共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行政案件460件,已办结443件,结案率为96.3%。其中:盗伐林木案件12件、滥伐林木案件111件、违法使用林地案件183件、毁坏林木林地案件106件、非法收购加工运输木材案件8件、违反森林草原防火法规案件28件、违反野生动物法律法规3件、其他行政案件9件。四是认真开展草原基本状况调查试点工作。以国土三调图斑为基础,对楚雄市10.3万亩、5399个图斑进行现地调查。稳步推进草原监测评价工作,编制了《楚雄州2021年度草原监测实施方案》,进行了常规监测点、固定监测点的草原返青监测,编制了年度监测报告实地调查表、监测报告、实地照片等,及时掌握了我州草原动态情况并报送省林草局。
全面组织草原普法宣传,不断加强草原管理业务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练习,进一步提升全州草原资源管理水平。五是强化督察整改,着力落实配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州林草局牵头办理交办的11件群众投诉举报件已全部整改完成,并通过州级验收。认真落实州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全面完成紫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三峰山洲级自然保护区南华县片区“绿盾2017”“绿盾2018”“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39个遥感点位所有问题整改。扎实开展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整治,组织开展“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检查,强化问题排查,巩固历年整改工作成果。加强社区与自然保护区联防联控,推进社区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积极开展2019-2020自然保护地变化图斑核查,完成全州8个省级风景名胜区问题排查整改,认真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点位核查和紫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重点问题督办,不断加大2021年“六·五”环境日宣传力度,切实加强保护地监管。
(二)生物多样性保护成绩突出。一是扎实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持续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专项行动,全年共侦破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04件,收缴野生动物及制品1011头(只)、救助放归自然野生动物664头(只),涉案总金额62.35万元,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争取省级保险经费195.4万元,积极开展2021年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工作,截至目前,已理赔170.61万元;实施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2个,申报省级财政资金极小种群野生植物项目5个,到位资金114万元,申报中央财政林业发展资金入库项目12个,进一步强化我州野生动植物保护基础;认真安排部署全州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持续开展野猪非洲猪瘟、野鸟禽流感等野生动物疫情监测,确保全州野生动物安全。二是全力做好COP15相关工作。配合中央电视台、省电视台开展绿孔雀等野生动植物影像拍摄,配合省林草局做好“极小种群保护边会”筹备工作,配合州委宣传部做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楚雄新闻发布会专场的相关工作,筹办了楚雄州鸟类线上摄影展,拍摄制作《追寻绿孔雀》3集在楚雄电视台播出,为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出台了《楚雄州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积极争取申请创建哀牢山国家公园”事项。对哀牢山、雕翎山等18个自然保护地的勘界成果进行论证,并向省级上报了两个批次勘界成果。组织完成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期建设工程、2013年能力建设项目州级验收。督促楚雄市、牟定县、大姚县完善紫溪山自然保护区和化佛山、昙华山风景名胜区规划,配合禄丰市开展禄丰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评估。四是抓好湿地保护修复。组织开展第25个“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向群众传播湿地知识。督促永仁县落实省级反馈自然湿地面积减少问题核查,按照要求报送报告并配合省林草局实地核实。开展省级重要湿地监测评估,落实省州美丽河湖涉林草建设任务,督促县市按照《楚雄州美丽河湖建设林业和草原行动计划(2020—2023年)》,推进美丽河湖建设。
(三)生态保护修复稳步推进。一是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全年完成营造林33.36万亩,完成率达111.2%,完成义务植树1086.85万株,完成任务数960万株的113.21%。深入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州已有6个县市开展了“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公益募捐形式的尽责活动,全年共有86600人次参加募捐,累计捐款397.34万元,在城镇周边和公园完成义务植树289亩,种植乔木15229株。二是扎实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和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程,完成森林管护面积3341.32万亩,分流安置森工企业职工633人,聘用护林员4474人,生态护林员5899人。完成天保管护资金7012.66万元,完成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0135.18万元(其中:兑现资金6056.64万元,管护资金4078.54万元),完成率达51.22%,完成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4037.85万元。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1.03万亩、完成陡坡地生态治理0.6万亩,完成率达100%。三是持续推进美丽公路建设,共完成美丽公路绿色廊道工程建设10199亩,现绿色廊道建设项目已经进入后期管养,并做好移交地方后的后期管护措施,确保绿色廊道建设成效。四是认真组织实施草原生态修复试点项目和退耕还草项目。完成退化草原生态修复试点项目3.5万亩,积极开展永仁县0.3万亩草种基地建设,实施完成退耕还草项目0.06万亩,目前已通过省级验收合格,资金已全部兑现到农户。五是巩固森林城市(县城)创建成果,楚雄市成功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目前正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指标体系,查缺补漏,巩固楚雄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六是扎实开展森林乡村认定。全州28个村荣获“国家森林乡村”称号,278个村荣获 “省级森林乡村”称号,森林乡村数量排名全省前列。七是扎实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完成了122株一级古树名木的挂牌保护工作,现正在进行二级古树667株、三级古树3081株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工作。八是扎实开展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积极编制、规划和上报省发改委楚雄州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可研报告及相关计划,项目建设规模303.91万亩、项目总投资18.71亿元,目前可研报告已报省发改委立项入库。九是稳步推进储备林建设,涉及姚安、禄丰、元谋、牟定、双柏5个县市“四个一百”储备林建设项目完成投资28910.01万元,占投资计划37031万元的78.07%;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实施的楚雄市已融资贷款6亿元,完成项目建设投资7.2亿元,目前正在申报3亿元的政府专项债券工作,大姚县完成投资349.4万元;采用PPP模式实施储备林项目的姚安、武定、元谋、牟定、禄丰、双柏6个县市完成投资33694.31万元,占投资计划41131万元的81.92%,完成植树31375.87亩。
(四)林草产业发展持续推进。一是持续推进以核桃为主的特色经济林产业、以野生菌为主的林下经济产业、以木材加工为主的木材林产业、以松香为主的林化工产业和以林木种苗花卉为主的五大产业共同发展,促进林农增收致富。二是争取项目补助资金120万元,在大姚佳和、楚雄市光耀2家核桃收购加工企业实施核桃机械加工一体化示范项目,目前,项目已实施完成投入使用。三是积极争取省专家特派团落地大姚开展“科技和产业结合、科技为产业服务”活动,目前对大姚核桃产业帮扶专家团队已经进驻,争取科技配套资金200万元,组织实施了大姚核桃科技示范项目。四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议精神,着力打造野生菌保育基地,目前已完成了野生菌保护区的区划工作,全州共区划野生菌保护区1169.9万亩,完成了2021年全州野生菌保育基地建设215.6万亩,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会3次,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五是配合州政协深入到大姚县、南华县、楚雄市的部分乡镇、企业开展核桃产业发展调研。前往大理州漾濞县、永平县,保山市昌宁县,临沧市凤庆县、永德县、云县等全省核桃产业“一县一业”示范县、特色县的部分乡镇、企业就核桃产业进行了考察学习,为进一步加快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出谋划策。六是积极组织林草企业参展,强化品牌建设,积极组织7户林草企业参加省林草局在大理永平举办的云南省森林生态产品原产地活动,3户林草企业参与省林草局与浙江省林草局主办的“第14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并共同举办了“2021年云南森林生态产品助力乡村振兴义乌专场推荐会”,通过参展,进一步扩大我州林草产品的市场影响力。七是依托国内知名和本土电子商务销售平台,以具有“三品一标”等认证的林草绿色食品为主打商品,加强与大型互联网企业和电子商务平台合作,着力打造全州林草产品贸易和产业发展变速器。目前全州以林草产品销售为主的电子商务公司有24户,从业人员达300多人。
(五)灾害防控成效明显。一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切实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林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年度考核中州林草局被州安委考核为“优秀”等次。二是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继续推进野外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州共投入使用的森林草原野外视频监控点达到526个,监控覆盖率达76%,计划用三年时间建成具备烟雾识别、自动报警、红外监控和火点定位功能的双光谱智能化摄像头369个,进一步提高监测预警响应能力。目前我州正有序推进野外视频监控智能化先行试点建设,第一批127个摄像头升级改造工作正在进行中。扎实开展野外火源治理等专项行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减少了森林火灾发生。2021年,全州共发生森林火灾4起,其中一般森林火灾2起,较大森林火灾2起,过火面积253.9公顷,森林受害面积61.42公顷,受害率0.027‰,森林火灾次数和受害率仅占控制数的2.8%和3%。三是扎实开展林草有害生物防治。一年来,全州共发生各种林业有害生物面积28.76万亩,发生率为1.02%,共防治各种林业有害生物面积28.29万亩,防治率达98.35%,无公害防治面积27.85万亩,无公害防治率达98.44%,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100%。
(六)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升。一是扎实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落实8名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进驻2个乡镇3个村委会开展工作,组织151名挂包干部捐款1.94万元,对196户扶贫结对户和9名工作队员进行慰问,落实资金2.05万元,牵头组织5名科技人员,深入工作队员驻村的乡村振兴工作联系点,开展“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忧、办万家事”活动,培训生态护林员政策、公益林森林管护及核桃、花椒种植管理、采收、初加工等业务技能,技能培训15场次714人,进一步提高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技能水平。全年投入生态建设项目资金16004.93万元,惠及低收户61362户192914人。积极组织开展核桃、花椒、野生菌产业科技培训,规范以核桃、花椒、野生菌等为主的林草产业种植和加工,为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群众增收脱贫奠定了坚实的保障基础。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州林草行业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在线受理、网上申报,2021年共办理行政许可48件(其中:涉及临时占用林地34件,涉及野生动植物14件)。全面启动林业立法工作,草拟形成《条例(初稿)》和起草说明,编印了《条例》修订资料汇编,开展了立法调研和集中修订。三是依法提供林地要素保障。2021年,国家,省、州、县市林草局共审批征占用林地项目271个(永久征占用林地项目150个,临时征占用林地项目82个,林业生产服务占用林地项目39个),审批面积1070.349公顷,预计拉动全州固定资产投资181.1亿元,共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9606.7257万元,最大程度保障我州道路交通、水库水利、电站电网、城市建设等重点基础、民生项目依法使用林地。
(七)依法治林有力推进。一是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林业和草原相关法律法规,累计向市民发放林草法律法规和林草保护建设相关资料2000多册,宣传单和宣传图片3600多张,为加强依法治林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二是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及时调处林权纠纷,不断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2021年共收到信访件10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达100%。三是扎实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将平安创建工作与林草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在局机关积极开展“学习型机关”、“文明单位”、“平安楼院”、“平安家庭户”等活动,全局干部职工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坚持“林区治安稳定,森林资源安全”工作方针,充分利用护林员网络,广泛宣传林草法律法规和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要求,林区群众遵纪守法意识不断提高,林区治安环境不断优化。四是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以构建完备的林草现代化治理体系为目标,以平安林区建设工作为载体,积极构建和谐立体林区联防体系,通过打防并举,确保了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五是狠抓林草行业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楚雄州林草行业领域常态化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林草行业专项整治,以森林督查、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持续排查整治林草行业领域存在的破坏林木、毁林开垦、违法违规占用林地等问题。有力打击治理林草行业乱点乱象问题,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增强群众依法办事意识,切实提高林草行业治理能力,持续净化林草行业环境,为全州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八)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一是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上下功夫,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州委具体要求落细落实。二是扛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层层压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建立健全明责知责履责尽责机制。局党委主要领导与各科室、各单位及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签订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7份;组织开展“两个责任”专题约谈212人次,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次,讲授专题廉政党课16场次,推动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三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楚雄行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工作任务,坚决全面彻底如期高质量抓好巡视巡察等各类发现问题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四是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党委实施办法,坚决纠治“四风”,2021年,我局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及督检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减少25%、12.77%、 和50%,“三公”经费支出比去年大幅缩减。坚决彻底肃清白恩培、仇和、秦光荣等余毒流毒及杨红卫、侯新华等案件的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防控、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等活动,积极营造林草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年来,全州林草工作虽然成效明显,但仍然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一是生态保护修复难度大。全州生态系统比较脆弱,现有荒山荒坡立地条件差,造林绿化难度大,造林成本较高且见效缓慢,争取国家、省级层面项目资金支持少,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州生态修复治理的实施和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任务艰巨。二是森林资源管护压力大。全州森林和草原资源质量不高、总量不足、分布不均、生态功能发挥不强,随着全州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矛盾突出,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特别是森林公安转隶后,不再直接办理林业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职权内的行政案件,而林业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因缺乏专门的执法机构、专业的执法队伍和专用的执法装备,无法及时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案件,给依法有效保护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等生态环境资源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困难和问题。三是林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还不高,还处于一产经营粗放,产量低、品质差,二三产发展滞后的状况,全产业链发展的格局尚未形成,林草产业“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的状况突出。四是林业基础保障能力薄弱。部分县市、乡镇林草应急体系不完善,组织基础、工作基础、物质基础较差,应对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疫源疫病等灾害的能力严重不足。
三、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州林草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省第十一次、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打造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要求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楚雄行动要求,扎实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持续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深化重点改革,强化科技创新,完善林草治理体系,促进全州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计划完成营林营草面积30万亩以上,完成义务植树960万株;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发生率控制在6%以下,成灾率控制在4‰以内;争取上级投入6亿元以上;林草总产值达280亿元以上,力争农民人均林草收入达到5800元。围绕上述目标任务,2022年重点抓好以下10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全面推行林长制。一是尽快制定完善县、乡(镇)级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和村级工作计划,组建工作班子。抓紧明确各级林长及责任区,全面建立州、县、乡、村四级林长体系。二是严格实行“一村组一专管员”+“每个网格管护单元至少配置1名护林员”的源头管理模式,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处置森林草原灾害和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三是设立林长公示牌,公布责任区域林草资源概况及林长、专管员、护林员职责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建立完善林长制会议制度、林长巡林制度、工作督察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考核评价等制度,确保林长制有序、高效运行。五是从今年起,各级总林长签发年度总林长令,对重点工作任务作安排部署,号令各级林长履职尽责。
(二)全面推进生态保护修复。一是牢固树立全域绿化的理念,加快推进国土绿化和“山体增绿”行动,持续开展“三沿”区域的荒山荒地和乡村“四旁”绿化美化,促进美丽乡村和生态宜居建设;加快推广“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不断提高城乡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二是深入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和陡坡地生态治理,扎实推进天然林保护,大力实施退化草原生态修复项目、退牧还草项目,加强人工种草、草地改良建设,增加草原面积,提高草地质量。三是扎实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认真研究项目建设林地流转工作,确保储备林木材基地的规划实施落实到位,促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四是切实加大林草良种的使用和选育力度,切实提高国土绿化苗木保障能力水平。五是加强林草碳汇研究。在摸清碳汇资源本底的基础上,着力强化碳汇资源监管,严防碳汇资源低卖、贱卖,造成碳汇资源流失。
(三)扎实开展林草资源监管。一是层层落实依法治林任期目标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林地用途管理,严格落实执纪问责机制,全面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二是建立完善保护管理森林资源长效机制,持续深入推进各项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保持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三是加快推进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整改和执纪问责工作,全面完成森林督查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四是结合“国土三调”,开展草原基况调查、草原生态评价、草原动态监测、草原有害生物监测四项监测,摸清草原资源存量、质量、权属、边界等,奠定保护草原的基础。四是做好草原面积、生产能力、生态环境状况、草原生物灾害以及草原保护与建设效益等方面的监测工作,定期对草原进行科学监测,对生态变化规律进行分析研究和预测,为评估草原项目实施效果、完善草原扶持政策、监督执法等提供科学依据。
(四)着力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湿地保护修复。一是全力督促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1个问题整改,确保销号清零。扎实开展自然保护地清理排查问题整治,督促好遥感监测点位问题处理和验收、销号。二是继续推进自然保护区监测网络和监管、评估、巡护、监测体系建设,完善自然保护区人为活动数据库,完成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年度监测和管理评估工作;做好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储备、申报,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确保监测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三是结合国土三调成果和国家湿地立法、湿地保护事权划分等情况,着力抓好湿地保护修复,确保湿地总面积控制在50万亩以上。强化湿地保护小区建设管理,对标“六个一”要求,落实强化措施,巩固全州现有湿地保护小区建设成果,确保湿地保护率及全省排名保持在现有水平并略有增加。不断加强湿地资源监测,及时掌握变化情况,及时补齐工作短板,确保工作成效。
(五)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一是持续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特别是宣传贯彻落实好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物名录》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二是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宣传,继续做好楚雄州线上鸟类摄影展后续工作和2022年COP15工作。三是持续开展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指出涉野生动物保护问题整改工作,完成2021年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兑现,做好2022年保险相关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管理,加强野生动植物人工繁育利用监管,持续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候鸟迁徙保护,确保生物安全、生态安全。
(六)稳步推进林草产业发展。一是围绕优势传统产业,在抓好生态保护的同时,加大对森林康养、特色苗木、花卉、林下中药材等的培育和打造,形成有规模、有特色的林草产业体系。二是加快实施以核桃为主的提质增效项目3万亩,核桃机械一体化生产线示范推广项目8条,建设核桃科技推广示范基地3个,稳步推进核桃产业发展。三是积极推动野生菌保育基地建设,确保2022年全州完成野生菌保育基地建设230万亩以上,实现食用菌交易量10万吨,综合产值达到60亿元。四是以具有“三品一标”等认证的林草绿色食品为主打商品,加大网上“云广交”、沪滇交流合作楚雄林草电商产品的拓展销售引导工作,引导企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积极参加各类展销活动,不断加强品牌建设,提高全州林草产品市场知名度、影响力、占有率和竞争力。
(七)着力提升林地要素保障。一是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沟通,继续争取国家林地定额倾斜支持,做好做实项目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申报审批工作,保障好全州重大项目、民生项目、基础设施项目使用林地需求。二是要加强林地审批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进一步规范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及林木采伐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确保依法使用林地,保护林地资源,促进生态和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三是要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转变服务方式,主动参与项目前期选址、论证等工作,要层层严格审核把关,提升报件组件质量。
(八)扎实开展林草灾害防控。一是进一步完善基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建设,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完善火源管控机制。加快推进全州森林草原防火野外视频监控系统智能化建设,着力构建森林草原一体化防火机制,提升林草火灾综合防控能力。二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完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制,强化松材线虫病等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健全监测预报体系和防治检疫管理制度,推进联防联治、社会化防治和无公害防治。三是加强指导相关单位对巨菌草的实验以及天然草原植被恢复、人工草地建设、鼠虫病害生物防治等工作研究,切实加强草原防灾减灾工作。四是狠抓林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时刻保持底线思维,充分把握安全风险的规律特点,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全面排查风险、找准重大风险,有效化解风险,确保全年安全形势稳定。
(九)着力夯实林草发展基础。一是不断完善林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加快推进林草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监督,推进林草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强化科技支撑,加强政策扶持,增强科技引领和示范引导,不断规范林草企业、合作社管理经营,培强做大龙头企业,推进全州林草产业快速发展。三是继续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的政策、项目、资金倾斜力度,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确保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持续促进群众增收致富。四是深入推进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三个工作法”,及时研究、分析、解决林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高质量推进林草各项工作落实。五是加强林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确保从源头上化解矛盾、调处纠纷,真正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内部、消灭在萌芽状态。六是做好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工作,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巩固平安建设成果,创建平安林区。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切实提高林草行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净化林草行业环境。七是常态化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抓好林草领域专项治理,不断提高林草行业监管水平,为全州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十)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州纪委全会精神,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二是全面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实落细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提升林草系统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不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三是强化巡视巡察、审计督查等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抓好整改落实,推进问题整改。四是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严防新“四风”问题产生。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五是稳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贯彻执行党的政策、抓好工作落实的能力和水平。六是继续加强老干部、保密、宣传、安全生产、群众信访、信息公开等工作,为全州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