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州林业和草原局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部署和州委、州政府对林草工作的具体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担当作为,克难奋进,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全州林草事业呈现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2022年上半年,全州共完成营造林3.49万亩,完成任务数30万亩的11.63%,完成义务植树336.25万株,完成任务数960万株的35.03%;预计完成林业现价总产值12.7亿元,比去年同期11.09亿元现价增长15%,可比价增速9%左右。完成林草行业总产值83.4亿元,比上年同期76.51亿元增长9%;向上争取项目资金6.5亿元,完成州政府下达任务数7.17亿元的90%。
一、2022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林草改革发展深入推进。一是深入全面推行林长制。下发了《楚雄州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林长工作的通知》《楚雄州林长制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楚雄州林长制州级会议制度等6个文件的通知》《楚雄州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第一次巡林工作的通知》《楚雄州林长制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楚雄州林长制工作州级督查方案的通知》,确保了林长制工作全面推进。截至6月底,全州10县市按规定设置了林长公示牌348块,州县两级共发布总林长令20道,州级总林长开展巡林3次,其他州级林长巡林9次,人大、政协开展林长制督查2次,县市乡镇级林长巡林累计188次。6月13日,州级林长陈锐对姚安、大姚、南华开展了林长巡林工作。州县两级制定了林长制宣传方案,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悬挂宣传标语、放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共开展各类宣传200余次,广泛宣传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二是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回头看”,推进“三权分置”运行,推进集体林权有序流转、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壮大林业新型经营主体,盘活森林资源。不断加大林权纠纷调处指导督促力度,调处率达98%。认真做好集体林权改革进展情况统计工作,截至目前,全州累计流转集体林地面积118.82万亩,流转换发证3135本,农户10289户,流转金额5.89亿元。三是深入推进科学立法工作。开展了编印立法资料汇编、草拟初稿、基层调研、外出考察学习、征求意见、多次集中修订等工作,按照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的要求,起草小组将进一步找准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问题,确保高质量克期完成立法工作任务。
(二)林草资源保护不断加强。一是严格执行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政策,森林资源消耗显著降低。2022年上半年,全州共办理林木采代许可证2172份,完成采伐林木蓄积5.59万立方米,占年森林采伐限额205.65万立方米的2.72%。二是积极推进楚雄州2021年森林督查工作,2022年上半年,已办结案件432件,占立案案件总数的100%。查处违法林地面积197.19公顷,违法采伐林木蓄积1567.86立方米,罚款645.87万元。三是稳步推进草原资源监测评价工作,目前已有4个县市完成基况调查,楚雄州的实施进度居于全省第二位。定期开展草原监测工作,进行了常规监测点、固定监测点的草原返青监测,及时掌握了我州草原动态情况。认真开展2022年第一期草原变化图斑核查,目前已完成8个县市的核查,草地资源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四是加大对姚安县、楚雄市、南华县林草局和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落实遥感监测点位问题整改督办,至6月底,无中央和省督察审计反馈自然保护地存量问题和新增问题,省级反馈“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点位问题8个,正在整改2个。着力协调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断加大跟进督办力度,确保按时限要求整改销号。五是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严格执行现行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审核,禁止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规定的建设项目准入。督促各县市林草部门、自然保护地管护机构加强野外巡护,防止出现重大突出环境问题。认真组织培训,不断完善自然保护地信息,提高监督管理信息化水平。
(三)生态保护修复稳步推进。一是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2022年上半年,全州共完成营造林3.49万亩,完成任务数30万亩的11.63%,完成义务植树336.25万株,完成任务数960万株的35.03%。组织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州已有7个县市开展了“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线上捐资尽责活动,州市级领导和机关干部300余人于5月31日在楚雄州市2022年度“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组织开展了线下义务植树活动。二是扎实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和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程,完成森林管护面积3341.32万亩,分流安置森工企业职工608人,聘用护林员4411人、生态护林员5899人。完成2021年度天保管护资金兑付5373.68万元,完成2022年度天保管护资金兑付1630.55万元。完成2021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12117.2万元,完成2022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2232.39万元,完成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兑付1863.13万元。认真开展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检查验收和政策兑现工作,截至6月底,已完成39.25万亩检查验收任务,兑现资金3943.1万元。三是扎实开展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目前已完成前期作业设计初设审查工作,正组织开展施工、监理单位招招标工作,预计7月底可完成年度下达的17.2992万亩营造林任务,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26.98万亩可全面开工建设。四是组织开展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的调查评估工作,目前已完成调查评估工作,并向省林草局上报调查评估成果,为下步科学开展造林绿化工作打好基础。五是认真开展2022年2.3万亩退化草原生态修复项目(其中:种草修复1.2万亩,草原改良0.6万亩,轻度退化草地改良0.5万亩),目前该项目已进入招投标阶段。六是按照省级林草种苗质量抽检评估和州级雨季造林种苗质量监督抽查要求,切实加强种苗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对10县市2022年生态修复工程、产业建设项目中涉及造林(种草)工程任务的林草种子、苗木生产供应和使用单位种苗质量进行了检查。七是着力加强湿地保护修复,组织开展了2022年“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和湿地资源监测业务培训。认真研究湿地保护修复,组织10县市林草部门谋划保护与修复项目,向省林草局报送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内容。八是稳步推进储备林建设,涉及姚安、禄丰、元谋、牟定、武定、双柏6个县市“四个一百”储备林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0906.68万元,占投资计划的32.1%;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实施的楚雄市已融资贷款6亿元,完成项目建设投资7.2亿元,目前正在申报3亿元的政府专项债券工作;采用PPP模式实施储备林项目的姚安、武定、元谋、牟定、禄丰、双柏6个县市完成投资10906.68万元,占投资计划34000万元的32.08%,完成植树6126.41亩。
(四)生物多样性保护成绩突出。一是先后组织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世界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等宣传活动,认真配合州委宣传部开展“中国·楚雄—绿孔雀之乡”品牌打造系列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公众关爱大自然,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浓厚氛围。二是持续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专项行动,截至6月底,共查办案件38件,罚款0.66万元,清理收缴非法渔具90张(个),收缴野生动物69头(只,尾),野生动物制品25件,办理国家林草局交办的涉兰花交易问题线索2件,有效震慑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三是扎实做好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准备工作,目前已组建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方案、正在开展培训准备工作。四是持续开展野生动物野外种群巡护监测,加强观赏展示类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疫情监测,确保异常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半年来,全州未发生野生动物疫情,确保了我州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五是争取省级保费资金191万元,积极开展2022年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工作,目前正开展政府采购招投标,保险工作正常推进。六是争取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4个,总投资260万元,项目实施方案已获省林草局批准,目前项目正在组织实施。七是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共设置监测样地83块、监测样线57条,实现17个自然保护区都已至少有1块固定监测样地、1条监测样线。八是着力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全面贯彻《楚雄州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协调推进紫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牟定化佛山风景名胜区、大姚昙华山风景名胜区、楚雄紫溪山风景名胜区、元谋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和报批,《紫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获省林草局批复,《大姚昙华山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通过州级评审。大姚县完成《大姚帽台山国家草原自然公园总体规划》编制,上报草原自然公园(试点)申报相关报件。扎实推进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并上报省林草局审批。认真督促大姚、楚雄等县市进一步推进风景名胜区勘界立标,现已完成22个自然保护地勘界工作。
(五)林草产业发展持续推进。一是持续推进以核桃为主的特色经济林产业、以野生菌为主的林下经济产业、以森林康养为主的生态旅游产业、以木材加工为主的木材产业、以松香为主的林产化工产业和林木种苗花卉等产业共同发展。2021年上半年,全州预计完成林草行业总产值83.4亿元,比上年同期76.51亿元增长9%。二是争取实施核桃提质增效项目3万亩,投资600万元,目前相关县市正开展作业设计及地块落实工作;争取省级落实核桃初加工机械一体化生产线20个,资金1200万元,目前8条生产线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评审工作,项目实施主体(核桃加工企业)开展设备采购、厂房建设、设备调试阶段;落实核桃提质增效示范基地2个,目前正组织楚雄、大姚开展示范基地建设相关工作。楚雄市已开展一期核桃提质增效技术培训100人;完成楚雄州核桃产业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目前开展征求意见阶段。三是积极推进“云南省永仁县油橄榄产业科技科技特派团”项目、“楚雄州核桃提质增效推广示范林”项目和“木本森林蔬菜绿色种植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争取优质牧草巨菌草推广示范资金50万元,计划建设巨菌草推广示范基地500亩;拟申请资金400万元,向云南省科技厅申报2022年重大科技专项计划“林下野生食用菌人工促繁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着力推进林草产业规模化、多元化发展,辐射带动更多林农增收致富。四是稳步推进野生菌保育基地建设,完成了野生菌保护区的区划工作,全州共区划野生菌保护区1169.9万亩,完成野生菌保育基地建设215.6万亩。今年上半年,州财政下达野生菌保育促繁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资金300万元,目前正在开展方案编制、地块落实和项目推进工作。
(六)林草灾害防控成效明显。一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与林草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与10家局属单位签订了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认真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切实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林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二是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不断完善和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网格化、精细化工作机制,在野外视频监控网、高山瞭望台的基础上,租用4颗极轨卫星实施“天眼通”项目,在防火期对全州野外火源、火情实施全方位24小时监测,第一时间将各方监控信息推送到县市、乡镇一线,及时处置消除火灾隐患。严格执行“5项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对“五种人”落实监护责任制。严格落实预防森林火灾“十不准”、“八不烧”要求,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杜绝野外违规用火。严格执行“三先四不打”和“四个严禁”要求,把扑火安全作为底线、红线来抓,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22年防火期,全州实现森林草原火灾零发生。三是扎实开展林草有害生物防治。2022年上半年,全州共发生各种林业有害生物面积17.9986万亩,发生率为0.64%,成灾率为0.03‰。全州共防治各种林业有害生物面积17.8061万亩,防治率达98.93%,无公害防治面积17.7591万亩,无公害防治率达99.74%。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97.35%。
(七)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升。一是持续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制定《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计划》和《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定点帮扶计划》,组织干部职工捐款3.04万元,对250户扶贫结对户和8名工作队员进行慰问。持续开展“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忧、办万家事”活动,为南华县五街、马街镇3个帮扶联系点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63.89万元,并提供《楚雄州核桃提质增效技术》科普读本600册,进行科技宣传,提高农户的技术水平。全州完成生态建设项目投资8003.22万元,其中投入定点帮扶户资金4344.68万元,惠及脱贫户114526人。二是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努力推行“一颗印章管审批”,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截至目前,共办理在线审批15件。三是依法提供林地要素保障。截至2022年6月30日,国家、省林草局批准永久征占用林地项目105个、面积595.7979公顷,共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5499.5101万元;州林草局批准临时占用林地项目7个、面积26.9242公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82.1332万元;县市林草局批准临时占用林地项目16个、面积40.4785公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298.2678万元,审批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占用林地项目17个、面积55.9504公顷。最大程度保障我州道路交通、水库水利、电站电网、城市建设等重点基础、民生项目依法使用林地。四是认真落实一线工作法,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今年1至6月,全局干部职工下基层、到工地、进企业开展工作731人次,研究处理事项333项,主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林草系统干部队伍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
(八)林草法治建设有力推进。一是充分利用2月2日世界湿地日、3月3日世界野生动物日、3月12日植树节、森林防火期、“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段积极向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普及生态文化和林草法律知识。不断强化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组织州林草局全部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云南省行政执法培训班,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林草执法等内容,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二是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及时调处林权纠纷,不断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2022年上半年,共收到信访件6件,已调处化解6件,调处率达100%。三是深入开展平安楚雄建设工作,将平安楚雄建设工作与林草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在局机关持续开展“学习型机关”、“文明单位”、“平安楼院”、“平安家庭户”等活动,全局干部职工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坚持“林区治安稳定,森林资源安全”工作方针,充分利用护林员网络,广泛宣传林草法律法规和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要求,林区群众遵纪守法意识不断提高,林区治安环境不断优化。四是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加强完善制度机制,确保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以平安林区建设为载体,积极构建和谐立体林区联防体系,深入推进生态安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确保生物安全、生态安全。五是严格落实《楚雄州林草行业领域常态化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林草行业专项整治,以森林督查、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持续排查整治林草行业领域存在的破坏林木、毁林开垦、违法违规占用林地等问题。组织查办各种毁林问题(案件)913起,其中行政案件885起、刑事案件28起,有力打击整治了林草行业乱点乱象问题,防止乱点乱象问题演变为涉黑涉恶问题,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持续净化林草行业环境,确保全州林草各项工作高质量健康发展。
(九)党的建设工作全面加强。一是认真落实州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的十六条措施》,切实扛牢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强化抓好基层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基层党建是失职、不抓基层党建是渎职的理念,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和中心工作相融合,促进全州林草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二是建立主要领导抓落实、负主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认真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召开党委会议13次、机关党委会议4次,召开2022年全州林草工作会议暨林草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大会,研究安排部署2022年党建工作,切实加强主体责任落实。三是认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约谈工作,今年来,共开展干部任前谈话4次,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1次,切实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四是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认真组织观看《正风肃纪反腐云南实践》电视专题片和《“黑影”现形记》《念错酒“经”的掌门人》等警示教育片,并撰写观看心得体会。多次对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时刻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进一步强化了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廉洁自律意识和党性修养,提高政治警觉,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五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扎实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专项行动,查找单位问题2个,领导班子成员个人问题7个,分别制定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切实抓好整改。六是制定印发《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在“清廉楚雄”建设中深化廉洁教育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清廉楚雄”建设,着力打造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的“清廉机关”。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回顾2022年上半年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推进全州林草工作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亟待解决:一是森林资源管护压力大。全州重大基建项目多、林地供需矛盾突出、用地不规范,加之扶贫工作对林地使用需求急、点多面散、规范手续困难,资源保护与发展矛盾依然存在。部分农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非法占用林地、偷砍盗伐林木等随意破坏森林资源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生态修复项目“落地上图”工作滞后。自2021年开始,国家林草局对生态修复项目提出了任务计划带图上报和完成任务结果上图的要求和转变,对我州生态项目建设的技术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由于各县市技术水平参差不齐,落地上图工作仍在不断的学习和总结之中,各县市上报国家审查的“落地上图”图斑质量和完成进度与国家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导致生态保护修复难度大,任务较为艰巨。三是林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产业化发展程度低,林草企业和合作(社)组织存在小、散、弱现状,林草产品精深加工多样化水平滞后,产业链短,林产品加工附加值低,企业市场观念、品牌观念落后,科技意识、创新意识淡薄,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水平不高。四是林业基础保障能力薄弱。部分县市、乡镇林草应急体系不完善,组织基础、工作基础、物质基础较差,应对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疫源疫病等灾害的能力严重不足。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22年下半年,州林草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扎实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为动力,认真践行一线工作法、项目工作法和典型引路法,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推动全州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持续深化林草各项改革。一是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进林长制改革工作全面落实,加快林长制督查制度的制定出台,在全州范围内加大林长制公示牌的规范设置力度,加大林长制宣传力度。二是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三权”的功能和整体效率,依法推进集体林权有序流转,不断探索建立林权收储制度,完善林权抵押贷款管理,盘活林地资源,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三是对标《〈条例〉立法工作方案》和工作职责,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继续加强协调,争取省人大、省林草局、州级各相关部门、各县市继续支持配合帮助,形成更强工作合力。充分汲取、总结、运用调研成果,依法按程序扎实推进《条例》立法各项工作,确保按质按时完成立法工作任务。四是认真落实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台账涉及林草改革事项,有效提升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二)扎实开展林草资源监管。一是层层落实依法治林任期目标责任制,强化林区源头管理,积极探索和创新森林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严格林地用途管理,严格林地征占用审批程序,杜绝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林地等违法行为。二是建立完善保护管理森林资源长效机制,持续深入推进各项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保持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干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责任制,加快推进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整改和执纪问责工作,全面完成森林督查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三是不断完善草原生态监测体系,提高监测质量,定期对草原进行科学监测,对生态变化规律进行分析研究和预测,为评估草原项目实施效果、完善草原扶持政策、监督执法等提供科学依据。四是加强林业和草原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典型违法案件查处的宣传报道,妥善处理好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努力营造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政府与社会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推进生态保护修复。一是积极做好今年营造林建设项目的作业设计、计划落地上图、苗木准备和定植等工作,确保在7月底前完成年度生态修复项目的造林部分工作;积极协调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作业设计的审查批复,按项目建设程序尽快完成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按绩效目标年度任务的完成。二是积极组织全州7县市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的公益募捐活动,按照捐资金额推选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方案,与中国绿化基金会签订施工协议,申请募捐资金,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及时组织项目的检查验收,完成年度项目的各项工作。三是组织开展好年度森林乡村的申报认定工作,继续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认真做好河(湖)长制州林草局承担的渔泡江巡河、龙川江水流域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四是认真开展好森林管护和生态护林员、森林抚育、公益林建设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各项目工作,深入开展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兑现工作。五是扎实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认真研究项目建设林地流转工作,确保储备林木材基地的规划实施落实到位,促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六是切实加大林草良种的使用和选育力度,积极推进种苗管理法治化、种苗使用优质化、种子生产基地化,持续推进紫溪山华山松国家良种基地二代林基地建设,切实提高国土绿化苗木保障能力水平。
(四)深入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一是持续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特别是宣传贯彻落实好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全力做好“绿孔雀之乡”品牌打造各项工作。二是强化防灾防损措施落实,做好2022年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工作,持续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候鸟迁徙保护,降低野生动物疫病发生的风险,确保生物安全、生态安全。三是深入开展《清风行动》等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加强野生动植物人工繁育利用监管,增强服务意识,依法办理野生动植物行政许可、审批。四是指导双柏县做好绿孔雀栖息地保护项目、恐龙河保护区做好绿孔雀监测保护工作,完成绿孔雀、苏铁保护项目的实施和监测任务,认真应对绿孔雀网络舆情。五是着力推进自然保护地勘界、草原自然公园试点申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完善后续工作,扎实做好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申报,推进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实施,促进自然保护区建设。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确保监测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五)稳步推进林草产业发展。一是围绕优势传统产业,在抓好生态保护的同时,加大对森林康养、特色苗木、花卉、林下中药材等的培育和打造,形成有规模、有特色的林草产业体系。二是稳步推进核桃、野生菌保育基地建设,扎实开展核桃提质增效项目实施,督促核桃初加工机械一体化项目建设及后期管理工作,继续指导好科技、示范项目的申报、实施和跟踪问效。三是加快市场主体培育,引领林草产业做优做大做强,引导企业、合作社积极参加各类展销活动,搭建贸易流通平台,加大招商引资,推动林草产业转型升级。加强与国家、省科研院所合作,加快推进林草关键技术研究、集成和示范推广,不断提升科技服务在林草事业发展中的支撑能力。四是强化品牌建设,加快打造“核桃之乡”、“野生菌王国”、“楚雄牛肝菌”、“南华松茸”、“大姚核桃”、“摩尔农庄”等林草产品品牌,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认证,提高全州林草产品市场知名度、影响力、占有率和竞争力。
(六)扎实开展防灾减灾工作。一是不断完善基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建设,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完善火源管控机制,加大违规用火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应急演练和防扑火物资储备,进一步提高基层防扑火队伍能力建设,提升扑火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火情“拿得出、用得上”,真正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二是加强林草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做好药物器械维护储备等,重点抓好松材线虫病、红火蚁的监测预警工作。不断加强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复检工作,防止林草有害生物的传播,确保我州林草生态安全。全面开展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和完成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年度工作任务。不断完善联防联控体制机制,推进社会化防治。三是抓牢压实安全生产工作,层层压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责任及个人责任,从思想上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效,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抓好抓实抓细林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七)切实增强服务保障能力。一是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沟通,争取林地限额指标,做好做实项目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申报审批工作,为全州重点、基础和民生项目依法使用林地提供保障。进一步规范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及林木采伐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确保依法使用林地,保护林地资源,促进生态和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二是继续加强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的政策、项目、资金倾斜力度,确保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持续促进群众增收致富。三是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抓好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以及人才培养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将产研合作项目落到实处,为有效助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保障基础。四是大力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自我革命精神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到一线指导工作、到一线解决问题,真正做到党的方针政策在一线宣传、社情民意在一线掌握、工作在一线落实、矛盾在一线化解。
(八)深入开展依法治林工作。一是履行好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好政府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加强林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特别是群众较为关注、敏感度高的项目工程质量、资金兑现、林地林木管理、林权流转等问题,要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纠纷化解,有效掌控苗头性、倾向性的信访问题,确保从源头上化解矛盾、调处纠纷,真正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内部、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深入开展平安楚雄建设工作,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构筑综治防控体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林区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四是稳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森林资源管理清理整治和专项严打行动,从严从快查处涉林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和遏制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指出涉野生动物保护问题整改工作,确保生物安全、生态安全。五是常态化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抓好林草领域专项治理,不断提高林草行业监管水平,为全州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九)着力推进自身队伍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林草改革高质量发展。二是坚持不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党的建设全过程。三是强化巡视巡察、审计督查等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抓好整改落实,推进问题整改。四是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严防新“四风”问题产生。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五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推动机关作风大转变和效能大提升,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安排和州委具体要求有效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六是继续加强老干部、保密、宣传、安全生产、群众信访、信息公开等工作,为全州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