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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规划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十三五”工作总结及“十四五”工作计划

日期:2021-03-15    作者:    点击:[]次

十三五以来,楚雄州林草局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部署要求和州委“1133”战略定位,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建设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目标任务,坚持生态优先,坚持依法管理森林和草原资源,大力推动国土绿化,不断深化林草改革,积极发展绿色惠民产业,全面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初步构建生态安全体系、林草产业体系、生态文化体系齐头并进的发展格局。

一、十三五期间林草工作开展情况

(一)林草改革取得重大成果。一是机构改革全面完成。按照国家、省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机构改革要求,原州林业局改为州林业和草原局,将原林业局的森林火灾等应急救援有关职责,森林防火等指挥部的应急救援职能划转应急管理部门,将由农业部门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划转林草部门,将由国土、住建、环保、水务、农业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划转林草部门。改革后,州林草局为州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机构,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领导和管理,设局长1名(正处级)、党委副书记1名(副处级)、副局长3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设12个内设机构和党委办公室(人事科)、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局机关行政编制26名。州林草局下辖1个正处级、2个副处级、9个正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15名。二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持续深化。促成出台了《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运行,开展林改回头看,进一步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集体林权有序流转,全州累计流转集体林地面积112.63万亩,流转换发证3135本,涉及农户10289户。三是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全州8个县市的26个国有林场整合优化为8个国有林场,全部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国有林场977在职职工1037名退休人员得到妥善安置,解决了原国有林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保障等历史遗留问题。四是深化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做好其他部门移交的风景名胜区等保护地管理职责承接工作强化自然保护区管护机构建设,建立健全19个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核定自然保护区管护机构事业编制269;积极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改革,开展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编制了《楚雄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把全州各类保护地整合为8个自然保护区和20个自然公园,保留8个风景名胜区和3个水利风景区,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11.9%五是推进天然林保护制度改革,促成出台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实施意见》。六是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梳理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64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不断深化,行政事项在线审核审批工作全面推进。

(二)资源保护得到不断强化。全面落实天然商品林禁伐制度,全面强化林地定额管理和用途管制,严厉查处偷砍盗伐、乱砍滥伐和乱占林地等违法行为,森林和草原资源保护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扎实开展森林督查、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专项整治、违建别墅清理、住宅式墓地及豪华墓地清理等专项行动,有力震慑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州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制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锁定目标任务,抓职责落实,全力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省对州市森林和草原防火目标责任状考核中,2016201720192020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国家林草局授予楚雄州林草局“2016-2018年全国森林防火先进单位称号。全力做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十三五期间全州累计发生各类林草有害生物面积154.67万亩,防治151.65万亩,防治率为97.43%,发生率为1.05%,成灾率为0.25各项指标均控制在省规定的控制指标以内全面完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等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指出自然保护区存在问题整改验收销号。扎实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绿孔雀、西黑冠长臂猿、红豆杉、滇南苏铁等旗舰物种保护;不断强化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野生动物疫病监测,严密监测防控野猪非洲猪瘟疫情;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全面完成禁食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任务全州共退出禁食动物养殖场所64家,处置人工养殖野生动物17411头(只),兑付禁食野生动物补偿资金1024.62万元,兑付率达100%全面完成禁食野生动物补偿资金兑付任务。2020年底,全州森林面积达299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0.01%,森林蓄积量达1.26亿立方米,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实双增指标居滇中五州市首位。

(三)生态修复质量明显提升。深入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和陡坡地生态治理、石漠化治理、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湿地保护修复、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美丽公路建设等项目实施。累计完成营造林任务197.66万亩、义务植树5734万株,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楚雄、禄丰、南华3县市美丽公路绿色廊道建设1.05万亩增绿复绿0.31万亩“三沿”绿化取得重大突破着力抓好湿地保护修复,组织湿地资源监测、变化核查,2020年全州湿地保护率达到74.28%省对我州林业综合(双增)考核中,2016年度全省排名第4名、2017年度全省排名32018年度全省排名52019年度全省排名第22019年,楚雄州林草局被国家林草局授予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先进集体称号2020年,率先在全省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工作,积极探索义务植树尽责新形式,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不断提高。

(四)林草产业得到快速发展。坚定不移地发展以核桃为主的特色经济林产业、以野生菌为主的林下经济产业、以木材加工和人造板制造为主的木材产业、以松香为主的林产化工产业和林木种苗花卉等五大林草产业,2020全州林行业总产值达243.04亿元,农民人均林收入4269,林草产业已成为我州农村特别是山区群众的重要收来源。201612月,楚雄州林业局获得第三届中国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

(五)生态扶贫取得显著成效。着力开展生态效益补偿、生态建设工程、特色林产业、林等扶贫工作,推动实现脱贫攻坚与生态建设齐头并进。十三五以来,全州林草系统投入建档立卡贫困户林项目资金60742.44万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66417户、贫困人口214750人。2019年州林草局被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表彰为扶贫先进单位。

(六)生态文化不断繁荣。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1个、全国生态文化村3个、国家森林乡村28个、省级森林乡村105个、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2个。完成全州4053株古树(含古树群株数183株)调查工作,编制了成果资料《楚雄古树名木》,落实古树名木保护措施,对古树名木实行有效保护。

二、2020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州林业和草原局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部署要求和州委“1133”战略定位,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以扎实推进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为动力,主动担当作为,狠抓工作落实,全州林草事业呈现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完成营造林72万亩,完成任务数30万亩的240%;完成义务植树1113.84万株,完成任务数960万株的116%;全州森林覆盖率达70.01 %,比201968.01%增长2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达1.26亿立方米以上,比20191.21亿立方米增长500万立方米;湿地保护率达74.28%,比2019年的68.07%增长6.21个百分点;完成林业可比价总产值增长7%;完成林业行业总产值243.04亿元,比2019216.81亿元增长12.1%;农民人均林草收4269元,比2019年的3815元增长11.9%

三、十四五林草工作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楚雄州林草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国家和省发展战略,大力推进林业草原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完成营造林任75万亩,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165万亩,完成退化草地治理72万亩2025年,森林覆盖率保持在70.05%,森林面积保持在2900万亩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40亿立方米以上,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87%以上,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12%以上,湿地总面积不低于47万亩,湿地保护率达65%以上;林草行业总产值达到350亿元以上,农民人均林草业收入6160元以上。

(一)持续深化改革,激发林草内生动力。全面推行林长制,建立健全森林草原资源保护机制。巩固和完善我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推进三权分置运行,推进集体林权有序流转、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壮大林业新型经营主体,盘活森林资源,实现山绿、民富、境美加强林权管理服务体系和队伍建设,充实管理力量,保持基层林业管理队伍稳定,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后续管理工作事有人管、责有人负。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认真做好林业草原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逐步实现我州林草行业行政审批事项一网通办和在线受理,网上审批。进一步优化林草营商环境,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水平。稳步推进林草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组建州、县市、乡镇林草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提升执法能力和人员素质,推进林草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林业草原法治宣传,加强执法监管,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二)筑牢生态屏障,呵护“滇中翡翠”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建立用途管控制度、健全修复制度、落实监管制度。逐步完善天然林效益监测与评估,建立天然林保护修复效益监测,严格保护林地,科学确定林地保有量,实行林地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林地审核审批制度。稳步推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对全州公益林实行严格保护、科学管理、合理补偿。提高公益林质量和生态功能,促进公益林形成高效、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加快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推进哀牢山-无量山国家公园建设申报工作,提升自然保护区保护水平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积极开展重要物种栖息地保护恢复和生物廊道建设。加强湿地生态系统典型完整或珍稀濒危物种集中分布区域保护,稳步提高湿地保护率。加强与应急部门协作,完善联席会议机制,落实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专业防火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构建森林草原一体化防火机制,提升林草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完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制,强化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健全监测预报体系和防治检疫管理制度,推进联防联治、社会化防治和无公害防治。

)推进国土绿化,建设最美彝乡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做到以水定绿、以水定林、量水而行,实施好退耕还林还草、防护林建设、石漠化综合治理等生态修复工程。增强金沙江面山造林还草和岸线复绿,着力打造金沙江干流绿色生态廊道。开展三沿绿化行动,重点开展路域环境绿化美化,着力建设最美公路。推进以水库面山、河流、湖泊为重点的封造结合,遏制水土流失,提升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保障大型水利设施安全。以国家森林城市、省级森林县城、森林乡村建设为载体,提高林地绿化程度,提升景观效果。开展以长江(金沙江)岸线为重点的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有序推进全州困难立地区域植被恢复。

(四)加快产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聚焦绿色三张牌,围绕州委“1133”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林草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以发展绿色生态产业为主线,积极发展绿色、生态、无公害(有机)森林产品。重点推进特色经济林产业、林下经济产业、木材和林化工产业、森林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产业、林木种苗花卉产业等大产业。

(五)加强组织建设,提升保障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党建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考核问责机制,加强绩效考核,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四、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的关键之年,对高质量推进彝州林草事业跨越式发展,促进最美中国彝乡滇中翡翠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要求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楚雄“1133”行动,全面推动楚雄州林草事业高质量跨越发展,为十四五规划发展开好局、起好步。2021年,完成营林营草面积30万亩以上,完成义务植树960万株;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 ‰以内,火灾当日扑灭率98%;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争取上级投入6亿元以上;林草总产值达260亿元以上,力争农民人均林草收入达4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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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cy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