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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规划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日期:2021-03-15    作者:    点击:[]次

2020年,州林业和草原局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部署要求和州委“1133”战略定位,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以扎实推进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为动力,主动担当作为,狠抓工作落实,全州林草事业呈现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完成营造林72万亩,完成任务数30万亩的240%;完成义务植树1113.84万株,完成任务数960万株的116%;全州森林覆盖率达70.01 %,比201968.01%增长2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达1.26亿立方米以上,比20191.21亿立方米增长500万立方米;林业可比价总产值增长7%左右;完成林业行业总产值243.04亿元,比2019216.81亿元,增长12.1%

一、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林草改革,激发发展动力。一是不断完善集体林权三权分置制度。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了《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二是圆满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将原分布在我州8个县市的26个国有林场整合优化为8个国有林场,全部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全州国有林场原有977名在职职工和1037名退休人员得到妥善安置。积极争取中央改革补助及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8400多万元,解决了原国有林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历史遗留问题,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通过省级验收。三是加快推进天然林管理体制改革。促成出台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实施意见》。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出台了《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完成了一单、两库更新工作,制定年度计划、抽查方案,组织开展了双随机执法检查监督,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出台了《楚雄州州级林业和草原行政许可事项在线审批改革实施方案》《楚雄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梳理精简林业和草原政务服务事项,对许可事项办理时限进行再压缩,重新编制了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审批流程、办理条件、办理方式和提交材料均保持线上线下相统一,行政许可办理做到100%网络受理,实现了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目标。

(二)加强生态保护,促进绿色发展。聚焦三沿重点,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全州完成营造林72万亩,完成义务植树1113.84万株完成森林管护面积3341.23万亩,分流安置森工企业职工658人,聘用护林员11408完成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资金9918.13万元,管护资金5413.51万元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3.43万亩,完成陡坡地生态治理1.3万亩完成绿色廊道建设面积10485.9亩,增绿复绿面积3039.51亩,目前正在组织绿色廊道工程造林县级验收和省级成效核实准备工作持续推进森林县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巩固和提升楚雄市国家森林城市取得较好成果积极探索和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率先在全省开展互联网+义务植树试点工作,于20205月完成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平台和楚雄州全民义务植树网网站建设,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不断提高积极开展国家、省级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工作,全州28个村荣获国家森林乡村荣誉称号,105个村荣获省级森林乡村荣誉称号持续推进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工作,完成了122株一级古树名木的挂牌保护工作,各县市参照省级下发的一级古树名木保护挂牌样式正在进行二级古树667株、三级古树3081株和古树群19个古树株数183株古树名木保护牌的制作工作,现已基本完成挂牌工作持续推进储备林建设工作,楚雄、大姚、姚安、武定、元谋、牟定、禄丰、南华、双柏等9个县市已完成项目建设投资9.8亿元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及美丽河湖建设工作,积极开展2020年巡河工作,全年开展巡河3期,并按要求向河长办报送有关工作材料。

(三)强化资源保护,筑牢安全屏障。最大限度为全州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依法使用林地提供支持全年国家和省共审批永久征用林地项目258、面积582.6938公顷;省、州、县市审批临时占用林地项目125、面积558.6205公顷;县市林草局审批为林业生产服务设施项目41个、面积45.6389公顷;全年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13102.3万元,减免扶贫搬迁等公益性项目占用林地植被恢复费690.0846万元二是全面完成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国家级公益林建设成效年度监测、湿地资源年度监测及2020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全州森林面积、蓄积量呈双增长良性发展;三是认真开展2020年度森林督查工作。全州共发现467个违法线索,立行政案件397起,立刑事案件24起,移送查处机构调查依法不予立案32起。已查处案件279起,处理涉案人员309人,处罚金额591.26万元,收回林地216面积77.68公顷,恢复植被55面积18.61公顷,2020年森林督查初步成果已通过省级审核,于825日提交。四是扎实开展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共查处违法问题图斑206个,涉及237起案件,立案212件,依法不予立案25件,案件已全部办结。查处违法林地面积43.55公顷,查处违法采伐林木蓄积630.8立方米,违法涉案211人,罚款162.95万元。抓细抓实森林防火工作。全州共发生森林火灾5起,其中较大森林火灾4起,一般森林火灾1起,过火面积200.5公顷,森林受害面积32.67公顷,受害率0.015‰,火案查处率为100%,在2020年省政府对16个州市的森林和草原防火目标责任状考核中被考核为优秀等次。扎实开展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全州共发生各种林业有害生物面积29.97万亩,发生率为1.06%,共防治各种林业有害生物面积29.34万亩,防治率达97.9%,无公害防治面积28.84万亩,无公害防治率达96.25%扎实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专项行动。共办理野生动物案件421件,涉案价值205.73万元;实施绿孔雀监测保护项目,组织开展西黑冠长臂猿、兰科植物调查,进一步查清资源本底;不断强化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野生动物疫病监测,严密监测防控野猪非洲猪瘟疫情;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全面完成禁食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任务。全州共退出禁食动物养殖场所64家,处置人工养殖野生动物17411头(只),全面完成禁食野生动物补偿资金兑付任务,共兑付禁食野生动物补偿资金1024.62万元,兑付率达100%

(四)强化机构职能,加强草原工作。一是编制了楚雄州2020年度草原监测实施方案,认真开展2020年草原返青监测、生长期监测、草原盛期监测,编制了实地调查表、实地照片等,及时掌握了我州草期原动态情况并报送省林草局。二是实施退化草原生态修复试点项目5万亩,退耕还草项目0.06万亩,项目实施结束并通过州级、省级验收;争取到国家、省、州草原项目资金1043.86万元,申报了2021年退化草原生态修复项目(2021年实施)3.5万亩,现正开展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三是扎实开展草原基础设施建设,购买草原监测终端、野外取样工具、手持GPS、植被覆盖度测量系统、数据采集终端、固定管护终端等,安装了监测点样地标牌,为顺利开展草原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组织开展培训学习,编制了《草原宣传手册之一》(草原法九章七十五条)、《草原宣传手册之二》(草原法律法规知识问答85题)、草原宣传单、草原宣传图片发放各县市和广大群众使草原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依法保护草原的意识。积极组织培训,举办了2020年全州草原监测技术培训,邀请了省草原监督管理站的专家授课,进行理论和实地操作培训。

(五)强化监管水平,有力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一是全力落实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销号。认真完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等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指出自然保护区方面34个存量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督促推进3个新反馈问题的整改和验收,确保全州自然保护区整改取得明显成效。7月和10月,州环保督察办、州人民政府先后在全省环保会议、省政府专题会议上对我州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作经验交流。二是着力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组织开展了10县市自然保护地调查评估、空缺分析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完成10个县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评审和州级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全力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三是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认真落实自然保护地内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督促做好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疑似点位核查问题处理,遏制突出问题增量。四是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督促和指导国家、省级保护区和各县市加大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储备、申报,2020年,国家和省、州财政投入自然保护地管理和生态修复专项经费3250万元。五是着力抓好湿地保护修复。组织开展2020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指导10县市开展一般湿地认定工作,组织各县市申报2020年度中央财政湿地补助资金湿地项目4个,申请中央财政湿地补助资金2647万元。制定印发《楚雄州美丽河湖建设林业和草原行动计划(2020--2023)》,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开展湿地资源监测业务培训,组织湿地资源监测、变化核查,2020年全州湿地保护率74.28%,位列全省第2

(六)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增长。一是大力发展林草产业。持续推进特色经济林产业、林下经济产业、木材加工产业、林化工产业和种苗花卉五大产业发展。全州实现林业行业总产值243.04亿元,比2019216.81亿元增长12.1%,农民从林草产业获得收入4269元,较2019年增长11.9%二是加强内调外引,打造林草产业品牌。组织省、州、县领导、专家参与我州核桃、油橄榄、野生菌、林药等主要林草产业开展调研活动6次,积极探索寻求产业发展之路。牵头组织北京强佑集团到楚雄市、南华县、大姚县开展招商引资活动3次。牵头引入省森林康养协会到楚雄市、双柏县、大姚县进行森林康养产业考察调研3次,进一步推进我州大健康产业发展。三是着力打造核桃机械加工一体化示范项目。2020年,争取省级核桃初加工机械一体化技术示范项目3个,争取到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80万元,企业自筹231.34万元,目前3个项目都已经实施完毕并正常使用,投入了今年的核桃采收初加工环节。着力开展绿色+工作。积极推进大姚、永仁板栗申报省绿色食品牌十大名品工作五是加强网上楚雄林草绿色食品牌打造。紧紧依托国内知名和本土电子商务销售平台,以具有三品一标等认证的林草绿色食品为主打商品,加强宣传推广,打造我州高原特色林草产品新名牌全州以林草产品销售为主的电子商务公司有24户,全年销售额超过15.51亿元,从业人员达300多人。

(七)推动生态扶贫,助力脱贫攻坚。一是制定扶贫慰问工作方案,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扶贫联系点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加强政策宣传,194户扶贫结对户接受了各级组织的考评验收。二是加强生态扶贫政策落实,投入生态扶贫项目资金14792.69万元,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聘请护林员6523人(其中生态护林员5899人),兑付资金6520.19万元;兑付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657.09万元,陡坡地治理资金312.76万元,完善退耕还林补助16.54万元,为270户建档立卡贫困1111人减免森林植被恢复费58.49万元,促进了农民增收。三是转发《楚雄州2020“10.17”扶贫日活动方案》,组织干部职工99人次开展扶贫消费2.07万元,帮助群众增收致富。四是加强扶贫政策学习宣传和工作落实,组织160名干部职工为困难群众购买滞销核桃0.95吨、价值1万元,解决了困难群众后顾之忧。五是6月和113次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扶贫联系点走访慰问,151名干部职工为扶贫结对户捐款捐物5.66万元,解决了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六是在抓好脱贫攻坚日常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州委、州纪委监委和州扶贫办等部门的工作要求,对各级纪委监委、州扶贫办、州审计局等部署的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审计发现问题反馈意见中,涉及林草部门责任、配合牵头部门落实的工作迅即行动、真抓实改,举一反三、全面整改。

(八)强化依法治林,维护和谐稳定。一是抓好普法宣传教育。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二是加强矛盾纠纷化解。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及时调处林权纠纷,认真落实诉求事项,积极做好群众工作。全年受理林地及林木权属纠纷20件,调解结案12件,其中调解成功结案12件、撤案1件,裁决结案3件,申请司法确认1件,还未调处纠纷3件。为切实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州委平安楚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防范民转刑案件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力开展领导包案工作,经排查,涉及州级领导包案的涉林纠纷案件2件,目前均已化解调处。三是以平安林区建设为载体,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突出重点,稳、准、狠严厉打击林区涉林黑恶势力和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大要案件。全州林草系统共排查行政许可事项283件、刑事案件666起、林政案件5098起、治安案件5件、信访案件49件;全州共排查涉林行业场所1178家,其中摸排苗圃经营场所242家,木材经营加工场234家,沙石场172家,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530家;共核查线索41条,向公安机关、县市扫黑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交涉黑恶线索11条,其中涉及保护伞线索1条。经过认真梳理,我局接收到的所有线索都进行了核实查办,涉及的黑恶案件均已立案办结,不存在黑恶案件积压情况,也不存在未办理的线索。

(九)加强党建引领,完善自身建设。以深入开展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为抓手,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愚公移山精神、钉钉子精神、工匠精神,认真落实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创新活动载体,持续深化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努力提高党员和干部职工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和宣传思想文化、信息和网络安全、群团组织、老干部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等相关工作。组织签订各类责任书98份,召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4次,组织召开党委班子会议25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0次,讲专题党课2场次。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严防四风反弹回潮,我局召开的会议、下发的文件和三公经费支出与去年同期相比得到大幅缩减,发文、会议、督检考分别比2019年减少35%42.9%60%。不断加强对机关、直属单位作风督查检查,加强对干部职工工作纪律的管理,对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全州林草系统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随着全州各种工程项目快速推进,林地资源刚性需求急剧上升,严格保护森林资源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部分农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随意破坏森林资源和改变林种的情况时有发生,林草部门监督管理、依法治林的能力与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林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企业散、小、弱,产业链短,林产品加工附加值低。主导产业的优势不明显,名牌产品少,市场竞争力不强,缺少带动能力强的产业化龙头企业。林草基础保障能力仍较薄弱,部分县市、乡镇林草应急体系不完善,组织基础、工作基础、物质基础较差,应对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疫源疫病等灾害的能力严重不足。

三、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的关键之年,对高质量推进彝州林草事业跨越式发展,促进最美中国彝乡滇中翡翠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要求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楚雄“1133”行动,全面推动楚雄州林草事业高质量跨越发展,为十四五规划发展开好局、起好步。2021年,完成营造林面积30万亩以上,完成义务植树960万株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 ‰以内,火灾当日扑灭率98%;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争取上级投入6亿元以上;林草总产值达260亿元以上,力争农民人均林草获达4600元。

(一)抓林草改革,激活发展动力。一是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三权的功能和整体效率,依法推进集体林权有序流转,推进林地适度规模经营。不断探索建立林权收储制度,完善林权抵押贷款管理,盘活林地资源,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二是继续深化国有林场改革。进一步完善国有林管理体制、健全机制,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管理制度体系,确保全州国有林场在保资源、转机制、增活力上取得明显成效,巩固提升改革成果。三是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认真做好林业草原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逐步实现我州林草行业行政审批事项一网通办和在线受理,网上审批。进一步优化林草营商环境,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水平。四是稳步推进林草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国家和省安排部署,探索组建州、县市、乡镇林草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提升执法能力和人员素质,推进林草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林业草原法治宣传,加强执法监管,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二)抓国土绿化,建设最美彝乡一是聚焦三沿重点,集中力量着力解决城镇周边、公路沿线、河流两岸、库坝沿岸等重点部位,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二是继续推进昆明至丽江高速公路路域环境绿化美化工程绿色廊道和增绿复绿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增绿复绿建设任务。三是稳步推进森林城市(县城)建设,持续巩固楚雄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积极开展森林乡村创建申报工作。四是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和陡坡地生态治理,扎实推进天然林保护,做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管护资金兑现工作。五是扎实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认真研究项目建设林地流转工作,确保储备林木材基地的规划实施落实到位,促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六是加大林草良种的使用和选育力度,积极推进种苗管理法治化、种苗使用优质化、种子生产基地化,切实提高国土绿化苗木保障能力水平。七是扎实开展古树名木保护,落实管护责任,全面完成登记、挂牌和保护工作。

(三)强化监管水平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一是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压实保护区管理建设责任,遏制自然保护区违规开发建设,杜绝突出问题增量。不断完善自然保护地监管一张图, 厘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国家公园、地质公园之间交叠重叠关系,健全监测制度,提高保护区监测水平。二是全面配合做好哀牢山无量山国家公园综合科学考察、规划编制和申报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全面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专项督察、省环保督察、省自然保护区专项督查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州政协自然保护区专项民主监督问题整改后续工作,完成整改销号清零。三是加强退化湿地保护修复,确保湿地总量不减、湿地保护率提高,力争考核指标保持在全省前5名。健全和完善湿地保护小区管理体系,认真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存在问题整改。

(四)抓资源保护,提升生态功能。一是严格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探索推行林长制,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机制,认真开展森林资源监测和林地年度变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修编,全面完成森林经营方案和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报批工作。认真落实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专业防火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全州森林草原防火野外视频监控系统智能化建设,着力构建森林草原一体化防火机制,提升林草火灾综合防控能力,确保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确保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率控制在5%以内,成灾率控制在4‰以内,无公害防治率达85%以上,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100%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严厉打击非法交易、食用、采挖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保护野生动植物安全,扎实开展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做好绿孔雀栖息地保护恢复项目、恐龙河保护区持续开展绿孔雀监测保护工作。

(五)抓草原管理,强化机构职能。一是积极争取2021年退化草原生态修复、退耕还草、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草原补奖等项目,推进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二是加强草原工作保障和资源保护,加快理顺县乡草原管理体制,健全县、乡、村草原管理体系。结合国土三调开展草原基本情况调查,进一步厘清草原家底,加强草原生态监测,实地调查和调整全州草原监测点,准确掌握草原资源生态状况。扎实做好草原防灾减灾,加大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力度,遏制病虫害蔓延。不断完善草原统计制度和统计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草原统计各项任务。

(六)抓绿色产业,促进经济增长。一是扎实开展《楚雄州林草空间布局规划》编制,确定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开发上限、环境承载底线,优化林草产业空间布局,引导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依托我州三山鼎立,二水分流的地形地貌和山水森林生态资源优势,在确定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开发上线、环境承载底线的基础上,加快森林康养产业发展。三是加快市场主体培育,引领林草产业做优做大做强,引导企业、合作社积极参加各类展销活动,搭建贸易流通平台,加大招商引资,推动林草产业转型升级。加强与国家、省科研院所合作,加快推进林草关键技术研究、集成和示范推广,不断提升科技服务在林草事业发展中的支撑能力。四是强化品牌建设,加快打造核桃之乡野生菌王国楚雄牛肝菌南华松茸大姚核桃摩尔农庄等林草产品品牌,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认证,提高全州林草产品市场知名度、影响力、占有率和竞争力。

(七)抓信息建设,推进数字林业认真贯彻国家林草局和省林草局关于加快林业信息化建设的部署要求,加快实施数字林业建设,加强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现覆盖率达到70%的野外视频监控体系。以二类调查数据和林地一张图成果为基础,拓展至各类林草专项资源调查、林地年度更新、公益林修编、保护地勘界、生态红线落地等方面,为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发展规划编制、管理与决策提供及时、科学、准确的依据。加强与大型互联网企业和电子商务平台合作,着力打造全州林草产品贸易和产业发展变速器。

(八)抓惠民项目,巩固脱贫成果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政策、项目、资金倾斜力度,抓好以聘用生态护林员为主的林草就业扶贫,让贫困人口在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中获得更多的收益。抓好以林业和草原生态效益补偿、退化草原生态修复、退耕还林还草等政策落实,巩固拓展林草产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

(九)抓责任落实,加强自身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压紧压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共管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和党建业务人员具体责任,确保党建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坚持把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宣传思想文化、保密、老干部、安全生产、信息和网络安全、脱贫攻坚、生态保护、产业发展、依法治州、无烟党政机关创建等林草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有步骤、分层次地抓好党建工作。严格落实督查考核问责,完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加强督查督办,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实行周督查、月通报。加强绩效考核,切实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措施,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考核问责机制,加强绩效考核,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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