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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5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17-11-01    作者:    点击:[]次

杨荔晴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大姚核桃"品牌打造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坚持集约化经营管理,促进核桃提质增效

1、为加快我州核桃产业科学发展,全面推动核桃产业提质增效,通过广泛而深入的调研,在《楚雄州核桃产业发展规划》(2007-2020)的基础上,我局于2013年12月编制了《楚雄州核桃集约化经营规划》(2014-2020),规划从2014至2020年,通过积极整合项目资金,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核桃提质增效资金扶持,建设核桃集约化经营示范基地2万亩,推动实施核桃坡改台200万亩,核桃品种改良150万亩,小水窖建设10万个,小烤房7万座。

2、加强核桃科技培训力度。2007以来,州县林业部门共组织举办了核桃栽培管理技术4306场次,培训林农26.3万人次,培训乡村干部和基层技术员3.24万人次,投入培训经费494.8万元,发放核桃栽培技术、核桃病虫害防治等培训资料93.6万册(份)。编制《楚雄州核桃集约化经营管理技术》手册3万册下发到了各县市指导林农开展核桃集约化经营。

3、召开了全州核桃集约化经营推进会。为全面推动我州核桃集约化经营工作的开展,2014年,我局在大姚桂花镇召开了全州核桃集约化经营现场动员会,安排部署了我州核桃集约化经营的重点和方向。

4、建设核桃集约化经营科技示范基地。为推进我州核桃集约化经营技术措施的普及和推广,给群众学有标杆、干有样板,2014年,我局筹措资金140万元,在全州7个县市实施以固土培肥、套种间作、旱季浇水、中耕施肥、密度调整等十大核桃集约化经营科技措施为主的示范基地建设7000亩。通过核桃集约化经营科技示范基地和核桃基地提质增效建设的实施,以点带面,逐步推动全州核桃集约化经营的发展。

二、开展核桃浇水试验,加快核桃水利配套

2013年,我局专门安排经费由州林科所在大姚县赵家店乡团塘村开展"核桃浇水对比试验"。经过试验,证明核桃浇水不仅能够促进植株生长,核桃单株产量、单果重、出仁率都有明显提高,落花落果率明显降低。试验证明,通过核桃浇水可以提高核桃产量10-15%左右。二是制定了《楚雄州核桃集约化经营规划》。规划从2014年至2020年,在全州实施坡改台200万亩,嫁接改良150万亩,建设小水窖10万个,建设小烤房7万座等,概算总投资18亿元,其中小水窖建设投资8亿元,投资靠争取农村水利建设资金和整合项目筹措。

为加快我州核桃等经济林水利配套工作,州水务局组织开展了《楚雄州水网规划》,我局积极配合提供了楚雄州经济林水利配套相关情况和规划,全州规划建设经济林果小水窖50.25万个,其中核桃、花椒、板栗规划每20亩配套20m3小水窖1个,油橄榄、水果等规划每10亩配套20m3小水窖1个。除配套小水窖外,经济林果基地还规划修建水库、水坝、沟渠,必要的重点地区还要提灌。

三、坚持品牌建设,不断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

早在1983年,大姚三台核桃就被国家外经贸部评为出口优质产品;2001年,大姚被国家林业局命名为"中国核桃之乡";2007年,大姚被国家林业局评为"全国100个经济林(核桃)产业示范县";2008年,楚雄州成功举办了首届中国核桃大会评选的全国10个核桃金奖产品中,我州获得了4个,20个银奖产品中,我州获得了5个;2009年,"大姚核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通过国家工商总局核准注册,成为中国首个核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13年,大姚县被国家林业局命名为全国第一个核桃生物基地,三台乡被国家林业局认定为首批国家级核桃示范基地;2015年,"大姚核桃"被批准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大姚核桃"地理标志标证明商标被认定为全国核桃产品中第一个"驰名商标"。全州有5个核桃产品获得云南省名牌产品、2个获得云南农业名牌产品称号,取得云南省著名商标5项。

下步我局将在全州核桃集约化经营实施方面向大姚多一些倾斜,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配套集约化资金;在配套设施上,我们将与水务、交通、电力、烟草等部门通力合作,进一步改善大姚核桃基地水、电、路配套基础设施;在品牌建设方面,我们将与质监、工商和企业一同努力,进一步加大大姚核桃的品牌打造力度和宣传力度。

楚雄州林业局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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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 | 责任编辑: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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