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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19-10-29    作者:    点击:[]次

州政协人环资委:

您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建管护工作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答复如下:

一、 楚雄州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

楚雄州于1982年开始建立自然保护区,至2018年,已建自然保护区17个,面积18.9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6.46%,占全州林地面积的8.72%。自然保护区数量列全省第3,面积列全省第6。17个保护区中:国家级1个,面积31937公顷;省级2个,面积16613公顷;州级13个,即牟定化佛山、楚雄西山、三峰山(姚安、牟定、南华片区)、大姚昙华山、永仁方山、武定狮子山、禄丰樟木箐、元谋土林、双柏白竹山、双柏恐龙河、牟定白马山、姚安花椒园、姚安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面积136924.6公顷;县级1个,即禄丰五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面积3526.7公顷。

二、关于提案中具体问题的答复意见

(一)关于加强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是自然保护区科学建设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和重要依据。州林草局充分认识到保护区总体规划的重要性,积极抓好全州17个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一是开展保护区本底资源调查。2018年组织开展了全州自然保护区本底资源调查,摸清了保护区内保护对象分布情况、保护区内动植物数量、保护区内村庄、耕地、集体林等实际情况,为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以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的功能区划提供科学的数据。目前,全州17个自然保护区已全部完成资源本底调查工作。二是持续推进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2012年以来,州林草局积极争取省、州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经费,着力推进17个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至2016年底,完成8个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和报批。2017年以来,进一步加大规划编制、报批的督促推进力度,至2018年年底,完成9个保护区规划编制和上报州级评审、审批工作,9个保护区规划均已通过州级评审,已向社会公示。至此全面完成了17个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报批。目前,紫溪山、雕翎山、土林3个保护区总体规划上报省级审批;其余6个保护区总体规划正在组织相关材料上报省级审批。

(二)关于严格规划执行及执法监管。州林草局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认真执行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按照保护区总体规划开展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切实维护保护区总体规划权威性。一是开展勘界立标,进一步明晰保护区界线。全州17个自然保护区共栽置界桩2833根、界碑263座、宣传警示标牌652块。二是严格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擅自改变自然保护区的性质、范围、功能,确因国家、省、州立项核准的重大项目需要,必须对自然保护区进行调整的,要在确保自然保护区功能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坚持依法依规,通过同级或上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同意后,报请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三是依法依规审批保护区建设项目。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州林草局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区管理法规及环境保护部等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监督管理的通知》等规定,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审批程序,严格审查,凡是不符合法规规定的项目一律不批准进入,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开展任何形式的建设开发活动,在保护区实验区内开展的建设活动,必须在不能影响自然保护区的功能、不能破坏自然保护区资源和景观的前提下,严格履行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近年来,州林草局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州委"1133"战略定位,不断强化自然保护区资源保护和执法检查。2017年以来,州林草局先后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行动方案,深入开展打击破坏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保护区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自2017年3月至今,先后对紫溪山、恐龙河等保护区开展了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保护区资源保护督查专项行动、自然保护地大检查、"绿盾2018"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绿剑2018"专项打击行动等9个专项行动。在开展专项行动的基础上,不断加大保护区问题排查。自2018年1月以来,开展了保护区存在问题清理排查、保护区人类活动和建设管理情况核查、违法违规开发活动排查、金沙江流域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保护区固体废物大排查、保护区核心区内人口分布情况核查,建立了17个保护区管理台账、问题台账和人工设施数据库。

(三)关于因地制宜,适度推进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生态红线以外区域)绿色产业开发建设。我州自1982年积极构建以自然保护区为主要保护方式的自然保护网络,使州内典型的自然地理区域、有地域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85%以上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天然集中分布区域、特殊的自然遗迹得到保护。已建成的17个保护区包括3大类别,即野生动植物保护类、自然遗迹保护类、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类。其中,恐龙河为野生生物类别的自然保护区,土林为自然遗迹类别的自然保护区,其余哀牢山、紫溪山等15个为自然生态系统类别自然保护区。保护的生态系统以森林生态系统为主,包括滇中地带性植被半湿性常绿阔叶林和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保护涵盖了州内分布的黑冠长臂猿、绿孔雀、黑颈长尾雉等12种国家一级、54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豆杉、滇南苏铁等27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分别占楚雄州分布保护动植物种数的92.3%、91.5%、75%。哀牢山以集中连片面积最大的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被称为温带雨林)在国内享有极高盛誉。恐龙河以国内最大绿孔雀、野生苏铁种群在国内有重要位置。狮子山、方山、昙华山、紫溪山、化佛山是滇中名山,也是重要的生态屏障。由于自然保护区的脆弱性、敏感性,加之我州部分保护区存在违规开发建设,历史遗留问题多,所以现阶段我州自然保护区是以突出保护,以整治无序开发和为开发建设项目让路等行为为主,在科学合理利用自然保护区的举措上相对滞后。按照现行的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定,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可以开展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这些活动内容在各个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中都有相关的项目规划。对符合自然保护区法规和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开发项目,州、县、市林草部门一直以来都支持在自然保护区实施。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社会的引导和宣传,支持和服务符合规定的产业发展项目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开发建设。

(四)关于深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不断深化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2017年4月,州委、州政府批准在10县市林业局加挂县市保护区管理局牌子,增设内设机构,全面提升原有州县级保护区机构级别及管护能力。批准设立15个正科级、1个副科级保护区管护局,在2004年批准67名保护区管理所编制的基础上增加编制103名,全州17个自然保护区设立管护局19个,编制269名。通过2年多的努力,目前,国家、省、州、县级保护区管护局机构已成立18个,人员到位218名,到位率81%。在管护机构中,哀牢山、紫溪山、雕翎山保护区管护局隶属州林草局,其余15个管护局分别隶属10县市林草局。通过深化体制改革,成立管护机构,确保了保护区有人抓、有人管。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方面,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州林草局不断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一是建立保护区保护管理责任制。2018年2月11日和2019年4月12日,州政府与10县市政府签订了《楚雄州自然保护区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保护区保护管理责任和整改责任。州林草局已牵头组织州级相关部门对各县市落实2018年度责任书情况进行了考核,齐抓共管局面基本形成。二是建立健全保护区巡护执法管理制度。2017年7月,建立和执行保护区《野外巡护、监测和案件报告制度》,实行月报制度,发现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及时进行处置。三是建立保护区管理评估制度。2017至2018年,按照省级要求,开展国家级、省级保护区管理评估。2019年在省级规定的国家级、省级保护区评估基础上,制定了州、县保护区保护管理评估指标,把全州所有保护区纳入评估范围。四是规范保护区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林业保护区旅游活动管理。五是建立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制度。制定印发了《楚雄州州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计划(2018至2025年)》, 落实了工作经费,健全网络体系,实现13个州级保护区都有1块固定监测样地、1条监测样线,目前,正在推进2个省级、1个县级保护区监测体系建设。

(五)关于加大投入,加强保护区基础设施及专业管护能力建设。目前,保护区所需经费按自然保护区的级别列入同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国家级保护区的基本建设纳入国家发改委计划,能力建设资金由国家财政保障,人员经费由省级财政保障,相关经费由州级保障。省级保护区人员经费由省级财政保障,相关经费由州级保障。州级保护区人员等经费以县市财政保障为主,站点建设、管护人员工资主要依靠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解决。近年来,州、县市财政逐步加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投入力度,解决保护区管护局办公用房及职工住房,解决保护区无专用车辆等问题。2016年资金配备1456.99万元,其中建设资金468.63万元(中央61.2万元,省级176.16万元,地方231.3万元),人员经费539.107万元,工作经费31.43万元,管护经费321.41万元,其他经费96.42万元。2017年资金配备3589.85万元,其中建设资金1439.97万元(中央550.6万元,省级199.88万元,地方689.45万元),人员经费1403.08万元,工作经费47.5万元,管护经费469万元,其他经费2582.43万元。为加强17个保护区管护局管护设施和设备基本满足工作需要,2018年州财政局、州林业局将森林资源监测经费50万元、环保督察整改经费150万元、自然保护区规划评审经费1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及时下达;调整公益林资金100万元安排用于雕翎山、哀牢山、恐龙河保护区建设。2019年州级财政局、州林草局下达2019年州级财政资金(第一批)用于保护区资金80万元,主要用于哀牢山、紫溪山、雕翎山、恐龙河保护区。由于州、县财力有限,短期内无法全部解决保护区建设滞后问题,对此,州、县财政制定了逐步加大保护区建设投入的长效机制。对于同区域州、县级保护区同工不同酬问题,自2016年开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机构逐渐建立,管护局人员逐步配备,省、州、县级财政已将保护区管护局人员经费、工作经费、保护区护林员经费、防火经费等基本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州17个自然保护区存在同区域州、县级保护区同工不同酬,州林草局带领国家级和省级保护区管护局到其它保护区进行了交流学习,借鉴经验,积极帮助各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人员职工解决同区域州、县级保护区同工不同酬问题。由于机构改革等原因,目前还未解决,下一步积极协调解决。

(六)关于加强保护区执法保护工作,提高保护的震慑力工作。如前所述,我州自2017年7月建立了自然保护区巡护监测和执法报告制度,加强巡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叫停、及时处置违法行为。自2017年3月至今,先后对紫溪山、恐龙河等保护区开展了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保护区资源保护督查专项行动等9个专项行动。在开展专项行动的基础上,不断加大保护区问题排查,建立了17个保护区管理台账、问题台账和人工设施数据库。今年,将组织开展"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继续强化"森林督查""绿卫2019""扫黑除恶"等专项行动,狠抓案件查处,保持打击自然保护区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提高震慑效果,全力保护自然生态原真性、完整性,确保生态系统稳定、野生动植物物种栖息地安全。

总体而言,近年来,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州、县市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克难奋进,以推进自然保护区存在问题整改为主要抓手,认真落实中央和省级对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的要求,从体制、机制和管理制度上不断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有效解决了"管理松懈"问题,自然保护区管理明显加强。下一步,全州林草系统将坚持把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汲取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的深刻教训,以最高标准、最严制度、最硬执法、最实举措、最佳环境,扎实抓好自然保护区管理监督各项工作,按照生态美、环境美、城市美、乡村美、山水美的要求,着力打造滇中翡翠,努力把楚雄建设成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和全省最美丽州市之一。

最后,感谢州政协人环资委对自然保护区工作的关心,希望以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州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

上一条:对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87号提案的答复
下一条: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6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 | 责任编辑: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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