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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6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19-10-29    作者:    点击:[]次

黄玉兰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给予禄丰县桉树替代种植和农村增果行动果苗补贴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楚雄州引种桉树已有70多年的历史,桉树也是楚雄州引种较早和引种最为成功的树种之一。桉树的种植曾经解决了广大农村烧柴的问题,桉树产业的发展(桉叶油产业)带动了林农的增收致富,也为加快荒山绿化做出过积极的贡献。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电改和农村能源建设项目的实施,加之群众爱林护林意识的增强,农村烧柴需求大幅度减少,桉叶过度利用影响了桉树生态功能的发挥和森林的景观效果。林业发展寻求新经济增长点,实行桉树替代和农村增果增绿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但目前由于投资有限,要将全州近100万亩桉树替代种植,需要的资金投入巨大,各级财政都难以承担。仅杭瑞高速楚雄州段157公里路域范围内桉树替代就投入了1000多万元,完成路域绿化美化需投入近5亿元,要在全州范围出台补助政策,就目前的财政状况还难以实现。

目前我州主要是结合林草部门组织实施的低效林改造、国家造林补贴、退化防护林修复等项目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同时,结合各县人民政府发展林果产业的实际,整合一定县级产业发展资金的支持,积极推进桉树替代种植和农村增果行动的实施,一定程度上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上一条:对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答复
下一条: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7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 | 责任编辑: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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