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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2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19-10-29    作者:    点击:[]次

李冬梅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生态补偿政策支持力度,巩固脱贫成果的建议议案,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楚雄州林业脱贫攻坚基本情况

根据《楚雄州生态建设精准扶贫规划》(2016~2020年),和《楚雄州林业生态扶贫实施方案》,我们始终坚持将造林绿化、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农村能源建设、生态效益补偿等重点生态建设任务向贫困县、贫困乡镇、贫困村及建档立卡户倾斜,重点支持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森林保护和发展特色经济林,以增绿护绿促增收,全力保障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使用林地,并全部减免植被恢复费。一是实施生态护林员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工程。采取"县统筹、乡镇聘、村管理"的模式,在全州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优先公开聘用生态、天保护林员,人均年管护报酬1万元;二是实施退耕还林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工程。安排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退耕还林,并每亩补助1600元;三是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工程。积极向上争取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每亩补助1500元;四是实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工程。按现行政策,权属为集体和个人的国家级、省级公益林每年每亩补偿15元,其中,管护费5元(省财政列支0.25元、州财政列支0.25元、县级财政列支4.5元,用于公益林资源调查和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管护点建设、宣传培训等),直接兑付林农补偿费10元。五是实施木本油料提质增效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工程。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亩补助100元;六是实施低效林改造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工程。优先安排有条件并愿意实施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亩补助150元(其中上级每亩补助100元,州县级每亩补助50元);七是实施农村能源建设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工程。实施太阳能每户补助1500元(其中上级补助1000元,州县补助500元),推广节能炉每户补助300元。

二、关于提案中具体问题的意见

(一)有关部门持续做好生态扶贫政策落实,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2018年林业脱贫攻坚取得明显成效。全州投入建档立卡贫困户林业项目资金12265.57万元(其中易地搬迁征占用林地减免植被恢复费惠及贫困户资金756.79万元),完成年度计划7000万元的175%。共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聘用各类护林员4086人,兑付资金2471.19万元,为年初任务1530人的267%,惠及建档立卡户4086户16653人;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5.96万亩,投入资金5141.19万元,为年初计划3.9万亩的153%,惠及建档立卡户10413户39040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4.04万亩,兑付资金504.81万元,惠及建档立卡户12389户46844人;完成陡坡地生态治理0.7万亩,投入资金513.46万元,为年初计划0.34万亩的206%,惠及建档立卡户1472户5473人;实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216.5万亩,兑付资金2165.02万元,为年初计划117.3万亩的185%,惠及建档立卡户39497户148528人;实施木本油料提质增效2.28万亩,投入资金225.46万元,为年初计划0.37万亩的616%,惠及建档立卡户2174户8638人;实施低效林改造1.64万亩,投入资金178.44万元,为年初计划0.63万亩的260%,惠及建档立卡户1284户5130人;建设太阳能热水器1754户,投入资金209.29万元,惠及建档立卡户1754户5389人;推广节能炉3417户,投入资金99.92万元,惠及建档立卡户3417户10339人;全年开展林业科技培训贫困人口34446人。

2019年林业脱贫攻坚工作重点。一是整体联动推进生态扶贫。把生态扶贫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确保工作部署到位、组织协调到位、任务落实到位,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形成上下联动、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与扶贫、财政、国土、农业、水利、科技等部门的协调联系,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推进,扩大战果。二是精准施策推进生态扶贫。加速州、县、乡三级林业部门整体联动,上下齐抓,激发活力,形成合力,推进林业生态扶贫项目精准落地。根据各县市林业生产条件的差异,进一步研究项目实施的侧重点,破解项目实施推进不平衡的问题。全力保障林地供给,积极争取国家林地定额支持,确保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使用林地应保尽保,符合条件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应免尽免。三是加强管护推进生态扶贫。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林业厅的支持,扩大生态护林员选聘规模,扩大管护范围,实现对森林、湿地、沙化土地全面管护。严格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日常管理和培训考核等工作,到2020年生态护林员和其他护林员达到5000人以上。严格资金管理,及时兑付生态护林员劳务补助,带动更多的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脱贫。四是发展产业推进生态扶贫。统筹使用好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等资金,着力发展核桃、花椒、野生菌等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林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带动贫困群众脱贫增收。大力培育以林业专业大户、家庭林场、林农专业合作社、林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化服务组织为主体,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建立经营主体与贫困群众的利益联结,逐步形成林业脱贫攻坚的长效机制,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五是创新机制推进生态扶贫。加大退耕还林任务实施力度,加快补助资金的兑现进度,加强组织引导,创新机制,积极引进企业、社会资本参与实施退耕还林,促进产业发展,建立退耕农户与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切实提高贫困户退耕还林的受益水平。针对林业项目收益周期长、见效慢的特点,在保证林业项目实施质量的前提下,引导贫困农户依托退耕还林等工程,因地制宜开展林粮间作,套种药材,发展林下经济,提高土地产值,形成贫困户收入长、短结合的格局。六是强化考核推进生态扶贫。组建生态扶贫督查组,对县市生态扶贫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督促整改。严格实行季通报、半年督查、年度考核制度,加强对生态扶贫项目实施跟踪问效,将生态扶贫纳入州对县市综合绩效考核,严格考核结果应用。

(二)增加生态护林员公益性岗位的设置,促进脱贫户持续增收和生态保护有机结合。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生态护林员扶贫工作是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关于"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的重要举措,对做好林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加强生态保护,实现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室 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办规字〔2016〕171号)和《云南省林业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扶贫办关于积极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扶贫工作的通知》(云林联发〔2016〕33号)。下达楚雄州中央资金生态护林员1010名,资金1010万元。其中:双柏县300名,资金300万元(到2019年持续实施了三年的政策);根据《云南省林业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云林联发〔2018〕24号)。下达楚雄州省级资金生态护林员2230名,资金2230万元,其中:双柏县170名,资金170万元。要求各地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将生态护林员精准落实到建档立卡贫困户,森林资源管护任务精准落实到山头地块,持续发挥生态护林员在生态保护和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作用。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我州最宝贵的资源,我们将按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一如既往地做好林业在脱贫攻坚中各项工作。

最后,感谢你对林业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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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 | 责任编辑: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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