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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楚雄州林业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7-01-19    作者:    点击:[]次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州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及申诉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7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楚雄州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北路52号,邮编:675000,联系人:曾伟,电话:0878-3122451)。
一、概述

2016年,楚雄州林业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严格执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配套制度的通知》,主动在报纸等传统媒体及网站等新兴媒体上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紧紧围绕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重点环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优化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拓展公开渠道,完善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大幅增加、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有力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

楚雄州林业局根据局领导分工及科室职能,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委于12月5日印发《中共楚雄州林业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综合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楚林党办发[2016]26号),明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检查考核内容,并于12月15日至25日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进行了综合检查考核。

(二)加强制度建设

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结合我局工作的实际,完善了相关工作的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了要求,强化了责任。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7项制度,做到 "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报送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结合起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建立政府信息网站发布登记制度等。

(三)加强网站建设

州林业局积极应用互联网网站等新媒体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加强"楚雄州林业局"网站建设(网址:http://cxz.ynly.gov.cn/),在网站上积极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森林资源保护、林业产业发展、林业改革开放和林业精准扶贫等工作。网站开设"领导专栏"、"信息公开"、"公示公告"、"动态要闻"、"地方林情"等栏目,设有"投诉建议"、"网上调查"等公众互动类栏目,指定专人对网站进行更新维护。为保证楚雄州林业局网站的运行质量,下发《楚雄州林业局关于做好林业宣传工作的通知》,向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下达年度政务信息报送任务,并将各科室政务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切实保障网站信息的质量、数量及时效性。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设立、调整网站栏目,对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监测指标体系》,不断优化网站结构,充实网站内容。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落实情况
(一)着力抓实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楚雄州林业局认真梳理涉及到本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涉及行政职权共计 10 类,共计 257 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 1801 项,"追责情形"共计 1628 项。并在部门网站公开发布征求意见,现已正式发布。
(二)着力抓实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在部门网站开设"财政公开"专栏,按要求主动对机关及下属单位预决算、三公经费情况及时进行公开,同时公开了各单位的基本情况、职能、财政预决算说明,方便公众解读,公开范围达到了100%。
(三)着力抓实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在加强对政务服务实体大厅进行管理的同时,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的建设和管理,梳理录入了8项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办事指南,提供表格下载,积极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2016年1月至11月,通过网上大厅和实体大厅相结合的形式,州林业局共受理行政审批项目257件(其中网上大厅受理2件),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理完成。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及更新机构职能、内设机构、领导分工等政府信息;编制及公开《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报告》等信息公开方面的内容;及时在网站"人事任免"栏目发布人事任免信息;发布工作总结及规划计划;在"文件与政策解读"专栏发布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部门文件,并公开发布政策解答,今年对2016年2月1日起施行的《楚雄彝族自治州松花粉采集管理办法》进行专题解答;在"公示公告"栏目发布本部门权责清单;在"动态要闻"及"地方林情"栏目发布全州林业工作动态;按要求在网站"财政公开"栏目公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部门预决算,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对"云南省重大建设项目"专题等要点工作的公开。年内共在部门网站公开发布信息395条。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在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提供申请表格下载,网站设有"依申请公开"栏目,2016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及申诉情况
2016年,楚雄州林业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出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楚雄州林业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二是部门网站交互性功能还不够完善,与公众的互动有待加强。

在下一步工作中,楚雄州林业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规定和制度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扩大公开的范围、领域和程度,对公众关心的林业热点问题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时发布林业重大政策,并在网站专栏进行宣传和解读;二是继续强化网站建设,优化网站的公众互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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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 | 责任编辑: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