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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公开

楚雄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1-09-26    作者:    点击:[]次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512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主要负责全州木材检查站的业务指导、监督;负责全州木材运输、经营加工、储运中转、林政稽查等监督检查的具体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我站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先后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并按照局党委下发的《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全面从严治党“六个年”工作及“十个一”警示教育实施方案》的求,开展从严治党警示教育。

2.扎实开展党建工作,认真落实“三个责任”。我站党支部认真开展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三个责任书”。一是支部狠抓制度建设,认真学习《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党务政务管理制度汇编》,贯彻落实支部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条例,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持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召开支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在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三是认真开展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问题整改工作,从严开展“样子不像、里子不实”问题专项整治;四是认真开展“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活动;五是加强学习教育、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条例,严格执行党章各项规定,强化对党章学习和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加强学习,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单位因机构改革及新《森林法》的实施,单位职能转变,为更好适应林政稽查工作,我站积极组织职工学习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参加了州林草局组织的《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法律知识及相关业务培训》、2020年度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监测等六项工作培训班、《2020年全州申领审验行政执法证件网上考试和通用法律知识培训》等业务培训,不断加强理论知识,提升业务能力。

4.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自从二月份以来,我站认真扎实做好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及时学习国家、省、州委和局党委下发的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文件;二是单位职工上班做好体温量测、办公区域消毒、严格记录来访人员信息、“云南抗疫情”扫码等工作;三是按时上报局办《防疫控制日报表》,认真记录单位职工体温、行动轨迹及单位消毒情况。

5.认真开展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工作。我站5名职工共帮扶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现已全部脱贫,2020年7月及11月先后两次深入扶贫点开展走访慰问,开展消费扶贫,购买农户的核桃、花椒等农副产品,切实体现林草人的担当和作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08.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0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2020年收入比2019年97.84万元增加10.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2019年97.84万元增加10.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9月单位调入工作人员1人,人员经费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0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0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2020年支出比2019年97.84万元增加10.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比2019年97.84万元增加10.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9月单位调入工作人员1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8.09万元。与上年对比:2020年支出比2019年97.84万元增加10.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比2019年97.84万元增加10.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9月单位调入工作人员1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2.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2020年支出比2019年97.84万元增加10.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比2019年97.84万元增加10.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9月单位调入工作人员1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相关业务;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外交(类)支出相关业务;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国防(类)支出相关业务;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公共安全(类)支出相关业务;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教育(类)支出相关业务;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科学技术(类)支出相关务;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相关业务;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13.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45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8.35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节能环保(类)支出相关业务;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城乡社区(类)支出相关业务;

 12.农林水(类)支出71.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1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5.76万元,办公费、水电费和差旅费等相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69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交通运输(类)支出相关业务;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相关业务;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相关业务;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金融(类)支出相关业务;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相关业务;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相关业务;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6%。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6.12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相关业务;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相关业务;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相关业务;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其他(类)支出相关业务;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债务还本(类)支出相关业务;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债务付息(类)支出相关业务;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相关业务。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预算的12.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预算的12.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规范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18万元,下降74.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8万元,下降74.1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规范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直管单位业务检查指导1批次,接待人次10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部门资产总额41.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60万元,固定资产6.7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0.08万元,固定资产没有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1.33 

34.60 

6.73 

0.00 

0.00 

0.00

6.73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51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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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cy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