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0004511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营林营草工作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营林营草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营林营草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州绿化造林、封山育林、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等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成效评估、检查验收、建档立卷、信息调度和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国有林场相关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营造林工作。为确保营造林计划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我站积极配合局生态保护修复科,积极抓好五早工作的落实(计划任务早下达、思想早发动、作业设计早开展、种苗物资早准备、整地定植早进行),使营造林各项工作任务尽早落实完成。
2020年全州营造林计划任务25.234万亩,其中造林14.934万亩(人工造林13.334万亩,封山育林1.6万亩),营林计划10.36万亩,全民义务植树960万株。通过全州林草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到11月底营林信息调度统计结果,全州完成营造林面积25.394万亩,占计划任务100.6%,其中造林15.094万亩,占计划任务101.1%(人工造林完成13.494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1.2%,封山育林完成1.6万亩,占计划任务100%),营林项目完成10.3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0%,完成义务植树1094.71万株,占计划任务114%,义务植树尽职率达96.187%。
2、积极参与G56杭瑞高速公路路域环境绿化美化工作的组织和技术指导。打造最美高速公路路域环境是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为按期完成项目建设计划任务,我站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伐除桉树的督导工作,参与绿色廊道绿化美化的树种选择、配置、设计、施工和作业设计优化细化、变更等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在省州县各级政府、林草部门和施工单位的共同努力下,11月底,高速公路楚雄段(楚雄、南华、禄丰3县市)累计完成绿色廊道763个小班实施面积10484.7亩,累计完成种植株数47.41万株,与省(实施方案)下达的计划任务相比,实施面积增加1389.3亩,种植株数增加8.1119万株,完成的实施面积和种植株数分别占省下达计划任务数的115.3%和120.6%,都超额完成了省级下达的计划任务。目前该项目实施已进入检查验收阶段,计划在一月底完成县市级验收工作和州级、省级成效核查工作。
3、积极参与互联网+义务植树活动的组织筹备。一是积极配合局生态保护修复科组织人员参与州级机关义务植树活动现场整地、定植技术指导;二是准备各种植树工具(锄头、铁铲、水桶),交通工具,为植树活动的顺利开展做好后期后勤保障服务工作。三是积极配合生态修复科抓好互联网+义务植树工作,组织全站职工开展互联网+义务植树募捐活动,到目前为止全站干部职工积极捐款,完成了各自义务植树尽责任务,都获得了尽职证书和荣誉证书。
4、认真组织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工作。为认真做好 “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大比拼工作,我单位通过认真讨论研究,提出了2020年大比拼工作目标任务,其标兵目标是以玉溪市为追赶目标,在2020年省级林业综合考核中,人工造林计划任务完成率达100%,木本油料建设任务完成率达100%;其标杆目标为G56杭瑞高速路域环境绿化美化绿色廊道项目实施在全省走在前列;其主责指标有六项:一是组织实施完成林草局安排营造林项目,任务完成率为100%,二是组织完成由州林草局审批的营造林项目作业设计的审查,审查率达100%,三是开展营造林项目实施技术指导,四是G56杭瑞高速路绿化美化督导,绿色廊道计划任务完成率达100%,五是做好每月1期的营造林信息调度统计工作,六是抓好2020年营造林项目质量检查验收业务技术工作。通过全站干部职工及全州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目前所定的标兵、标杆及主责目标已经完成,等待上级部门检查考核认定。
5、认真抓好新冠病毒的防控工作。自我国疫情发生以来,我站严格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和州林草局关于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纪律要求,一是认真排查登记上报包括职工子女等家庭成员在内疫区来往人员;二是严控单位会议和各种形式的集会;三是要求干部职工出入各种公共场所要配合相关单位进行体温测量,扫好二维码;四是要求干部职工出门戴口罩;五是认真开展办公区域的消毒。通过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政策和纪律规定,实现了本单位的疫情防控目标任务。
6、认真抓好精准扶贫工作。今年是脱贫攻坚关键之年,为认真落实党和国家精准扶贫政策,实现南华县马街镇诸葛营村贫困人口按期脱贫,2021年全面步入小康社会,我站认真按照州林草局党委的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一是抽派一人脱离岗位到州扶贫办,支持全州脱贫攻坚工作;二是抽派一人到州林草局林业行业扶贫办,支持全州林业行业扶贫工作;三是要求每位结对帮扶干部职工心系贫困户,注真情,从产业扶贫、生态扶贫到扶志与扶智相结合,助力结对贫困户按期脱贫;四是组织动员干部职工按照局里的要求适时为结对贫困户捐钱捐物,开展送温暖活动。目前扶贫工作的开展已见成效,本站干部职工结对贫困户已按期脱贫,并通过了各级的检查验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营林营草工作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营林营草工作站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营林营草工作站2020年度收入合计231.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3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2019年度收入合计239.62万元,同比减少8.26万元,减少3%,主要原因分析:财政年初预算精减公用经费及2020年我站没有项目支出,所有预算支出项目均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营林营草工作站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31.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3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2019年度支出合计239.62万元,同比减少8.26万元,减少3%,主要原因分析:财政年初预算精减公用经费及2020年我站没有项目支出,所有预算支出项目均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所以经费支出减少,这也符合财政年初合理规划、节约开支的原则。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营林营草工作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1.34万元。与上年对比,2019年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9.6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7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0年我站调入1名职工,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9.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营林营草工作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2019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20万元,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我站没有需要开展的专项业务工作,所以没有此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营林营草工作站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合计239.62万元,同比减少8.26万元,减少3%,主要原因分析:财政年初预算精减公用经费及2020年我站没有项目支出,所有预算支出项目均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所以经费支出减少,这也符合财政年初合理规划、节约开支的原则。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1%。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和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2.卫生健康(类)支出17.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3.农林水(类)支出162.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37%。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3.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营林营草工作站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51万元,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年初合理预算,使用经费严格审批,严格控制,量入为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19万元,增长61.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9万元,增长61.0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年因工作职能调整,相应业务开支增加;同时2019年“三公经费”开支公为0.32万元,是因为当时事业单位职能职责未调整完毕,多项工作未正常开展,所以出现了很低的经费支出数;2020年从比例上看增长率高,但实际支出数仍然较低,已经充分说明我站在“三公经费”开支上严格把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51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5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营造林工作及林业项目评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营林营草工作站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营林营草工作站资产总额211.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25万元,固定资产199.4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无增减变化,变动来自于流动资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175.3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11.72 |
12.25 |
199.47 |
175.3 |
0 |
0 |
24.17 |
0 |
0 |
0 |
0 |
|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没有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51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