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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营林营草工作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0-09-24    作者:    点击:[]次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511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营林营草工作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营林营草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州营林营草工作站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州绿化造林、封山育林、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等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成效评估、检查验收、建档立卷、信息调度和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国有林场相关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营造林工作

1)积极参与义务植树活动的组织、宣传。一是组织人员参与3月12日植树节义务植树宣传活动;二是组织人员参与州级机关义务植树活动现场整地、定值技术指导;三是在植树活动日当天组织准备各种植树工具,交通工具,为植树活动的顺利开展做好保障工作。在相关科室的共同努力配合下,植树活动顺利开展,完成植树35亩,树种为香樟,云南樱花,球花石楠,三角梅。

2)积极参与组织开展林业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建设,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2019年全州营造林计划任务31.516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9.983万亩,营林计划11.533万亩,全民义务植树960万株。完成营造林面积30.477万亩,占计划任务96.7%,其工造林20.394万亩,占计划任务,102.1%,营林项目完成10.083万亩,占计划任务的87.4%,完成义务植树1110.374万株,占计划任务115.7%。

3)积极参与G56杭瑞高速公路绿化美化工作的组织和技术指导。为落实2019年必须完成60%的绿化美化任务,我站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伐除桉树的督导工作,参与绿色廊道绿化美化的树种选择、配置、设计、施工的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在省州县各级政府、林草部门、公路部门和施工单位的共同努力下,12月1日止,高速公路楚雄段(楚雄、南华、禄丰3县市)绿色廊道完成实施面积5019.95亩,为计划任务的50.58%,其中禄丰段完成1452.65亩,为任务的43.15%,楚雄段完成1831.1亩,为任务的67.04%,南华段完成1736.2亩,为计划的45.37%。增绿复绿全州实施面积2440亩,为任务的25.99%,其中楚雄市完成944.2亩,为计划的45.70%,南华完成713.2亩,为任务的20.4%,禄丰县完成782.6亩,为任务的20.48%。

4)努力抓好楚雄州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储备林项目健康稳步发展。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的实施是我州林业建设投融资模式的一大创新,彻底解决了林业建设投资少,融资难、融资短、融资贵的问题,为林业建设找到了一条新的途径。在州县政府、林草局、瑞霖公司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至2019年底,全州除永仁县未启动储备林项目建设外,其他九个县市先后启动了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全州八县一市国家储备林项目可研规划项目总投资71.39亿元,融资贷款56.83亿元。2019年全州获得储备林贷款13000万元,筹集项目资本金11252万元,完成投资35526.26万元。到2019年底,累计全州已获授信贷款额度31.27亿元(其中楚雄市6亿元,大姚县6亿元,姚安县7.57亿元,元谋县7.6亿元,武定县4.1亿元),已获得贷款9.5亿元(其中:楚雄市6亿元,大姚县1.9亿元,姚安县1.6亿元),已筹集到项目资本金2.6518亿元(其中楚雄市16200万元,大姚县4750万元,姚安4012万元,元谋县600万元,武定县800万元,禄丰县156万元),已完成项目投资资8.92亿(其中楚雄市7.2亿,大姚0.97亿,姚安0.75亿)。

2、林木种苗工作

年初首签“林木种苗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为林木种苗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认真落实州委提出的“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和全国、全省林木种苗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年初,我单位就筹划、组织召开了“楚雄州林木种苗工作培训会议”,全州各县分管种苗的领导、种苗站长、营林站站长,管种苗技术人员和部分观赏绿化苗木基地负责人、种子生产基地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请省种苗站专家对林木良种申报、审定、认证,对林业标准制定、申报、审定,对林木良种补贴项目申报三个方面进行了培训;会议对2019年林木种苗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由我同各县分管种苗的领导签订了“楚雄州2019年林木种苗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开创了我州林木种苗管理工作新局面,为种苗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打下了坚实基础。

3、楚雄州核桃志撰稿、编辑任务

根据州林草局的安排,在核桃志的编写任务中营林营草站主要负责撰写核桃育苗地的选择、规划、采种、育苗、苗圃地的建设、核桃种植、管理等章节内容。在相关同事的配合下,在广泛收集、查阅资料的基础上,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完成了一稿、二稿、三稿的编撰工作,完成了局里第一阶段分派的工作任务。撰稿结束局里又安排了核桃志编辑任务,目前核桃志的编辑工作还正在进行之中。

4、组织开展单位建设工作

一是在机构改革之前,认真组织材料,积极找局党委、局领导汇报,使机构改革顺利进行;二是在机构改革中积极配合,完成思想转变;三是在机构改革后认真学习领会州编办三定方案赋予我站的职能职责,编制单位内部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方案;完成定室、定岗、定员工作,为履行单位新的职能职责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四是组织开展能力建设,组织技术人员参加新知识、新技术培训,努力提高单位的履职能力;五是组织开展档案建设工作,改变零散、混乱的档案管理局面,建立科学、规范、有序的档案管理制度。

5、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1)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 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2016〕13号)、《中共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委〔2017〕2号)、《云南省国有林场改革汇编材料》等文件改革精神,加强对县市工作的指导。

2)是做好国有林场改革上下级有关文件的处理、州级行文、报审批、下发落实、业务处理等日常管理工作。

3)完成全州省级验收、通报、整改等相关工作。落实省级验收会议、汇报材料准备等准备工作;按验收、通报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及落实工作,以及相关要求材料的撰写及上报工作。

6、生态扶贫工作

1)落实全州扶贫领域问题自纠自查。落实武定县发窝乡有关群体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十条工作措施。

2)拟定加强林业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征求意见。拟定州林草局关爱一线扶贫干部措施。整理上半年生态扶贫主要目标、政策标准暨完成情况。

3)征集生态扶贫宣传素材。收集彝州林业辉煌成就、为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新华网州长专访提供材料。征集2019年度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优秀案例。

4)9月按照州委要求对双柏县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检查。

5)每月按时完成楚雄州林业项目精准扶贫入户基本情况调查报表和涉林企业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统计报表的收集汇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属独立核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楚雄州林草局,无下属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19年末有人员编制数15人,在职在编实有在职人员其中: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3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全部为退休。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营林营草工作站2019年度收入合计239.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6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2018年度收入合计306.63万元,同比减少67.01万元,减少22%,主要原因分析:我站全部收入来源于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是因为项目减少和年初预算销减公用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营林营草工作站2019年度支出合计23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62万元,占总支出的92%;项目支出20万元,占总支出的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8年度支出合计306.63万元,同比减少67.01万元,减少22%,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减少41.51万元,减少了68%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9.6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5万元,减少11%,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及财政节约办公经费预算开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6.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2.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工作任务及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5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资金需求变动。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9年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州级义务植树基地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我站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2018年度收入合计306.63万元,同比减少67.01万元,减少22%,主要原因分析:我站全部收入来源于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是因为项目减少和年初预算销减公用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和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2.卫生健康(类)支出15.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3.农林水(类)支出173.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2.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我站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预算的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预算的6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另外2019年机构调整,工作变动大也是经费开支减少的重要原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33万元,下降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3万元,下降5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另外2019年机构调整,工作变动大也是经费开支减少的重要原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3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营造林工作(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7万元,与上年23.15万元对比减少0.48万元,增减变动不大,主要原因财政在公用经费使用上保机构运转的前提下,减少不必在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4.65万元;咨询费1.15万元;电费0.04万元;邮电费0.59万元;差旅费2.71万元;培训费2.45万元;公务接待费0.32万元;专用材料费0.29万元;委托业务费2.8万元;工会经费2.05万元;福利费1.07万元;其它交通费0.15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0.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我站资产总额128.18元,其中,流动资产12.15元,固定资产116.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3.4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6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26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房租三年一次性缴租,收入于2018年缴入国库)。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51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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