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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公开

楚雄州林木种苗站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16-09-23    作者:    点击:[]次


楚雄州林木种苗站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楚雄州林木种苗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楚雄州林木种苗站主要工作是:采集、收购、引进、繁殖、造林绿化等所需籽种苗木。开展科学选育、试验示范、提供良种壮苗、推广优良树种、制定种苗供应、调剂计划及组织实施,指导林木种苗生产,林木种子检查验收,依法查处违法经营林木种苗案件等工作,属州林业局直接领导管理,是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我站编制25人,现有在职职工22人,其中管理人员5人,(领导职务3人,非领导职务2人);专业技术人员5人(高职1人,中职3人,初职1人);技术工人14人(高级工10人,中级工4人);退休人员27人,退休职工全部在社保统发工资;遗属5人(农村人口4人,离休遗属农村人口1人。)

第二部分   楚雄州林木种苗站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见附表)

第三部门   楚雄州林木种苗站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我站决算总收入374.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339.39万元,占本年总收入的90.6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04万元,占本年总收入的0.81%;其他收入31.87万元,占本年总收入的8.5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我站决算总支出39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19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84.63%,项目支出61.42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15.37%。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基本支出342.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6.8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人员)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2.81%;商品和服务支出27.71万元。(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等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0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8.44万元。(包括退休人员工资、遗属生活补助)等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9.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项目支出4.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9%.主要用于购置办公电脑5台,支出2.50万元;购置保险柜1个,使用资金0.21万元;购置档案柜18组,使用资金1.38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使用资金0.40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4.48万元。我单位有公务用车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2.53万元,比上年减少0.89万元,主要用作新基地建设及办理相关业务使用;公务接待费支出1.95万元,比上年减少0.89万元。每笔经费严格按管理规定支出,主要用于业务洽谈接待及其新基地规划设计接待支出;我单位没有任何因公出国出(境)费用产生。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反映单位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州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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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 | 责任编辑: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