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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公开

楚雄州林业局营林工作站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16-09-23    作者:    点击:[]次

楚雄州林业局营林工作站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能

我站主要职责职能是: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林木种苗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编制全州林木种苗发展规划;负责全州林木种质资源保护、良种引进推广,组织全州采种育苗,保证造林任务的完成,并指导全州良种基地和苗圃建设;负责审查本州《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的发放;负责对州内的林木种苗检验技术指导、业务咨询和技术培训;负责承担本州林木种苗质量委托检验,并监督全州绿化使用的种苗质量,查处违法生产、经营、使用林木种苗的行为。二是对全州的林业工程项目的申报、实施、监测评估、检查验收、建档立卷、信息反馈等工作环节进行全面协调和管理;三是主要负责好全州造林绿化质量管理,具有抓全好全州工程项目造林、封山育林、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等项目任务的落实、检查、总结等工作的管理和协调。

二、部门基本情况

我站是州林业局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单位编制15人,实有在职人数14人;退休8人;单位实有公务用车1辆。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四、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我站2015年决算总收入:299.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96.66万元,占总收入的99.15%;上级补助收入2.5万元,占总收入的0.83%;其它收入0.05万元,占总收入的0.0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299.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04万元,占总支出的55.49%;项目支出133.17万元,占总支出的44.51%。

1、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6.0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57.34万元,占支出数的89.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

2、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单位年内各项工作指标任务的完成,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3.17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9.15%。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3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退休人员工资;

2、医疗卫生支出10.1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费用;

3、住房保障支出10.4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4、农林水支出244.6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营造林工作所需的职工工资及开展项目所需经费。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7.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1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87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0.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与2014年同比减少3.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站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各项规章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年末我站实有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9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3.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站的车辆使用规范,严格执行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接待费开支3.87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0.09万元。这也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规章制度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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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 | 责任编辑: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