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财政公开

楚雄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9-09-29    作者:    点击:[]次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51001000

附件4

楚雄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核定事业编制10人。主要负责全州九县一市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防治及检疫工作。我单位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的规定,主要管辖森林病虫防治检疫及预测预报,县(市)相关业务指导,林业行政处罚实施。依法履行林业植物及产品的检疫,组织全州检疫对象普查,对全州林业植物检疫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我单位还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机关州林业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1)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情况。2018年全州共发生各种林业有害生物面积30.984万亩(其中:轻度28.854万亩,中度1.829万亩,重度0.301万亩),发生面积比上年发生面积30.5279万亩上升0.4561万亩,发生率为0.97%,发生率比上年1.08%下降0.11%,成灾面积为0.276万亩,成灾率为0.09‰,成灾率比上年0.25‰下降0.16‰。全州共防治各种林业有害生物面积30.1375万亩,防治率达97.27%,防治率比上年98.11%下降0.84%,无公害防治面积29.5768万亩,无公害防治率达95.46%,无公害防治率比上年88.38%上升7.08%。2018预测发生面积31.47万亩,实际发生面积30.984万亩,测报准确率98.46%,测报准确率比上年95.58%上升2.88%。应施监测面积2975.3177万亩,实施监测面积2924.742万亩,监测覆盖率98.3%,比上年95.49%上升2.81%,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100%。

(2)林业植物检疫。全州共实施产地检疫种子7.9吨,苗木4865.4亩,花卉1145万株;调运检疫种子11.7吨,苗木915.4万株,木材4.7万M3;复检种子0.4吨,苗木808.9万株,木材1.7万M3,花卉7万株。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调运检疫率达99%。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各项指标均控制在目标管理责任状规定指标范围内。

(3)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根据《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18年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楚雄州林业局高度重视,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由相关部门组成的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州共组织执法专项行动151次,出动车辆 148台次,人员 2483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0090 份,刊登简报、简讯(网络)17 篇,报刊宣传9篇,电视报道 5次,投入经费8.69万元。检查涉及林业植物检疫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 266户;种苗花卉经营单位及园林绿化单位160户;检查木质包装箱及线缆盘1367个,检疫及复检竹木材等10.43万立方米,苗木及花卉1677.2万株,办理行政案件3件,涉案木材20.46立方米,种苗552株,涉案金额4.36万元,处罚金额0.205万元。

(4)松材线虫病及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零报告制度。按照《云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楚雄州林业局高度重视,下发了《楚雄州林业局办公室转发云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集中普查工作文件的通知》,要求各县市结合辖区内的松林分布情况制定普查方案,认真开展普查工作。至9月30日,共调查松林面积1371.21万亩,占全州松林面积的81.44%,调查枯死松树6445株,采集样株1355株,分离镜检样品8198份,经镜检,我州目前尚未发现松材线虫病。

(5)做好松材线虫病的春秋季普查工作。为扎实有效地推动云南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根据《云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州按照要求认真开展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工作,特别是加强对疫区调入的松木及其制品,松木质包装箱,电缆盘等进行复检。普查涉及全州103个乡镇,17个国营林场,15个国家、省、州、县级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重点对108国道、320国道、120国道、高压输电线路沿线、煤矿、大型企业、重点工程建设区、电信、联通通讯基站周围的疑似枯死松树进行调查,累计调查松林面积1613.71万亩,占全州松科植物面积的93.8%,调查枯死松树2373株,取样调查样株500株,分离镜检样本1368份,经镜检我州目前尚未发现松材线虫病。

(6)认真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宣传工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开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结合"2018利剑"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在"中国森防信息网"和"云南省林业有害生物信息网"上发布森防信息103条,编制"森防检疫简讯"5期,编印"楚雄州第三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主要病虫知识手册"100份,设置警示宣传碑牌10块,宣传横幅、宣传标语350条,宣传单、宣传图册11250份,向经营单位、个人发放植物检疫相关宣传资料2600份,报道专题信息54篇,电视报道6次,举办培训班21场次,开展宣传活动33次。

(7)加强林业有害生物区域联防联治联检工作。2018年先后与昆明市,攀枝花市和大理州开展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联检联席会议,并签订"联防联治联检框架协议",按照联防联治协议,加强与相邻州、市、县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联防宣传互动机制,努力做到思想上联心、组织上联防、信息上联通、防治上联动,不断提高运用科技手段支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8)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按照州林业局的要求,下派1名职工做为州林业局驻南华县马街镇诸葛营村扶贫工作队员兼我单位的扶贫工作联络员,按文件规定及时拨付脱贫攻坚工作队员工作经费1万元,并按时报销差旅费和队员生活补助费,为下派人员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提供经费保障。二是认真落实入户干部职工"七个一"专项行动,组织干部职工2次深入到9户结对扶贫户家中走访,开展民情恳谈、捐款慰问活动,加深了单位干部职工与结对贫困户的感情,并为他们出注意想办法,强化措施落实,争取早日脱贫。三是认真落实"百日冲刺"扶贫行动,按州林业局扶贫办的要求,为使扶贫点如期脱贫并顺利通过中央省州相关部门的考核验收,干部职工积极捐款捐物,2018年全站干部职工累计为结对扶贫户捐0.716万元;其次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前往南华参加"百日冲刺"挂包干部培训班学习,并利用干部职工每月"四堂课"学习时间开展集中学习扶贫"三卡"活动,提高了干部职工对扶贫知识及相关政策措施的理解。

(9)积极参与楚雄市创建 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一是单位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其他职工为成员的创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单位的创文工作,研究制定了创建 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二是按北浦社区创文指挥部的要求和单位工作方案,全体职工都注册了志愿者,并组织志愿者参与创文活动4次(含单位内部开展的活动),除扶贫队员外在职职工参与率达100%,本年度内志愿者积分达标率为5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州林检局本级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工勤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楚雄州林检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为214.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4.86万元,占总收入的99.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8万元, 占总收入的0.01%。2018年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6.36万元,增加27.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人增资调资。其中,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了46.36万元,增加了27.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标增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楚雄州林检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1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44万元,占总支出76.5%;项目支出50.5万元,占总支出23.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8年总支出比2017年增加了46.36万元,增加27.5%。其中:2018年基本支出214.86万元,比上年了46.36万元,增加27.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增资调标,经费增加;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50.5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4.08万元,增加了38.66%,增加的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8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林检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4.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6.36万元,增加了27.5%,增加了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增资,经费增加。人员经费支出140.0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0.0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1.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3.35万元。2018年人员经费140.0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各种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占2018年基本支出的85%,与上年相比增加了30.92万元,增加了28.33%,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人增资调标,经费增加。2018年办公经费、水费、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01万元,比2017年增加了0.85万元,增长0.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调整,单位办公区设备设施老化,维修维护成本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和公用经费使用情况:一是2018年财政下达我单位的项目资金共两项,本年度项目资金分两块。一是据楚财预【2018】8号文下达专项业务经费5.5万元用于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及特色经济林病虫害防治、非税收入安排1.73万元,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培训支出。二是据楚财农〔2018〕11号文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5万元,用于林业防灾减灾,以及楚财农【2018】158号文下达2018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30万元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松材线虫病等监测防治 )。 以上两项资金支出共计50.5万元,均按规定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二是2018年财政下达我局公用经费 11.0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01万元,资金支出率达100%,保证了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14.94万元,比2017年的168.58万元增加了46.36万元,增加了27.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以及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增资调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4.9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行政单位预算外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00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4.94万元,比2017年增加了46.36万元,增加了27.5%。其中:2018年基本支出164.44万元,占总支出76.5%,比2017年增加了32.2万元,增加了24.35%,增加的主要原因增资调资人员经费增加。2018年部门项目经费50.5万元,占总支出23.5%,比2017年增加了14.08万元,增加了38.6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4.86万元,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4.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6.36万元,增加了27.5%,增加了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增资,经费增加。人员经费支出140.0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0.0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1.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3.35万元。2018年人员经费140.0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各种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占2018年基本支出的85%,与上年相比增加了30.92万元,增加了28.33%,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人增资调标,经费增加。2018年办公经费、水费、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01万元,比2017年增加了0.85万元,增长0.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调整,单位办公区设备设施老化,维修维护成本增加。2018年财政下达我局公用经费 11.01万元,资金支出率达100%,保证了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本年支出0.44万元,上年支出0.71万元,同期相比减少0.27万元,减少38%,2018年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接待人次115人,接待费0.44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 本年支出0万元,上年支出0万元,同期相比增加0万元。

因公出国:本年支出0万元,上年支出0万元。

(2)会议费支出情况:本年支出0万元,上年支出0万元,同期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3)培训费支出情况:本年支出1.7万元,上年支出2.55万元,同期相比减少0.85万元,减少33%。州林检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80万元,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完成预算的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完成预算的5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增收节支 、减少接待支出 。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36万元,下降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减少0.36万元,下降4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增收节支减少了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44万元,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车辆(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01万元。2018年办公经费、水费、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01万元,比2017年增加了0.85万元,增长0.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调整,单位办公区设备设施老化,维修维护成本增加。2018年财政下达我局公用经费 11.01万元,资金支出率达100%,保证了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楚雄州林检局资产总额134.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62万元,固定资产101.0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没有增减,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 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楚雄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2019年9月27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51001111

 

上一条:楚雄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下一条:雕翎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信息来源: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 | 责任编辑: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