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楚雄州林下经济使用林地林木行为,确保依法、有序、健康和高质量发展林下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及云南省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制定了《楚雄州林下经济使用林地林木规范》(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6月10日前反馈至电子邮箱cxxhb2025@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楚雄州林下经济使用林地林木规范(征求意见稿)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