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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日期:2025-04-29    作者:王敏    点击:[]次

为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推进为群众办实事,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乱收费问题。即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等问题。

(二)乱罚款问题。即针对同一类案件作出处罚种类不同、幅度相差过大,执法尺度不一,处罚过度、滥用执法裁量权,罚没财物乱处置等问题。

(三)乱检查问题。即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无差别检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以及以排名、内部通报等形式下达或变相下达检查指标等问题。

(四)乱查封问题。即无审批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查封与案件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重复查封;超期查封;违规使用或处置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问题。

(五)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问题。即违规跨区域执法、违规异地指定管辖、执法主体不按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审批程序等问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利用行政执法权力收受礼金红包等问题。

(六)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问题。地方立法违反上位法,政策文件违反国家部署要求,执法标准不合理,部门间执法事项要求不衔接;对企业区别对待,形成不公平竞争环境。

(七)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粗暴执法及执法不作为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的其它违规执法问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办关系案、人情案;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接受管理对象的馈赠、报酬、福利待遇,参加管理对象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将执法费用转嫁给管理对象,违规指定中介服务。

二、线索投诉举报渠道

(一)来信投诉举报。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填写表》(见附件)及相关证据书面材料邮寄至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北路52号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政策法规科收(邮编675000)。

(二)邮件投诉举报。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填写表》(见附件)发送cxzlyjfpk@126.com(邮件主题注明“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

(三)来电投诉举报。可致电0878-3120360投诉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线索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四、注意事项

(一)为方便反映问题,提高线索质量,便于有效核实查办,请按照附件表格格式反映问题线索。

(二)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具体,尽可能提供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及相关印证资料等,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将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三)提倡实名投诉举报,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注明投诉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受理部门将根据举报人意愿对相关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受理范围主要为公告征集范围中明确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行政诉讼、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征集受理范围。

(五)集中征集时间截止后发现相关问题线索的,仍可向楚雄州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反映。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监督,踊跃提供问题线索,共同维护良好的法治环境。感谢社会各界对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特此公告。

附件: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填写表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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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编辑:c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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