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州林草局负责的2024年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工作开展情况
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交办州林草局承办建议19件(其中:10件协办件、9件主办件),9件主办件从内容看,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物保护)4件、自然保护区2件、林草产业(花椒)1件、“生态保护修复(全民义务植树)1件、基础设施(森林防灭火通道)建设1件。从形式上看,9件主办件涵盖了全州林草高质量发展的方方面面。从承办单位的角度看,收到的代表建议质量越来越高,参考性和指导性越来越强。很多建议高效地推动林草高质量发展。如:交办我单位的4件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建议,集中在绿孔雀、候鸟等极度濒危或珍贵动植物保护方面,代表们的保护动物意识越来越强。州林草局作为承办单位,我们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办理,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州级领导先后5次带队国家林草局、省林草局汇报,争取专项资金550万元,用于绿孔雀保护。邀请国家林草局和中国野生动物协会领导3次深入楚雄调研指导,参加相关活动。采取举办“中国·楚雄——绿孔雀之乡”和哀牢山·南华观鸟节和护鸟周,掀起科普宣教热潮,广泛提升社会公众对绿孔雀的关注度、知晓度,让绿孔雀真正成为人人保护、人人珍爱的“吉祥鸟”。通过持续加大保护、落实保护措施、强化保护宣传、提升保护水平等措施,楚雄州绿孔雀数量从2017年220只左右增长到目前的360只左右,占全国总数的50%以上,成为国内绿孔雀的最主要保存地。绿孔雀从谈“雀”色变到声名“雀”起华丽转变。又如:第286号《关于加强森林防灭火通道建设的建议》,州林草局积极汇报争取,组织申报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并成功争取到国债项目总投资4.98亿元,占全省林草国债资金1/8以上,占全州争取国债资金总额1/3以上。项目涉及8个县,建设森林防火应急道路229条,总里程1117.874公里。该项目已经开工建设,年底可以投入使用。项目完工后,防火路将会变成“通村路”“致富路”“振兴路”。森林防火应急道路的建议,我州省人大代表罗兴贵、杨梦婷、杨军提出议案并列入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重点督办建议,并由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领衔督办。督办组深入我州楚雄、双柏等县市进行调研,对我们推进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给予高度肯定。
州林草局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一是扛责任,做好“由谁办”答卷。坚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推动林草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积极主动,行动上切实有效,程序上合理规范。我们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抓落实、明确专人具体办理的“四级”责任制,坚持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工作法,高效办理代表建议。二是重沟通,做好“满不满意”答卷。我们始终坚持把沟通协调作为办理工作的必要环节,做好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的“三沟通”,面商过程中,坚持“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放心”的原则,深入细致的为代表答疑解惑,并虚心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建议,力求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具体落实上见成效,持续提高了建议“办成率”。三是严要求,做好“规不规范”答卷。在建议办理工作中,我们以“解决实际问题,突出办理实效,促进林草发展”为目标,严格办理程序,提高办理水平。为确保办理工作的严肃性和提高办理质量,在办理工作中,始终坚持办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通过层层把关,认真落实责任制,使我局今年建议办理工作质量明显提高。
目前,州林草局9件主办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成,协办的10件建议已分别报送各牵头单位。9件代表建议已经面商答复完成,且通过“云南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上传复文和面商反馈表,建议答复满意度为100%。同时,我们对完成面商的建议已在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网站全文公开答复意见,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及公众监督。
二、建议办理情况
第11号《关于加快花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办理情况:积极联系州财政局、州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共同研究办理,对全州花椒产业发展情况、科技支撑以及财政投入等情况进行了梳理分析,对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发展重点以及政策保障做了研究。一是积极制定发展规划,致力于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通过分解细化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统筹财政、科技、农业农村和工信等部门,共同着力抓好花椒产业的基地建设、主体培育、科技支撑、产业链延伸等工作,力求在提高农民收益、提高加工转化率方面取得新成效。二是州财政局、州林业局、州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共同努力,积极争取省州财政资金,用于支持花椒主产区的花椒产业发展。同时,加大对乡村振兴、高原特色农业等各类农业项目资金的统筹力度,为花椒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三是与州科技局携手合作,继续组织有关专家深入田间地头,对核桃主产区农户开展花椒品种改良、病虫害防治、修枝整形、科学采收、烘烤等技术培训。2023年全州共组织花椒培训18场次,培训林农1756人次;2024年计划组织花椒培训20场次,培训林农2000人次以上。此外,还印发了一批青花椒采栽技术手册,2023年共印发3000余册,2024年预计印发4000余册;四是强化招商引资工作。2023年,州林草局制定了《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方案》,先后到多个地区开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9次,制定招商引资活动方案9个,签订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作协议1份。目前,通过招才引智引进“一站三团”,已和14家科研团队开展技术合作,推动实施科研推广项目17个。还组织我州主要林草企业参加各类展销会,提升我州花椒产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五是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计划打造200亩以上集中连片示范基地5个以上。加大花椒产业的招商力度,引进以花椒产品精深加工、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的龙头企业,促进花椒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利用林业贷款贴息政策,帮助花椒企业解决贷款难、贷款贵等问题;六是支持大姚、南华、双柏等几个花椒主产县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绿色食品,加快花椒“三品一标”认证,不断提升花椒生产经营标准、品牌化水平。在招商引资活动中,特别是在开展项目推荐会、展销会时,带领我州花椒企业、合作社走出去。积极引导我州花椒企业入驻云南省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加强质量安全监测,2023年全州共组织开展了240批次主要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其中花椒60批次,2024年组织开展了210批次,其中花椒50批次,打造我州花椒产品生态、绿色、安全的形象。
第57号《关于探索建立“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平台的意见建议》办理情况:一是积极组织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工作。按照全国绿化委员会2017年印发的《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分为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其他形式等8类。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重要批示精神,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积极探索和试点“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尽责新形式,并于2020年率先在全省建立了楚雄州全民义务植树网站,网站下设州级和10县市共11个义务植树子网站平台。楚雄州绿化委员会在2020年10月在全省首次通过“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网站,发布了“植绿河前小河畔 美化楚雄家园”的捐资尽责试点活动项目,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员26254人次参加捐资尽责,共获得义务植树建设资金86.05万元,完成了楚雄市三家塘河前公园43.5亩公园绿化建设,共栽植球花石楠、滇朴、云南樱花、三角梅、红枫等苗木1069株,并顺利通过了验收。二是取得的成效。在随后的3年中,我州各县市通过全民义务植树网站平台积极组织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捐资尽责活动,在线上组织发动捐资的同时,线下也同时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志愿服务等其它形式义务植树尽责活动。截至2023年底,通过我州全民义务植树网站共开展了17个“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捐资尽责活动,全州259451人次参加捐资,实际捐资998.28万元,共新建义务植树基地1148.3亩,栽植各类苗木150074株。同时,在线下,结合城乡绿化美化,共组织开展了175次“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领导带头、部门组织、群众参与的多种尽责形式义务植树活动。“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多种尽责形式的组织开展,极大的推进了我州全民义务植树线上线下的融合发展,同时很好的破解了过去全民义务植树工作中群众植树难,爱绿捐助难,单位护林难,植树找地难等种种问题;“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的深入开展,对提高适龄公民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城乡绿化美化,建设更为宜居的城市和乡村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三是目前捐资形式。为提高“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多种尽责形式高效开展,减少中间环节和运行时间,各级绿化委也在不断尝试和探索新“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捐资尽责形式。2023年楚雄州市青山嘴水库“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捐资项目通过“楚雄种树”小程序线上开展了网络捐资尽责,截至2023年底,32035人次参与捐款,共获得义务植树项目建设资金120.66万元,完成了青山嘴水库全民义务植树基地196亩14258株清香木、湿加松、云南樱花、滇朴、垂柳、水杉等树种的定植,经2023年度验收,成活率达到验收标准。
第1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危害防控保护群众利益的建议》办理情况:一是关于加强州级统筹和工作指导,加强野猪种群调控的问题。2023年6月30日,国家林草局发布新的《有重要生态、科研、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俗称“三有动物名录”),将野猪调出“三有动物名录”。2024年1月20日,国家林草局、中央政法委、公安部、财政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了《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明确了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和种群调控具体方法、程序、保障措施等。对野猪危害的防控,明确了在自然保护地、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以外,可以依据猎捕方案开展猎捕野猪活动,不受猎捕量限制,无需申请《狩猎证》等规定,除禁止使用禁猎工具和方法、不能食用、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外,大大简化了猎捕程序。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依法依规积极组织开展猕猴、野猪的致害防控,加强与州级部门之间的会商,积极争取国家致害防范项目资金支持,将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防范工作纳入“林长制”考核,扛牢压实野生动物致害防范责任,加强对县市林草局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野猪猎捕行动,共同做好野猪、猕猴等野生动物致害防范工作,减少野生动物的危害,降低山区群众的损失。二是关于保险赔付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保险公司监督,使保险查勘理赔进一步精准,确保受灾群众的损失得到合理赔付。三是关于加强宣传,强化野猪致害防控。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基层林草工作人员培训,强化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宣传,制定野生动物致害防控预案,降低野生动物肇事危害。四是关于你提出的组建“林草+公安+综合应急队伍+护林员+民间猎手”的护农狩猎队,建议很好,给我们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尽可能运用到野猪种群调控工作中。
第267号《关于加快打造“中国 楚雄-绿孔雀之乡”的建议》办理情况:2022年4月以来,州林草、宣传、文旅等相关部门和双柏县委、县人民政府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一直在持续开展工作。一是与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联合全媒体打造宣传“中国•楚雄—绿孔雀之乡”和“中国•双柏—绿孔雀家园”品牌,国家林草局和中国野生动物协会领导先后3次深入楚雄中开展现场调研指导,参加“绿孔雀之乡”品牌打造新闻发布会和“首届绿孔雀文化季”等活动。聘请著名舞蹈家杨丽萍女士担任“中国·双柏—绿孔雀家园”宣传大使和形象大使,孵化绿孔雀IP,策划推出“楚楚”文化形象标识,制作推出绿孔雀科普读物、多语言故事绘本、音乐电影、形象宣传片、组织主题摄影展、打造系列文艺精品,助力楚雄绿色发展。深入挖掘绿孔雀的独特文化内涵,塑造“绿孔雀”文化符号,围绕“绿孔雀”特色旅游资源,打造文旅深度融合胜地。二是2023年以来,州级领导先后到2次国家林草局汇报,国家林草局、省林草局也先后多次深入到双柏县调研,从政策及法律层面不断加大绿孔雀保护工作的指导,同时,省林草局组织开展了元江上游绿孔雀栖息地调查,进一步缓解绿孔雀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的矛盾。三是加强绿孔雀项目资金的争取,不断强化绿孔雀保护基础。如2023年,争取国家绿孔雀保护项目资金550万元,通过购置监测设备、增设监测巡护队伍、建设绿孔雀迁移扩散生态廊道、绿孔雀食源地、饮水点、监测棚、投食补饲等等措施,绿孔雀保护基础设施不断加强,种群数量、分布范围逐步扩大。下步,州林草、宣传、文旅等部门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一如既往的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强化绿孔雀保护项目资金的争取,促进绿孔雀种群数量不断增长,保持绿孔雀保护在全国的标杆地位。持续推动“中国绿孔雀之乡”品牌打造,推动生态保护和绿色经济融合发展,让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
第286号《关于加强森林防灭火通道建设的建议》办理情况:一是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楚雄州紧紧围绕“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不断完善“预警监测、通信、信息指挥、物资装备、林火阻隔、队伍建设、扑火保障”七大系统,着力推进“四网两化”,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借助森林火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的实施,全州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防扑火物资储备得到了显著提升。二是今年以来,在国家、省委、省政府及省林草局的关心和支持下,楚雄州林草局积极组织申报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并成功争取到国债项目,项目总投资4.9亿元,其中国债资金4.5亿元,建设内容包括森林防火应急道路229条,总里程1117.874公里。由于政策要求,本次国债项目主要用于投资建设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而姚安县国有林较少,且多位于自然保护区,因此大部分林区无法实施此次国债项目。但是考虑到姚安县森林防火的实际需要,经多方协调,最终为姚安县争取了21.3公里森林防火道路,投资额1065万元。目前正在进行项目施工招投标,预计2024年6月初可以开工建设,年底完工并全面投入使用。通过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将大幅提升基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水平,有效降低森林草原火灾损失。三是下步,楚雄州林草局还将积极向上申报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及能力提升项目,特别是非国有林区应急道路建设项目,争取更多中央资金的投入,在今后的项目部署中会重点考虑国有林区较少的县市,加大项目建设力度的同时增加项目覆盖面,使全州的森林防火能力整体提升。
第209号《关于合理处置森林覆盖率高地区野生动物存量过大侵害群众财产问题的建议》办理情况:多年来,楚雄州高度重视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上级林草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开展保护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保护意识。先后建立17个自然保护区,保护州内珍稀野生动植物物种和典型生态系统。州人民政府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通告,全面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同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本底调查,摸清野生动植物资源家底。持续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野生动物疫病,确保生态安全。开展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通过赔偿受灾群众损失,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实施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夯实野生动物保护基础。通过多年来的努力,绿孔雀,西黑冠长臂猿、黑颈长尾雉等珍贵野生动植物物种种群数量不断增加,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同时,由于猕猴、野猪等主要肇事野生动物没有天敌,种群数量增长过快,局部地区种群密度过大,确实存在损害农作物、经济作物的问题,给部分山区群众造成了损失。同时,随着保护力度加大,野猪种群在全国范围内不断繁殖增长,造成的损害越来越多,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为及时解决野猪危害,一是国家林草局开展了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防控试点,积累野生动物致害防控经验。二是2023年6月30日,国家林草局发布新的《有重要生态、科研、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俗称“三有动物名录”),将野猪调出“三有动物名录”,按照非保护动物管理。三是2024年1月20日,国家林草局、中央政法委、公安部、财政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了《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对猕猴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明确了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具体方法、程序、保障措施等,特别是对野猪危害的防控,明确了在自然保护地、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以外,可以依据猎捕方案开展猎捕野猪活动,不受猎捕量限制,无需申请《狩猎证》等规定,除禁止使用禁猎工具和方法、不能食用、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外,大大简化了猎捕程序。
第186号《关于姚安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调整为森林公园的建议》办理情况:为解决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矛盾冲突等问题,2020年,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启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前期工作。遵照国家统一的工作规则、规范,姚安县人民政府先后编制上报了《姚安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至2023年3月形成《姚安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拟将姚安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整合为姚安花椒园自然公园(森林公园),级别为地方级,面积为32076.71公顷,面积减少4937.29公顷(74059.35亩)。该方案已依次经州级、省级审核同意,纳入州、省级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并于2023年4月上报国家林草局,目前还未获批。按照空间布局优化、边界范围细化,调出与划入相结合,将耕地、人工商品林、村庄、城镇、项目用地等突出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矛盾冲突区域调出,共调减面积4937.29公顷(74059.35亩)。整合优化方案待国家审批后统一实施,将为群众发展释放更大的空间。二是关于“加大森林公园开发建设项目扶持,补齐辖区内村组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获批后,将督促指导姚安县人民政府按照整合优化方案的范围和面积,组织编制姚安花椒园自然公园总体规划,并按照规定报批后实施。在编制姚安花椒园自然公园总体规划过程中,将指导姚安县充分征求意见,将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列入规划实施。
第160号《关于加大南华大中山候鸟保护力度的建议》办理情况:一是关于修建留鸟观鸟平台,促进观鸟研学经济的问题。2023年,就依托项目在大中山建设了候鸟环志及疫源疫病监测站,目前已具备一定的观鸟和科研条件,今后我局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进行提升改造。就下步工作,我局建议马街镇在哀牢山保护区楚雄管护局的指导下,充分借鉴保山高黎贡山百花岭和德宏铜壁关发动群众建设“鸟塘”的经验,选择适当的地方,依法依规建设鸟塘,通过习惯化投喂,引导鸟类停留觅食,吸引观鸟爱好者前去观鸟、拍摄,既调动周边群众爱鸟、护鸟的积极性,又促进乡村旅游发展和群众增收,建设过程中我局将及时给予指导帮助。二是关于建设科普教育基地的问题。目前,哀牢山保护区楚雄管护局已被命名为“云南省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同时,依托自然保护地项目,已在大中山管护站建成了宣教中心展厅,设有标本馆一间,有动物标本35份、植物标本150份、鸟类图片95张;图书资料室一间,有资料书籍近200册;有会议室一间;多媒体教室一间;种子资源扩繁圃一个;物种识别园900平方米。已初步具备了科普教育的功能,下步将进一步突出鸟类科普功能,并实时开展科普教育活动。三是关于以鸟为媒。加大对外宣传推广和全方位宣传造势、助推生态旅游融合发展的问题,我局将根据部门职责,积极配合宣传、文旅等部门开展宣传推介工作,为马街镇的发展贡献林草力量。四是我局将积极争取国家、省候鸟保护项目资金,强化候鸟保护工作保障。同时,积极支持南华县举办“2024年第二届哀牢山护鸟节”的举办。
第120号《关于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及周边建设项目退出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办理情况:一是关于“建议州级财政部门给予资金支持,帮助解决自然保护区内及周边建设项目退出生态补偿资金,有效解决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压力和投资企业整改退出补偿资金”。2018年以来,州财政、州自然资源部门已多次向省级部门汇报和争取相关资金工作,但均无明确答复。从现行的财政事权划分政策看,按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各级的事权由各级承担支出责任,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自2008年起,中央财政设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支持生态功能重要地区加强生态保护和民生改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双柏县为重点生态功能区县,2023年、2024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为8558万元、6672万元,双柏县水电、矿产项目退出属双柏县事权,由双柏县承担支出责任。二是关于“由州级层面牵头,抓紧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内及周边建设开发项目,分类生态补偿退出机制,妥善解决自然保护区历史遗留问题”。近年来,各地在实践中也不断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协调,尽快出台矿业权等退出补偿的指导性政策措施。据了解,国家层面的差别化退出政策正在研究完善中,省级也正在研究政策措施。因此,近期落实双柏县水电、矿产项目退出相关问题尚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支撑,州级层面暂无法建立自然保护区内及周边建设项目退出生态补偿机制。我们将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制定情况,与州级有关部门联动做好争取工作,希望尽早妥善解决双柏县水电、矿产项目退出相关问题。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建议办理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如部分建议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部分建议办理进度较慢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联动机制。二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建议办理进度和质量。三是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共同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在今后的工作中,州林草局将继续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州人大对建议办理工作的各项要求和安排部署,深入实际,倾听群众和代表的呼声,广泛了解和掌握群众对林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我们也希望人大代表能够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共同为构建和谐楚雄、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努力推进全州林草事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