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协: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州林草局负责的2024年州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州政协第十一届第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州政协第十一届第三次会议交办州林草局承办提案件22件(其中:17件会办件、5件主办件),5件主办提案从内容看,涉及林草产业2件、生物多样性保护1件、生态环境保护1件、林业碳汇资源开发1件。从实质上看,5件主办提案涵盖了全州林草高质量发展的方方面面。从承办单位的角度看,收到的提案质量越来越高,参考性和指导性越来越强。很多提案高效地推动林草高质量发展。如:第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林下资源保护与开发的提案》,为解决林下经济在哪里发展、发展什么、怎么发展和谁来发展的难题,我们进行改革创新,实现了三个全国全省“首创”。一是以立法为林下经济保驾护航。颁布实施全国首部林下经济立法《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为全州林下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法律保障。二是出台全国首个野生菌保护管理规范性文件《楚雄彝族自治州野生菌保护利用管理办法》,规范野生菌保护管理和经营行为,实现野生菌资源可持续利用。三是颁发了全省第一本林下经济经营收益权证,增强林业经营的活力和投资者信心。2023年,全州实现林下经济178.3亿元,排名全省第二。预计今年林下经济产值达215亿元以上,增幅将超过20%,绿色发展之路越走越宽。又如:由于2023年我州碳汇资源家底不清,加之,当时碳汇交易方法学不健全,国际国内碳汇交易市场杂乱无序,我们将《关于夯实楚雄州森林碳汇交易工作基础的提案》列为续办提案。同今年的第239号《关于加大林业碳汇资源开发的提案》一并高位推动办理。我们在全省率先成立了楚雄州碳汇研究院,负责开展碳汇监测、碳排放、碳增汇和碳交易等研究,完成了全州林业碳储量监测,结果显示楚雄州林业碳储量为5921万吨,按现在市场价值在54亿元左右,并在今年火把节期间,主导完成了全省首笔大型活动碳中和交易。
州林草局高度重视提案的办理工作,一是压责任,做好“由谁办”答卷。坚持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推动林草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积极主动,行动上切实有效,程序上合理规范。我们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抓落实、明确专人具体办理的“四级”责任制,坚持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工作法,高效办理提案。二是重沟通,做好“满不满意”答卷。我们始终坚持把沟通协调作为办理工作的必要环节,做好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的“三沟通”,面商过程中,坚持“让委员满意、让群众放心”的原则,深入细致的为委员答疑解惑,并虚心听取委员们的意见建议,力求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具体落实上见成效,持续提高了提案“办成率”。三是严要求,做好“规不规范”答卷。在提案办理工作中,我们以“解决实际问题,突出办理实效,促进林草发展”为目标,严格办理程序,提高办理水平。为确保办理工作的严肃性和提高办理质量,在办理工作中,始终坚持办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通过层层把关,认真落实责任制,使我局今年提案办理工作质量明显提高。
目前,州林草局协办的17件会办提案件已分别报送各牵头单位,5件主办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成。其中,4件已经通过“数字政协·提案办理系统”完成面商反馈、提案复文、提案质量评价,提案的面商率、落实率、满意率、答复率均为100%。1件已通过电话联系提案者,并书面将答复意见传送至提案者,提案者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已再次和提案人取得联系,将在本周内完成面商。同时,我们对完成面商的提案已在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网站全文公开答复意见,主动接受政协委员及公众监督。
二、州政协第十一届第三次会议提案建议落实情况
第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林下资源保护与开发的提案》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政策引领,完善制度建设。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为林下经济发展做顶层设计并提供行动指南。2018年出台《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楚政发〔2018〕18号),2023年出台《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楚政发〔2023〕9号),同时制定支持中药材、食用菌和核桃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7月1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施行,以立法方式为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制保障。2024年5月出台《楚雄彝族自治州野生菌保护利用管理办法》。成立多个产业发展工作专班,为林下资源保护与发展提供保障。二是转变思想观念,利用好林下资源。州委州政府将林下经济发展纳入林长制工作范围,健全7大机制。深化林权制度和森林资源资产管理改革,创新推广 “包山拾菌” 模式。2023年全州林下经济产值178.3亿元,其中野生菌产量5.45万吨,产值71.4亿元;中药材产量6.28万吨,产值23.62亿元等。三是摸清资源底数,促进多方式发展。楚雄州林地资源丰富,可利用林地占90.1%。全州境内野生菌资源丰富,2023年发展林下种植28.7万亩、林下养殖366万头(羽),推广包山育菌215.6万亩。采用多种模式发展林下经济,发展名特优产品。四是完善基础建设,强化基础保障。鼓励社会资本进山入林,培育引进链主企业。2022至2023年建成野生菌保育促繁科技示范基地11个1586亩,建立经营管理机制。建立野生食用菌仿生栽培示范基地。2024年楚雄州防火通道建设项目预计年底建成1117.874公里防火道路,弥补林下经济交通设施不足。五是加大贷款融资保险服务力度,扩大资金投入。2023年推荐5户企业申报贷款总额12893.70万元,申请贴息资金360.45万元。2024年《楚雄州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指出加快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和林下经济,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放活集体林地经营权等。六是完善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加强冷链系统建设。2023年以来,楚雄州构建 “5+6” 现代产业体系,多个专债项目有序推进。申报省级物流枢纽和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列入省级备选名单的县市将获政策、资金优先支持。七是构建现代经营体系,打造特色品牌。培育林下经济开发主体585户,省级林业龙头企业43户,多个县市获荣誉称号,部分产品被批准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下一步将围绕 “3815” 战略发展目标,壮大林下经济,打造林下产品品牌。八是注重科技支撑,强化技术服务支持。近3年投入林草科技经费1.29亿元,组织科创项目145项,引进科研团队,成立研究院。加强技术研究和推广,举办技术培训,培育林木良种,建立试验点和科技示范基地,取得多项科技成果。
第81号《关于以核桃油为突破口,推动核桃产业转型升级的提案》落实情况:一是针对产业链前端,科技赋能抓生产。2022年11月起草《楚雄州核桃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近年改造核桃低效林近7万亩,投入1400多万元;印发技术规范近万册;打造州级示范基地16个(约3200亩,投入360万元);实施初加工机械一体化项目87个,投入6800万元,年加工近5万吨。2023年9月27日,楚雄州首条 “水代法” 生态制取核桃油生产线在大姚县建成投产,也是云南省首条。森美达生物科技(永仁)有限公司2023年3月成立,占地66951m²,年处理3万吨核桃,年产6000吨低温冷榨核桃油等。两家企业推动核桃产业链变革。二是针对产业链中端,资源联动提产能。以现有企业为基础,招商引资,培育龙头企业,聚合要素打造领军企业。加强与科研机构、企业集团合作,提高精深加工能力,延长产业链。三是针对产业链后端,营销追溯拓市场。加强与光明集团等合作,引进中农联建设云南核桃交易市场,鼓励发展电商,支持企业设销售网点等。2023年制定奖励补助办法,组织15家企业参加展销会,奖励95000元。制定抽样方案,开展质量安全监测及追溯工作,推荐46家经营主体溯源,完成241批次(其中核桃50批次)检测工作。
第134号《关于加强中国楚雄绿孔雀之乡文化品牌保护的提案》落实情况:一是关于加大绿孔雀保护资金投入问题。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绿孔雀保护项目资金的争取工作,2015年以来,共争取国家绿孔雀保护项目资金1200余万元,特别是2024年一次性争取绿孔雀保护与生态廊道建设资金550万元,较好地解决了绿孔雀保护投入不足的问题,下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绿孔雀项目策划、储备、上报争取等工作,逐步建立多元投入机制,不断推动绿孔雀种群和文化品牌保护工作。二是关于进一步扩大绿孔雀栖息地问题。2023年10月,恐龙河保护区已被国家林草局认定为第一批以绿孔雀为主要保护对象的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关于保护区周边的绿孔雀分布区域,下步,我局将根据绿孔雀种群发展情况,如达到申报绿孔雀重要栖息地的条件,及时向国家林草局申报。三是关于加大人才支撑的问题。2022年以来,为加强绿孔雀科学研究,先后与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云南大学、国家林草局西南规划设计院、云南省林科院、云南森林自然中心(云南省绿孔雀人工繁育中心)签订合作协议或建立合作关系,强化绿孔雀保护科研合作和本地人才培养。同时,恐龙河保护区有针对性的招录了3名专业技术人员,强化人才保障。下步,将持续加强与科研单位合作,不断强化保护人才支撑。四是关于强化绿孔雀保护档案管理工作。为加强绿孔雀保护档案管理工作,今年2月,州委办、州政府办已成立了州委秘书长任组长的“绿孔雀保护档案管理工作专班组”,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和任务,目前,档案收集管理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下步,州林草局将严格按照专班组的要求,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源的作用。
第165号《关于高度重视金沙江干热河谷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提案》落实情况:2021年州政府成立楚雄州推进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建设指挥部。州林草局在大姚等4县配合下编制《楚雄州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可研报告(一期)》,项目列入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库,将实施林草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80.96万亩,投资估算4.69亿元,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4.43亿元,其中大姚县2022 - 2024年实施17.68万亩,投资概算9715万元,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9178万元。截至2024年5月,国家已下达项目80.96万亩、中央预算内投资44324万元。2022年我州项目建设获好评,探索出困难立地造林模式被省推广,国土绿化工作排名全省第一。2024年我州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续建)项目将实施12.22万亩,中央预算内投资8204万元,其中大姚县退化林修复2.5万亩,投资1625万元,目前正进行前期准备。项目实施中,印发《楚雄州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州、县林草局职责。下发通知强化督查和技术指导,规范项目设计、监理和验收工作。组织拍摄宣传片。下步,州林草局将以科学规划为先导,争取项目(二期)落地实施,维护生态安全,增加国土绿化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和水土涵养能力。
第239号《关于加大林业碳汇资源开发的提案》落实情况:一是森林碳汇分类及规划措施。森林碳汇分为储量碳汇和新增森林碳汇。储量碳汇主要通过提高森林质量(生物量)获取,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编制的《楚雄州“十四五” 林草保护发展规划》针对提高森林质量制定了相应措施。新增森林碳汇主要依靠绿化造林,2022年楚雄州与全省同步开展绿化造林空间调查评估工作,以国土 “三调” 成果为底版,对适应造林的地块进行适应性评估。结果显示,楚雄州规划造林绿化空间163.85万亩,其中双柏县34.05万亩。二是营造林项目实施情况。为增加森林碳汇,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积极申报项目并组织开展以金沙江干热河谷为重点的生态保护修复项目。2022年已实施营造林项目36.84万亩,完成义务植树1073.78万株;2023年实施完成营造林33.05万亩,完成义务植树1080.39万株。三是碳汇研究机构成立及工作进展。2023年12月13日,经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在直属事业单位 “楚雄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站” 基础上成立 “楚雄州碳汇研究院”。其主要职责为开展全州主要树种(组)生物量及碳计量调查研究、编制碳汇计量监测模型和制定相关技术标准,通过全州林草碳汇本底调查、碳储量评估及潜力分析等,建立楚雄州林草碳汇动态变化数据库,为楚雄碳达峰碳中和提供科学依据及为林草碳汇交易提供技术支撑。目前,楚雄州碳汇研究院以《楚雄州2021年森林资源状况(白皮书)》数据库为基础,根据相关测算方法,已开展对全州林业基础碳储量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6月底完成全州碳储量测算工作,力争到2025年建全全州森林碳汇动态变化数据库。四是双柏县森林碳汇状况。综合来看,双柏县目前森林固碳能力(碳储量)约为每年1700万吨。经初步估算,2012年以来仅有2956亩新造林地符合碳汇开发条件,面积较小开发潜力不大,其余大量森林经营等碳汇资源有待新的方法学开放后进行开发。
三、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B类提案续办续复情况
第十一届二次会议46号《关于夯实楚雄州森林碳汇交易工作基础的提案》列入计划逐步解决,作为B类提案续办。续复情况:已通过电话联系书面传送至提案者,在本周内完成面商。续办情况:一是全州碳储量监测开展情况。楚雄州森林资源丰富,森林面积达176.57万公顷,居全省第2位,森林蓄积量1.31亿立方米,是云南林业碳汇重点州市之一。为摸清全州碳储量资源家底,掌握碳储量空间分布规律和变化情况,建立碳储量数据库,为 “双碳” 战略决策等提供依据,助推全州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在州委州政府安排部署下,我州紧盯国家 “双碳” 战略目标任务,率先在全省组织开展全州林业碳储量监测工作,并编制形成《楚雄州2021年林业(林木)碳储量监测报告》成果。2024年5月31日,邀请多部门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对监测成果进行评审并征求国内专家意见,认为该监测严格按国家相关标准开展,科学合理、引用参数恰当、数据详实,一致通过评审。2024年7月9日,《监测报告》经第十三届州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讨论通过。监测结果显示,楚雄州林业(林木)碳储总量为5920.7354万吨,十县市具体碳储量为:楚雄市1039.1892万吨,双柏县1086.9903万吨,牟定县225.4644万吨,南华县424.7003万吨,姚安县361.9845万吨,大姚县990.6926万吨,永仁县420.3830万吨,元谋县146.5140万吨,武定县521.0565万吨,禄丰市703.7606万吨。碳储量较大的三个县市为双柏县、楚雄市、大姚县,占52.64%;碳储量较小的三个县为姚安县、牟定县、元谋县,占12.40%。二是签订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框架协议。2024年1月15日至16日,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金诺碳投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举办楚雄州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工作专题培训,并于1月16日,州人民政府与金诺碳投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签订《楚雄州人民政府 金诺碳投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林业碳汇项目合作开发框架协议》。1月26日,州投资集团与金诺碳投、数字政通签订林业碳汇项目合作开发框架协议。之后,州投资集团深入各县市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完成十县市林业资源现状调查、资源保护规划等前期基础资料收集工作,共收集营造林面积135万多亩。经筛选和初步评估,符合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造林碳汇适用条件的人工造林面积预计24 - 29万亩左右,具体为:楚雄市1.2万亩、禄丰市0.9万亩、牟定县1.1万亩、武定县3.3万亩、元谋县10 - 15万亩、双柏县1.4万亩、南华县1.3万亩、大姚县1.5万亩、姚安县1.3万亩、永仁县3.5万亩。目前,全州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工作正在逐步推进,按州人民政府通知要求,年内将完成各县市林业碳汇委托开发合同签订工作。三是完成楚雄州首笔碳汇交易。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落实相关精神意见,推动全社会践行低碳理念,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开展我州2024年火把节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工作。经统计,2024年7月29日至7月31日火把节期间,活动范围在楚雄市主城区,活动期间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为4397.596tCO2e。该部分温室气体由承办单位楚雄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购买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牟定县的湿加松林地2024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产生的碳汇量4400.000tCO2e进行中和,实现中国・楚雄2024年彝族火把节大型活动碳中和。7月28日上午,在中国・楚雄2024年彝族火把节招商引资推介会上,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楚雄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楚雄州首笔碳汇交易协议。四是建立健全楚雄州碳储量常态化监测机制。利用“森林资源监测+碳储量” 碳汇监测体系开展监测工作,同步完成碳储量监测与森林资源监测,及时产出年度碳储量变化成果。完善碳储量监测方法,补充调查林木下层的灌木、草本碳储量,形成完整的森林生态系统碳储量监测成果。积极探索楚雄州特有树种监测方法学,持续联合省内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特有树种和引种树种生物量、碳储量计算参数测算工作,建立楚雄州特有树种碳储量测算地方标准。以2024年火把节大型活动 “碳中和” 交易为契机,深入研究国家认可的碳汇方法学,创新 “碳普惠”“碳金融” 等开发模式,探索高效便捷的碳交易路径,为碳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通过对造林地块碳储量变化情况的监测结果分析,结合绿美楚雄建设和重大林业工程,指导各县市、各市场主体按碳汇方法学营造高质量碳汇林,提高碳汇能力和水平。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提案办理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如部分提案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部分提案办理进度较慢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联动机制。二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提案办理进度和质量。三是加强与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共同推动提案办理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在今后的工作中,州林草局将继续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州政协对提案办理工作的各项要求和安排部署,深入实际,倾听群众和代表的呼声,广泛了解和掌握群众对林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我们也希望政协委员能够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共同为构建和谐楚雄、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努力推进全州林草事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