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海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姚安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调整为森林公园的建议》(第JY230013040186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楚雄州林草局组织有关科室认真开展《关于姚安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调整为森林公园的建议》涉及内容调研,并商请州农业农村局提供协办意见,综合研究提出办理意见和落实措施。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保护区划定面积较大,管护难度大。为加强姚安县左门、官屯、大河口区域的森林生态系统及洋派、白鹤2个中型水库、10个小型水库、240多个坝塘水源涵养区以及渔泡江、紫贝乌河、大康朗河、仰拉河、哔叭河等河流水源地的保护,姚安县积极申报建立姚安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2003年4月,《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花椒园、大尖山、恐龙河州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楚政复〔2003〕19号)正式批准成立姚安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面积37014公顷,属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以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暖性落叶阔叶林、暖温性针叶林、暖温性灌丛等植被类型和水源涵养林及野生珍稀动物为主要保护对象。2004年3月,州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姚安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所,核定州级编制12人,正股所级,属姚安县林业局直管单位,资金由财政全额拨款。2016年,州机构编制委员会进一步强化机构建设,批准设立姚安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正科级,核定编制13名。目前,聘用长期护林员96名,其中生态护林员52名。经过多年的发展,姚安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保护姚安县的重要水源涵养地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同时,由于自然保护区内及周边有5个乡镇、20个村民委员会、51个小组、1171户、5072人,日常管护难度较大。二是合理的开发活动受到限制。保护区内涉及乡村高等级公路建设,交通干线道路提升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不能实施,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难以改善。姚安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划分为核心区10750.3公顷、缓冲区3590.1公顷、实验区22673.6公顷管理。其中: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内禁止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实验区可以开展符合自然保护区规划的旅游、种植业和畜牧业等活动,经批准可以修建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国防建设、公共事业项目设施。因此,涉及姚安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的建设项目受到限制。2021年9月,省林草局等8厅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线性工程以生态环境无害化方式穿(跨)越省级及以下自然保护地的通知》,公路、铁路、水利、油气管线、输电线等重点基础设施线性工程经批准可以生态环境无害化方式穿(跨)越姚安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等省级及以下自然保护地。近年来,国高网G56楚雄(广通)至大理高速公路及扩容工程建设项目、蜻蛉河大型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等涉及姚安县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都获得省级的支持,得以顺利实施。三是保护区内群众合法利益难以满足。资源利用、群众建房、农用生产用房用地得不到满足,群众持续增收存在瓶颈,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无法满足。自然保护区是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区内禁止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禁止修建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2023年5月印发的《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3〕2号)明确:支持原住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空间内必要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群众建房遵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和农村住房建设管理规定,按要求到当地保护管理机构报备就可。2020年以来,在国家的统一安排下,我们开展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前期工作,编制上报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拟尽量将自然保护地内涉及的城镇建成区、大部分永久基本农田、集体人工商品林、矿业权等矛盾冲突区域调出自然保护地,但由于自然保护地建设要避免过度破碎化,仍有部分矛盾冲突无法通过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得以妥善处理,保护与发展的矛盾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存在。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姚安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优化调整为森林公园,在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开发利用为群众发展释放更大的空间”。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为解决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矛盾冲突等问题,2020年,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启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前期工作。遵照国家统一的工作规则、规范,姚安县人民政府先后编制上报了《姚安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至2023年3月形成《姚安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拟将姚安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整合为姚安花椒园自然公园(森林公园),级别为地方级,面积为32076.71公顷,面积减少4937.29公顷(74059.35亩)。该方案已依次经州级、省级审核同意,纳入州、省级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并于2023年4月上报国家林草局,目前还未获批。按照空间布局优化、边界范围细化,调出与划入相结合,将耕地、人工商品林、村庄、城镇、项目用地等突出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矛盾冲突区域调出,共调减面积4937.29公顷(74059.35亩)。整合优化方案待国家审批后统一实施,将为群众发展释放更大的空间。二是关于“加大森林公园开发建设项目扶持,补齐辖区内村组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获批后,将督促指导姚安县人民政府按照整合优化方案的范围和面积,组织编制姚安花椒园自然公园总体规划,并按照规定报批后实施。在编制姚安花椒园自然公园总体规划过程中,将指导姚安县充分征求意见,将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列入规划实施。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生态建设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望多给予生态保护工作支持,帮助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