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州林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密切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八五”普法实施,广泛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林草系统干部职工和全社会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一年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2021年,州林草局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法治工作部署安排,认真贯彻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和平安楚雄建设工作会议、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按照《法治楚雄建设规划(2021—2025年)》《楚雄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中共楚雄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要求,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不断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努力提高全州林草系统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逐渐形成了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深化我州林草改革、推动林草发展、维护林区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落实
1.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责任制。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调整充实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下属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州林草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局党委年初还在我局财政经费中列支了经费,用于执法培训、普法宣传和立法等法治工作,从而确保林草法治工作有领导负责、有专人落实、有经费保障。局党委坚持把依法行政、科学立法、执法监督、普法宣传等工作与部门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2.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局党委将法治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计划,纳入单位教育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以普法、学法、用法为重点,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制度化、常态化。坚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将述法工作与局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同步开展,接受监督,进一步增强局领导班子成员的法治意识,推进法治创建工作落实,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3.健全完善法治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州林草局党委坚持把依法行政、科学立法、执法监督、普法宣传等法治创建工作与部门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为局机关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专门机构,配备法制人员3名。2021年修改完善了《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党务政务制度汇编》等30个党务管理和19个政务管理制度。林业和草原法治建设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合法规范,法治理念、法治原则全面融入到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和内部事务管理工作中。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1.推进依法行政制度改革。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快推进“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努力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不断完善并落实政府绩效管理。今年,我局按照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线上运行工作要求,不断完善“五级十二同”要素信息,对许可事项办理时限进行了压缩,重新编制了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审批流程、办理条件、办理方式和提交材料均保持线上线下相统一,梳理“直接受理、马上办、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22项,三、四级事项比例达到100%。我局办理的行政许可能够做到网络受理率达100%。
2.规范依法行政职能。认真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规范行政工作程序,对权力行使的实施程序、监督方式等进行分解细化,对权力集中的岗位和部门,严格执行分事设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管理原则,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今年我局对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类别行政职权共10大类,以及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和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共计218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1699项,“追责情形”共计1465项。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努力推进林草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快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已建立林草系统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市场监管主体名录库,随机抽查监管事项清单,制定了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实施方案及细则,2021年联合州市场监管局和州农业农村局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3次,部门内部开展林木种苗及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监督检查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次,共抽取监管对象25户。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立法工作稳步推进。《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991年7月1日生效实施,由于《条例》制定时间较早,与新修订的一些法律法规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要求都已不相适应,我局于今年及时启动修订工作程序。《条例》已纳入州人大常委会2021年年度立法计划,2021年5月31日州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条例》修订立法工作小组并印发了《条例》修订立法工作方案,现正稳步推进此项工作。
2.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楚政办发〔2018〕19号)要求,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备案清理制度。
3.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今年我局与兴彝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年度法律顾问合同,聘请张绍良律师为我单位法律顾问,今年参与我单位文件起草、合同制定、政策把关共计6件余次,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参与林草部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起草、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防范行政法律风险的积极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将“三项制度”中的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纳入我局年度目标考核、综合绩效考核和精神文明创建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增强了履行法治建设责任、推进法治建设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制定下发《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在州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单位行政执法主体信息、执法事项及依据清单、执法人员信息、执法指南及流程图、执法结果、执法数据统计及年报等信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信息公示工作,从落实执法公示责任、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等方面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行了明确要求,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及时公示公开。通过州政务服务平台和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示执法结果及执法数据年报等相关行政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同时,结合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对行政许可的结果进行了“双公示”。
2.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力度。我局严格执行行政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目前州级林草系统持省政府行政执法证人员106人,同时,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全面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今年6月17日~18日,组织开展楚雄州林草局林草种苗执法及种苗质量管理业务培训;8月18~20日,邀请省林草局审批处为我州林草系统开展林地审批业务培训;11月1日,举办2021年新能源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业务培训班;11月25日,组织机关相关科室及局属单位参加全省2021年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培训班。通过系列培训,全州林业和草原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3.完善行政执法案件管理制度。截至目前,我局共办理林业行政许可46件。无行政处罚、无行政强制和行政复议案件。为提高行政执法案件质量在严肃查处和及时纠正行政违法案件的同时,我局坚持完善行政执法案件统计、评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等执法案件管理制度,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照“楚雄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组织对2021年州级林草部门行政执法案卷(51卷)进行案卷评查(其中:行政许可案卷51件,无行政处罚案卷)。通过组织评查、检查,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五)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今年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6件(含2件协办件),办理满意率为100%。及时向州委、州人大、州政府等报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接受州政协对自然保护区专项民主监督,并就提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按时通报整改情况,督促推进整改。
2.加强行政监督。为加强司法活动的监督,我局严格按照《楚雄州林业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楚雄州林业局群众举报投诉受理制度》,在楚雄州林业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地址、投诉电话、投诉邮箱,健全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及时调查核实群众投诉举报。
3.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我局按照《楚雄州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认真组织谋划,落实调处责任,保障群众利益,不断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认真做好林权纠纷调处,主动与信访、法制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把信访工作列入林业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对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的检查考核,信访稳定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截至目前,共受理信访件10件,办结10件,办结率100%。
(六)抓好法治宣传教育,落实依法行政责任
坚持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日常学法、法律知识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年度述法、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干部职工“四堂课”学习等学法用法工作制度。通过新媒体、互动参与、在线学法、主题宣讲、开展普法日宣传等方式,在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宪法、党内法规及涉林涉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活动。
1.深入贯彻学习领会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对法治宣传教育作出的新部署、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明确法治宣传教育的目标任务方向,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更好地发挥法治在林草领域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2.加大宪法的宣传学习力度。为深入做好国家宪法集中宣传,大力宣传宪法精神,我局制定了“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紧紧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主题,采取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宪法宣誓、宪法专题宣讲、党支部学法述法、宪法知识在线答题、宪法宣传氛围营造等方式,积极开展2021年国家宪法宣传教育活动。12月3日上午,州林业和草原局举行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活动,组织2021年新任命、新入职及全体干部职工对宪法进行宣誓。州林草局党委副书记杨勇同志主持宣誓活动并作宪法主题宣讲,州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共计50余人参加宣誓活动。
3.加强党内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力度。2021年,我局组织开展了“建党100周年”党史和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系列活动,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突出宣传党章及近年来颁布的党内法规,集中组织开展党内法规专题辅导讲座、知识竞赛等学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4.深化以民法典为主体的民生保障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我局结合民法典颁布一周年,利用“四堂课”法律法规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民法典。广泛宣传和深度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5.做好林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我局今年不断加大林业和草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进林区活动,加大对山区、林区特别是扶贫联系点人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配合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大力加强对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让环境保护和法治观深入人心。
6.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营造良好法治文化氛围。持续巩固和加强板报、墙报、宣传专栏等传统的宣传阵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学法、知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法制氛围。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周、森林防火期等重大节日及时段,大力加强生态文化宣传,普及生态文化知识,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图片展、法律知识竞赛、“送法上山”、“送法下乡”、“送法进校”等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依托“法治楚雄”、“楚雄林业”微信公众号和林业网站等“两微一端”新媒体,广泛宣传法治、林业和草原等相关政策法规,探索开展“智慧普法”,使法治宣传更加贴近工作,贴近百姓。今年以来,我局共利用LED大屏滚动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30余条,利用“两微一端”公共平台和州林业局门户网站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6期,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组织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4期。全州林草部门组织开展林草普法宣传56次,共发放普法宣传材料25320份,发布普法宣传微信、短信共计8720条。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学法、守法和执法的自觉性有了明显提高,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但仍然存在法治宣传引导不到位、群众性普法宣传收效不明显、行政执法培训力度不够、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利用新媒体宣传仍有差距等问题,下步我们将认真总结和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工作。
三、2022年工作打算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履行好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好政府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加强对领导干部、执法骨干的法治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好基层执法骨干培训、普法宣传讲座等培训。不断创新培训形式,增强培训实效,提升我州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运用好新方式新手段,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执法队伍建设力度,整合执法力量,完善线索发现机制,做好执法过程全记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三)抓好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按照楚雄州普法总体规划要求,突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开展学习: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基本法律,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二是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林业和草原相关法律法规。三是学习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能力。重点学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四是继续学习党内法规、反腐倡廉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的学习宣传,将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法制教育全过程,提高反腐倡廉自觉性。
(四)切实做好法治教育工作。继续做好林业和草原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林农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好学法用法制度,并结合国家、省州普法新要求,不断进行探索完善,根据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进行宣传教育。对领导干部要侧重提高依法决策意识,对公务员、执法人员要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对林农要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图册等积极开辟法制宣传教育渠道,广泛宣传林业和草原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法、知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法治氛围。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