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楚雄州林草局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林草局的关心帮助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部署和州委、州政府对林草工作的具体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担当作为,克难奋进,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全州林草事业呈现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预计2022年底,全州完成营造林46.17万亩,完成义务植树1050.35万株;完成林草行业总产值323.5亿元以上,比去年268.4亿元增长20.5%以上;全州农民人均林草收入达到6100元,比去年5463元增长11.7%。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林草改革发展深入推进。一是深入全面推行林长制。设立州、县市、乡镇、村四级林长体系,出台林长制考核实施方案等制度,林长制工作全面推进。全州10县市按规定设置了林长公示牌599块,州县两级共发布总林长令20道,州级总林长开展巡林12次,其他州级林长巡林21次,人大、政协开展林长制督查10次,县市乡镇级林长巡林累计200270次,开展各类宣传1261次,在省州主流媒体宣传报道635次。二是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回头看”,推进“三权分置”运行,推进集体林权有序流转、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壮大林业新型经营主体,盘活森林资源。不断加大林权纠纷调处指导督促力度,调处率达98%。全州累计流转集体林地面积118.82万亩,流转换发证3135本,农户10289户,流转金额5.89亿元。三是深入推进科学立法工作。完成《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条例(草案)》并通过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11月10日通过了十届州委常委会第60次会议审议,目前已呈报省委审查。
(二)林草资源保护不断加强。一是严格执行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政策,森林资源消耗显著降低。2022年,全州共办理林木采代许可证9183份,完成采伐林木蓄积24.26万立方米,占年森林采伐限额205.65万立方米的11.8%。二是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林地资源、草原资源、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地、林草防火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州共办理行政案件698件,查结案件664件,结案率为95.13%。三是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查处整治破坏林草生态案件百日攻坚”行动,全州2018-2021年森林督查(含2021专项行动)应查处违法案件2846件,已全部完成查处整改,实现了查处整改目标。四是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严格执行现行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审核,禁止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规定的建设项目准入。督促各县市林草部门、自然保护地管护机构加强野外巡护,防止出现重大突出环境问题。认真组织培训,不断完善自然保护地信息,提高监督管理信息化水平。五是稳步推进草原资源监测评价工作,定期开展草原监测工作,进行了常规监测点、固定监测点的草原返青监测,及时掌握我州草原动态情况。认真开展2022年第一期草原变化图斑核查,目前已全面完成,并通过了州级集中审查和省级审查,草地资源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六是认真开展“绿盾2021”自然保护区强化监督检查、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防止出现重大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推进紫溪山、昙华山等5个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和报批,依法依规协调处理小石门水库、白依河水库、G56楚雄(广通)至大理高速等8个重点建设工程与自然保护地关系,严格审核,禁止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规定的建设项目准入。七是扎实开展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全面贯彻《楚雄州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推进重点任务落实。推进自然保护地能力建设,完成3个竣工项目验收。加大项目申报,省级新下达项目4个,资金300万元。加大业务培训,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监督管理信息化水平。八是不断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完成25块湿地监测样地调查,按时限要求落实湿地变化图斑核查。组织10县市林草部门谋划保护与修复项目,向省林草局报送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项目。
(三)生态保护修复稳步推进。一是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2022年,全州共完成营造林46.17万亩,完成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目标30万亩的154%,完成义务植树1050.35万株,完成任务数960万株的109.41%。组织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州已有7个县市开展了“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线上捐资尽责活动,州市级领导和机关干部300余人于5月31日在楚雄州市2022年度“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组织开展了线下义务植树活动。截至目前,我州共完成14个“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捐资项目,共152642人次参与捐资尽责,共获得义务植树基地建设资金757万元,种植各类苗木81469株,完成建设面积767.3亩。二是扎实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和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程,完成森林管护面积3341.32万亩,分流安置森工企业职工633人,聘用护林员4438人、生态护林员5899人。三是扎实开展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完成任务26.78万亩,为计划26.98万亩的99.26%。四是组织开展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的调查评估工作,目前已完成调查评估工作,并向省林草局上报调查评估成果,为下步科学开展造林绿化工作打好基础。五是认真开展楚雄市、南华县、武定县和元谋县2022年2.3万亩退化草原生态修复项目(其中:种草修复1.2万亩,草原改良0.6万亩,轻度退化草地改良0.5万亩),目前已完成2.3万亩种植任务,完成率达100%。六是按照省级林草种苗质量抽检评估和州级雨季造林种苗质量监督抽查要求,切实加强种苗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对10县市2022年生态修复工程、产业建设项目中涉及造林(种草)工程任务的林草种子、苗木生产供应和使用单位种苗质量进行了检查。七是稳步推进储备林建设,禄丰、武定、姚安、元谋、牟定、双柏6个县市“四个一百”储备林建设项目完成投资27680.36万元,完成投资计划34500万元的80.23%。
(四)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加强。一是扛牢压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责任,全面加强以绿孔雀为主的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严格按照省、州整改方案的时序进度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的“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问题整改。二是先后组织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世界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等宣传活动,认真配合州委宣传部开展“中国·楚雄—绿孔雀之乡”品牌打造系列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公众关爱大自然,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浓厚氛围。三是持续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专项行动,查办案件38件,罚款0.66万元,清理收缴非法渔具90张(个),收缴野生动物69头(只,尾),野生动物制品25件,办理国家林草局交办的涉兰花交易问题线索2件,有效震慑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四是扎实做好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普查工作,现已完成工作量的134.8%,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五是持续开展野生动物野外种群巡护监测,加强观赏展示类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疫情监测,确保异常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今年以来,全州未发生野生动物疫情,确保了我州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六是争取省级保费资金191万元,积极开展2022年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工作。七是争取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5个,总投资310万元,目前项目正在组织实施。
(五)林草产业发展持续推进。一是持续推进以核桃为主的特色经济林产业、以野生菌为主的林下经济产业、以森林康养为主的生态旅游产业、以木材加工为主的木材产业、以松香为主的林产化工产业和林木种苗花卉等产业共同发展。全州核桃面积达600.24万亩,争取实施核桃初加工一体化生产线项目35条,投资2260万元,其中建成投产27条,完成投资1620万元,核桃品质得到大幅提升,预计干果产量达11.88万吨、产值83.5亿元;区划野生菌保护区1169.9万亩,完成野生菌保育基地建设215.6万亩,预计野生菌产量达3.7万吨、产值51亿元;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林木种苗花卉等传统产业稳步发展,森林康养生、生态旅游快速发展,成为林草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2022年,全州预计完成林草行业总产值323.5亿元以上,比去年268.4亿元增长20.5%以上;全州农民人均林草收入达到6100元,比去年5463元增长11.7%。
(六)林草灾害防控成效明显。一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林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二是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不断完善和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网格化、精细化工作机制,在野外视频监控网、高山瞭望台的基础上,租用4颗极轨卫星实施“天眼通”项目,在防火期对全州野外火源、火情实施全方位24小时监测,第一时间将各方监控信息推送到县市、乡镇一线,及时处置消除火灾隐患。严格执行“5项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对“五种人”落实监护责任制。严格落实预防森林火灾“十不准”、“八不烧”要求,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杜绝野外违规用火。严格执行“三先四不打”和“四个严禁”要求,把扑火安全作为底线、红线来抓,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22年防火期,全州实现自1951年有记录以来首次森林草原火灾零发生。三是扎实开展林草有害生物防治。2022年,全州共发生各种林业有害生物面积28.45万亩,发生率为1.01%,成灾面积0.07万亩,成灾率0.02‰。全州共防治各种林业有害生物面积28.15万亩,防治率达98.94%,无公害防治面积27.83万亩,无公害防治率达98.86%,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100%,所有指标均控制在省下达的任务指标内。
(七)服务保障能力不断加强。一是持续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制定《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计划》和《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定点帮扶计划》,落实8名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进驻2个乡镇3个村委会开展工作,3次发动全体干部职工捐款6.56万元。抽调人员对禄丰市、双柏县5个乡镇8个村委会85农户2022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脱贫人口增收和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专项督导调研,补齐短板,推进了职责任务和工作落实。持续开展“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忧、办万家事”活动,为南华县五街、马街镇3个帮扶联系点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63.89万元,核桃提质增效53万元、野生食用菌基地建设补助资金20万元,并提供《楚雄州核桃提质增效技术》科普读本600册,进行科技宣传,提高农户的技术水平。对双柏县3个乡镇6个村委会62户农户开展了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集中排查、脱贫人口增收和问题整改工作专项督导调研。不断强化政策落实,助力农户增收,全州完成生态建设项目投资12314.13万元,其中投入定点帮扶户资金8607.07万元,惠及脱贫户143101人。二是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努力推行“一颗印章管审批”,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办理在线审批23件。三是依法提供林地要素保障。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共获批林地项目435个(永久性占用林地项目256个、临时使用林地项目105个、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项目41个、延期使用林地项目33个),获批林地面积2079.79公顷(永久性占用林地1408.6公顷、临时使用林地350.32公顷、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103.38公顷、延期使用林地217.49公顷),获批林地个数、面积分别为去年同期267个、1534.33公顷的162.92%、135.55%,最大程度保障我州道路交通、水库水利、电站电网、城市建设等重点基础、民生项目依法使用林地。林地要素保障工作多次受到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和州政府分管领导批示表扬。四是深入开展一线工作法,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截至目前,全局干部职工下基层、到工地、进企业开展工作1598人次,研究处理事项661项,主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林草系统干部队伍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
(八)科技支撑能力不断提升。一是平台搭建取得新突破。先后与中科院昆明动植物所、中国林科院、省林科院、省推广总站、华南理工大学、苏州大学等14家科研团队确立合作关系,广泛开展经济林、林下经济、干热河谷生态修复等17个项目研究;成功引进核桃、油橄榄2个科技特派团入驻大姚县、永仁县;申报中科院于富强专家工作站和中国林科院史作民专家工作站;实施科研团队管理和建设,依托州林草科研所科技力量组建“林下经济”“经济林”“森林培育与生态修复”等3个科研团队,重点突破林草重点领域技术攻关难点、难题,为全州林草产业发展注入新动力。二是人才培养取得新突破。2022年,我局招引优秀青年专业人才2名,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专业技术人才结构得到极大优化;局属事业单位现有正高级工程师3名、副高级工程师30名、工程师38名、初职27人,为全州林草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三是科技示范取得新突破。引入省林科院在大姚、楚雄实施“楚雄州核桃提质增效推广示范林”400亩;在楚雄市实施2022年重大科技专项计划“木本森林蔬菜绿色种植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通过技术培训示范、优良种苗推广种植,带动农户种植木本蔬菜1000亩;在楚雄、姚安实施楚雄州野生菌地理标志产品“三品一标”示范项目;在楚雄市、南华县、牟定县、大姚县实施“巨菌草推广示范”项目500亩。四是项目实施取得新突破。2022年以来,实施科研推广项目12项,争取项目经费824万元;申报科研项目6项,总申报资金1200万元,现已有3个项目通过省级评审,3个项目正在组织评审相关工作;申报中央财政项目“楚雄州核桃提质增效复合技术示范与推广”及“楚雄州野生食用菌保育促繁技术推广及科普示范”等产研合作项目2项,申报资金200万元。五是成果转化取得新突破。今年,我州林下珍稀野生食用菌生态培养关键技术研究与推广成果被贵州省铜仁市印江自治县林业局使用,获得5万元成果使用费,开创了我局成果转化新局面。
(九)林草法治建设有力推进。一是充分利用2月2日世界湿地日、3月3日世界野生动物日、3月12日植树节、森林防火期、“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段积极向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普及生态文化和林草法律知识。不断强化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组织州林草局全部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云南省行政执法培训班和行政执法考试,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二是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及时调处林权纠纷,不断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今年以来,共收到信访件9件,已调处化解9件,调处率达100%。三是深入开展平安楚雄建设工作,将平安楚雄建设工作与林草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积极组织林草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顺利完成了2022年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问卷,被抽到干部职工回答正确率均达到100%。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北浦社区开展平安志愿者服务活动、“党员双报到”活动,全体干部职工多次深入到北浦社区,按照活动要求开展工作。坚持“林区治安稳定,森林资源安全”工作方针,充分利用护林员网络,广泛宣传林草法律法规和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要求,林区群众遵纪守法意识不断提高,林区治安环境不断优化。四是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以平安林区建设为载体,积极构建和谐立体林区联防体系,深入推进生态安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确保生物安全、生态安全。五是严格落实《楚雄州林草行业领域常态化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林草行业专项整治。以森林督查、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持续排查整治林草行业领域存在的破坏林木、毁林开垦、违法违规占用林地等问题,有力打击整治了林草行业乱点乱象问题,防止乱点乱象问题演变为涉黑涉恶问题,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持续净化林草行业环境,确保全州林草各项工作高质量健康发展。
(十)党的建设工作全面加强。一是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强化抓好基层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基层党建是失职、不抓基层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切实扛牢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和中心工作相融合,促进全州林草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四项谈话”及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认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约谈工作,2022年,共开展干部任前谈话4次,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4次,切实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是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认真组织观看《正风肃纪反腐云南实践》电视专题片和《“黑影”现形记》《念错酒“经”的掌门人》《龙川江之问》《迷失的“粮心”1-3集》等警示教育片,并撰写观看心得体会。多次对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时刻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进一步强化了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廉洁自律意识和党性修养,提高政治警觉,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四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基层减负年”的决策部署,大力整治文山会海为基层减负。截至目前,我局发文数量、会议个数和督检考次数均在可控范围内;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州林草局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支出比去年同期大幅缩减。五是严格按照《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在“清廉楚雄”建设中深化廉洁教育的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清廉楚雄”建设,着力打造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的“清廉机关”。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22年,全州林草工作虽然成效明显,但仍然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一是保护压力加大。随着全州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征占用林地不断增多,林地资源刚性需求急剧上升。同时,在国家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政策、林地使用定额管控与用途管制的情况下,林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面临巨大压力。二是生态保护修复难度大。全州生态系统比较脆弱,现有荒山荒坡立地条件差,造林绿化难度大。同时,由于各县市上报国家审查的“落地上图”图斑质量和完成进度与国家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导致生态保护修复难度大,任务较为艰巨。三是林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还不高,林草产品精深加工多样化水平滞后,全产业链发展的格局尚未形成,林草产业“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的状况突出,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水平不高。四是林业基础保障能力薄弱。部分县市、乡镇林草应急体系不完善,组织基础、工作基础、物质基础较差,应对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疫源疫病等灾害的能力严重不足。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州林草局将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扎实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持续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深化重点改革,强化科技创新,完善林草治理体系,促进全州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完成营林营草面积30万亩以上,完成义务植树960万株;争取上级投入6.5亿元以上;林草行业总产值增速20%、林草现价总产值增速15%、林草可比价增速6.5%以上;力争农民人均林草收入达到6700元以上。
(一)持续深化林草各项改革。一是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全面做实林长制。二是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三权”的功能和整体效率,依法推进集体林权有序流转,不断探索建立林权收储制度,完善林权抵押贷款管理,盘活林地资源,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三是按照时间节点持续推进《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条例(草案)》修订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四是认真落实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台账涉及林草改革事项,有效提升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二)扎实开展林草资源监管。一是层层落实依法治林任期目标责任制,强化林区源头管理,积极探索和创新森林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严格林地用途管理,严格林地征占用审批程序,杜绝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林地等违法行为。二是建立完善保护管理森林资源长效机制,持续深入推进各项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保持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干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责任制,加快推进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整改和执纪问责工作,全面完成森林督查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三是不断完善草原生态监测体系,提高监测质量,定期对草原进行科学监测,对生态变化规律进行分析研究和预测,为评估草原项目实施效果、完善草原扶持政策、监督执法等提供科学依据。四是加强林业和草原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典型违法案件查处的宣传报道,妥善处理好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努力营造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政府与社会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推进生态保护修复。一是牢固树立全域绿化的理念,加快推进国土绿化和“山体增绿”行动,持续开展“三沿”区域的荒山荒地和乡村“四旁”绿化美化,促进美丽乡村和生态宜居建设;加快推广“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不断提高城乡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二是深入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和陡坡地生态治理,扎实推进天然林保护,大力实施退化草原生态修复项目、退牧还草项目,加强人工种草、草地改良建设,增加草原面积,提高草地质量。三是扎实开展2023年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四是持续开展好森林乡村申报认定工作,继续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认真做好河(湖)长制州林草局承担的渔泡江巡河、龙川江水流域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五是认真开展好森林管护和生态护林员、森林抚育、公益林建设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各项目工作,深入开展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各项工作。六是扎实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认真研究项目建设林地流转工作,确保储备林木材基地的规划实施落实到位,促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七是切实加大林草良种的使用和选育力度,积极推进种苗管理法治化、种苗使用优质化、种子生产基地化,持续推进紫溪山华山松国家良种基地二代林基地建设,切实提高国土绿化苗木保障能力水平。
(四)深入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一是持续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特别是宣传贯彻落实好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全力做好“绿孔雀之乡”品牌打造各项工作。二是强化防灾防损措施落实,做好2023年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工作,持续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候鸟迁徙保护,降低野生动物疫病发生的风险,确保生物安全、生态安全。三是深入开展《清风行动》等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加强野生动植物人工繁育利用监管,增强服务意识,依法办理野生动植物行政许可、审批。四是指导双柏县做好绿孔雀栖息地保护项目、恐龙河保护区做好绿孔雀监测保护工作,完成绿孔雀、苏铁保护项目的实施和监测任务,认真应对绿孔雀网络舆情。五是持续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责任,继续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防止出现重大突出环境问题。深入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加强与省林草局汇报对接,不断完善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项目,确保湿地保护修复项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稳步推进林草产业发展。一是围绕优势传统产业,在抓好生态保护的同时,加大对森林康养、特色苗木、花卉、林下中药材等的培育和打造,形成有规模、有特色的林草产业体系。二是稳步推进核桃、野生菌保育基地建设,扎实开展核桃提质增效项目实施,督促核桃初加工机械一体化项目建设及后期管理工作,继续指导好科技、示范项目的申报、实施和跟踪问效。三是加快市场主体培育,引领林草产业做优做大做强,引导企业、合作社积极参加各类展销活动,搭建贸易流通平台,加大招商引资,推动林草产业转型升级。四是强化品牌建设,加快打造“核桃之乡”、“野生菌王国”、“楚雄牛肝菌”、“南华松茸”、“大姚核桃”、“摩尔农庄”等林草产品品牌,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认证,提高全州林草产品市场知名度、影响力、占有率和竞争力。
(六)扎实开展防灾减灾工作。一是抓牢压实安全生产工作,层层压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责任及个人责任,从思想上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效,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抓好抓实抓细林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二是不断完善基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建设,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完善火源管控机制,加大违规用火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应急演练和防扑火物资储备,进一步提高基层防扑火队伍能力建设,提升扑火能力,真正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三是加强林草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做好药物器械维护储备等,重点抓好松材线虫病、红火蚁的监测预警工作。不断加强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复检工作,防止林草有害生物的传播。全面开展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和完成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年度工作任务,不断完善联防联控体制机制,推进社会化防治。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5‰以下。
(七)切实增强服务保障能力。一是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沟通,争取林地限额指标,做好做实项目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申报审批工作,为全州重点、基础和民生项目依法使用林地提供保障。进一步规范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及林木采伐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确保依法使用林地,保护林地资源,促进生态和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二是继续加强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的政策、项目、资金倾斜力度,确保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持续促进群众增收致富。三是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抓好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以及人才培养的有机结合,着力开展核桃、花椒、油橄榄等经济林木栽培管理及提质增效技术研究,加大优良树种选育研究、干热河谷地区生态恢复、林下经济种业创新、仿生栽培、节水保土和种植技术规程等方面的研究推广,加强省州部门间的合作,积极努力向上申报项目,为有效助推全州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基础。四是继续深化一线工作法,以自我革命精神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到一线指导工作、到一线解决问题,真正做到党的方针政策在一线宣传、社情民意在一线掌握、工作在一线落实、矛盾在一线化解。
(八)深入开展依法治林工作。一是履行好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好政府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积极推进林草系统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继续推进《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条例》出台,并做好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范行政执法行为,减少执法随意性,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管理,继续规范行政审批大厅林草局窗口的管理,继续落实好对行政审批项目“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二是加强林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特别是群众较为关注、敏感度高的项目工程质量、资金兑现、林地林木管理、林权流转等问题,要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纠纷化解,有效掌控苗头性、倾向性的信访问题,确保从源头上化解矛盾、调处纠纷,真正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内部、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深入开展平安楚雄建设工作,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构筑综治防控体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林区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四是常态化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抓好林草领域专项治理,不断提高林草行业监管水平,为全州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九)着力推进自身队伍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林草改革高质量发展。二是坚持不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党的建设全过程。三是强化巡视巡察、审计督查等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抓好整改落实,推进问题整改。四是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严防新“四风”问题产生。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五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推动机关作风大转变和效能大提升,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安排和州委具体要求有效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六是继续加强老干部、保密、宣传、安全生产、群众信访、信息公开等工作,为全州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