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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规划

楚雄州2018年林业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要点

日期:2019-03-05    作者:    点击:[]次

2018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州林业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部署要求和州委"1133"战略定位,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克难奋进,狠抓落实,全州森林资源管护取得明显成效,林业生态建设及林业改革发展稳步推进,林业产业持续较快发展。

一、2018年主要工作

   全州共完成营造林69.12万亩,占国家和省下达计划的103%。其中:造林33.42万亩,营林35.7万亩(低效林改造13万亩,森林抚育11.7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11万亩);完成义务植树(含四旁植树)2639.86万株,为年初计划2460万株的107.31%。实现林业总产值184.56亿元,比上年增长17.9%;林业一产产值29亿元,同比增长12.1%,按可比价计算,完成林业一产增加值20亿元,同比增长7.2%。农民人均林业收入达3615元,比上年增长14.04%。

(一)深化林业改革,增强林业发展动力

一是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管体制、职工转移就业机制和社会保障体制,理顺国有林场与自然保护区的关系,落实国有林经营管理主体。截至目前,按照楚雄州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将改革前分布在8个县市的26个国有林场整合优化为8个国有林场(每个县市设置1个国有林场),全州国有林场原有977名职工得到妥善分流安置,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并通过省级评估验收。二是继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认真组织开展集体林权证清查,对林权流转、林地调换、林地变更等情况进行清理。截至2018年末,全州集体林权流转面积122.5万亩,流转金额5.89亿元。林权抵押贷款面积80.6万亩,林权贷款金额15.1亿元。发放经济林木林权证30457本,发证面积79.86万亩,抵押贷款金额4884万元,森林保险参保面积3159万亩。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426个。三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规范、优化审批程序和流程,在网络上公开法定权责清单、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已公布的州林业局权责清单加强动态监管,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一是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制,加强林地定额管理和用途管制。2018年,上报林地征占用项目273宗,面积3149.38公顷,国家和省林业部门审批林地征占用项目212宗,面积1341.04公顷(含2017年上报2018年审批25宗、面积375.95公顷),除依法办理永久性征占用林地外,州林业局审批临时占用林地项目49个、面积202.05公顷。全州重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需求做到了应保尽保,最大程度保障我州道路交通、水库水利、电站电网、城市建设等重点基础、民生项目依法使用林地。二是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和天然林禁伐制度,强化林木采伐、运输、加工和经营管理。全州共办理采伐许可证7434份,采伐林木蓄积35.22万立方米,办理运输证5362份,运输木材11.72万立方米。三是深入开展森林督查工作。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森林督查工作的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对全州10县市森林督查工作进行督促指导,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全州共举办培训248次,培训人员累计达到2804人次,469人参与疑似图斑现地核查,核查图斑16470个,核实面积1.2万公顷,发现违法问题图斑2391个、面积912.16公顷,移交案件1583起,回收林地图斑407个129.44公顷,恢复森林植被图斑332个116.59公顷。四是强化森林防火。压实防火责任,紧紧围绕省下达我州森林防火的四项防控指标,严管野外火源,严防火种入山等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2018年防火期,全州共接收处置卫星热点10个,发生森林火灾8起,其中一般火灾4起,较大火灾4起,过火面积536.94公顷,森林受害面积135.46公顷,受害率0.076‰,火灾当日扑灭率为100%、火案查处率为87.5%,各项指标均在省政府下达的目标控制范围内,确保了全州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被省人民政府考核为合格等次。五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全州共发生各种林业有害生物面积30.98万亩,发生率为0.97%,成灾面积为0.28万亩,成灾率为0.09‰,全州共防治各种林业有害生物面积30.14万亩,防治率达97.27%,无公害防治面积29.58万亩,无公害防治率达95.46%。

(三)实施重点生态工程,着力建设"滇中翡翠"

一是造林绿化工程。全州完成营造林69.12万亩,占国家和省下达计划的103%。其中:完成造林33.42万亩,完成营林35.7万亩(低效林改造13万亩,森林抚育11.7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11万亩);完成义务植树和四旁植树2639.86万株,为年初计划2460万株的107.31%。二是天然林保护工程。完成森林管护面积3251.44万亩,分流安置森工企业职工(不含省属)森林管护799人,聘用护林员8280人(含生态护林员),管护任务完成率为203.4%。三是退耕还林工程。全州共完成退耕还林还草24.45万亩、投资23029.38万元,完成陡坡地生态治理任务2万亩、投资1600万元,均为年度计划的100%。四是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程。落实全州1491.15万亩公益林管护责任和1289.92万亩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全州共兑现2018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费18917.77万元,补偿费兑现率为99.8%。五是农村能源工程。新建太阳能热水器5509户、节能炉灶7217户。六是森林城市创建工程。积极推进森林城市和森林县城创建工作,国家林业局授予楚雄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双柏县于2018年12月13日通过云南省森林县城创建现场核验,大姚县正抓紧推进森林县城创建工作,武定县森林县城创建工作获得省林草局备案,其他县正积极做好森林县城创建前期工作。七是路域绿化工程。着力开展乡村村旁、宅旁、水旁、路旁等"四旁"绿化,促进美丽乡村建设;着力开展高速路边、铁路边、河道边、水库边等"四边"区域绿化,促进路域、水域森林生态景观。及时开展以杭瑞高速公路为主的重要路域桉树替换工作,全州完成杭瑞高速公路零星桉树采伐128632株、采伐蓄积量7819立方米,完成连片桉树采伐948.7亩、采伐150674株、采伐蓄积量6684立方米。八是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全州储备林建设稳步推进,元谋县完成储备林PPP项目入库相关手续;禄丰县、南华县、牟定县、武定县可研报告已通过审查批复,正办理储备林PPP入库手续;双柏县项目可研报告已出,等待审查批复。全州除永仁县外,国家储备林项目可研规划项目总投资71.39亿元,融资贷款56.83亿元。已授信19.57亿元,其中:楚雄市6亿元,大姚县6亿元,姚安县7.57亿元。截止年末,共申请发放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第一批贷款8.2亿元。其中:楚雄市5亿元,大姚县1.9亿元,姚安县1.3亿元。九是自然保护区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程。全面落实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省委省政府自然保护区专项督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楚雄州指出存在问题整改,着力提升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能力。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自然保护地大检查,排查处理金沙江流域自然保护地开发建设存在问题。开展国家级、省级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点实地核查、紫溪山保护区人工设施核查,健全州级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加强资源保护。强化森林公园管理,完善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加强绿孔雀等珍稀动植物保护,严密监测防控野猪"非洲猪瘟"疫情,编制上报绿孔雀及其栖息地保护实施方案。认真开展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工作,投入资金200余万元。十是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加强湿地保护及宣传,新增2处省级重要湿地,建立湿地保护修复联席会议制度,出台《楚雄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制定印发《楚雄州落实云南省湿地保护和修复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并推进整改。扩大湿地面积,推进湿地保护小区建设,提高湿地保护率。全州湿地面积达到51.6万亩,比上年增加1.84万亩,湿地保护率提高至44.33%。

(四)发展五大重点产业,推动林业经济稳增长

一是着力抓好产业提升工作。加大核桃等特色经济林发展力度,抓好核桃、花椒等经济林集约化经营;积极推广野生食用菌封山保育、科学采集等技术措施,加强野生菌新产品研发,积极开展林药、林菜种植及林下畜禽养殖,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产业;稳步发展人造板加工、家具制造等木材加工业;加快发展松香、松节油、香料等林产化工产业;推进林木种苗和花卉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经营,引导林木种苗和花卉产业健康发展。积极做好林业产业项目申报工作,为产业发展争取更多的投资。提高林业产业科技含量,推进产业和产品转型升级,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二是认真做好林业项目申报。组织企业和林农申报林业贴息贷款2亿元,国家和省下达贴息资金962.24万元。组织符合条件企业申报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7项,实际落实2项,争取财政资金260万元。组织7户企业申请国家林业产业基金30.26亿元。组织申报中央林业科技推广项目1项,申请中央财政项目资金180万元。三是加大林业经营主体培育。积极培育林业企业、合作组织、家庭林场等新型主体,并鼓励农户向新型主体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推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全州林业系统共培育市场主体352户,为年度计划数的125.7%,其中:新增涉林企业222户,为年度计划的111%,林业个体户130户,为年度计划数的160%。四是加强林业招商引资和项目争取力度。征集2018年招商引资项目11项,上报州招商引资项目4项;编印《楚雄州招商引资项目册》500册,制作《楚雄州林业产业宣传片》和《楚雄州核桃产业宣传片》。全州共引进项目32个,完成林业招商引资18.46亿元,引进项目和招商引资数额分别比上年增长30.4%和109%。五是组织召开云南核桃产业发展研讨会。2018年9月26~28日,承办了云南核桃产业发展研讨会,全国11个省、市、区,云南省10个州市的代表,楚雄州10个县市林业局代表等260余人参加研讨会议,裴东等8位专家在大会上作专题报告。六是组织参加2018云南•昆明坚果博览会。2018年10月11~15日,组织8个县市的57户企业和合作社参加了2018云南•昆明坚果博览会,全州类坚果产品销售金额61.6万元;签订坚果购销合同6份,合同金额624万元;获得创新奖1项、银奖1项、铜奖8项,州林业局获组织奖。七是切实推进"四个一百"涉林项目。全州"四个一百"涉林项目共计5项,其中,竣工项目1项(双柏县大麦地镇酸角树热作水果基地建设项目);新开工项目3项,其中:姚安县2018年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已完成金秀谷沿线、环城南路绿化美化等工程。重点前期项目1项(南华县国家储备林及林业生态建设项目),已完成用地选址和项目可行性报告。

(五)全力抓好生态扶贫,助力林业脱贫攻坚

按照州委、州政府安排部署,突出生态扶贫重点,坚持生态建设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倾斜,以增绿护绿促增收,提高林业生态扶贫成效。2018年,全州投入建档立卡贫困户林业项目资金12580.14万元,完成年度计划7000万元的175%。共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聘用各类护林员4086人,兑付资金2471.19万元,惠及建档立卡户4086户16653人;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5.96万亩,投入资金5141.19万元,惠及建档立卡户10413户39040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4.04万亩,兑付资金504.81万元,惠及建档立卡户12389户46844人;完成陡坡地生态治理0.7万亩,投入资金513.46万元,惠及建档立卡户1472户5473人;实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216.5万亩,兑付资金2165万元,惠及建档立卡户39497户148528人;实施木本油料提质增效2.28万亩,投入资金225.46万元,惠及建档立卡户2174户8638人;实施低效林改造1.64万亩,投入资金178.44万元,惠及建档立卡户1284户5130人;建设太阳能热水器4577户,投入资金457.7万元,惠及建档立卡户4577户16019人;推广节能炉5536户,投入资金166.08万元,惠及建档立卡户5536户19367人;全年开展林业科技培训贫困人口34446人。另外,为易地搬迁征占用林地贫困户减免植被恢复费756.79万元。认真做好挂包南华县马街镇诸葛营村委会工作,派出10名驻村工作队员,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实施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聘用护林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封山育林、核桃提质增效、花椒规范化管理,帮助支持村委会建成办公用房、村卫生室和党员活动室,不断提升联系点村容村貌、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挂包扶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年内,州级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共捐款32.32万元,切实为贫困户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积极组织开展"百日脱贫攻坚"进村入户帮扶工作,下发《楚雄州林业局关于切实抓好"十小工程"深化"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楚雄州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百日冲刺"扶贫行动的通知》,筹集资金为诸葛营村委会建设爱心超市、制定村规民约、建立保洁制度等,努力为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挂包联系的贫困户如期实现脱贫。

(六)坚持依法依规治林,推进林业法治建设

全州林业系统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楚雄州"七五"依法行政暨普法规划》,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广泛深入学习法律知识。州林业局机关全年共组织学习法律法规12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法3次。继续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全年法律顾问共出具法律意见书4份。组织开展"12.4"宪法宣誓活动和"以案说法"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州级林业系统189名干部职工参加并全部通过普法在线考试。坚持公正文明执法,组织评查行政执法案卷83卷。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有效化解了一批林权纠纷。认真做好林政执法监督工作,依法打击乱砍滥伐林木、超限额、超计划采伐林木和违法占用林地等违法活动。2018年,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各类森林及野生动植物案件3740件,其中,刑事案件立案265件,行政案件受理3475件,共查处各类森林及野生动植物案件3458件,刑事案件破案218件,林业行政案件查处3240件。共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3720人,其中,刑事拘留89人,逮捕42人,取保候审167人,移送起诉220件230人,行政案件处罚3495人。收缴树木林木4179.99立方米,罚款941.01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28.59万元。

(七)狠抓林业安全生产,维护林业和谐稳定

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林业部门部署安排,在全州林业系统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以平安林区建设为载体,认真做好综治维稳工作,持续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形成高压态势,震慑犯罪,维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积极做好全国和省、州"两会"期间和州庆等节庆的安保和维稳工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做好国有林场改革和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护林员等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及时调处林权纠纷,认真落实诉求事项,积极做好群众工作。2018年,州林业局共办理信访件33件,办结33件,办结率达100%。

(八)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推进林业改革发展

以开展"四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为抓手,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愚公移山精神、钉钉子精神、工匠精神,认真落实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创新活动载体,积极开展"基层党建巩固年"、"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万名党员进党校"等活动,努力提高党员和干部职工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和宣传思想文化、保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和网络安全、老干部工作责任,强化执纪问责,着力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以推进省委巡视、州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用资产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8年,州林业局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分别比上年减少5.1%、3%和2%。稳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和州级文明单位创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贯彻执行党的政策、抓好工作落实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全州林业系统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在我州林业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林业发展要素聚集困难。林业发展周期长、见效慢,法律政策管理要求高,随着成本投入越来越高,制约了技术、资金、项目、人才等发展要素有效聚集,社会办林业的积极性不高,林业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高。受市场等因素影响,加之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林业企业效益不佳,龙头企业带动力不强。二是自然保护区投入不足,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保护区的管理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深化林业改革的任务艰巨。林权配套改革有待完善,国有林场改革遗留问题和困难较多。四是林业基础保障能力仍较薄弱。林业基层站所建设仍较滞后,林业科技推广、林业执法队伍及设施建设仍需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资金缺口较大,基层林业站力量薄弱,人员素质、结构有待提高和完善。

二、2019年工作要点

2019年,全州林业和草原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建设全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为抓手,按照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部署要求和州委"1133"发展定位,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创新推动、改革助力,坚持群众主体、政策引导,扎实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的系统治理和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不断加快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着力提高绿色林草产品供给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林草产品及生态需求,为建设"中国彝乡·滇中翡翠·红火楚雄"、全省最美州市之一提供有力支撑。

(一)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认真落实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认真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责任,强化执纪问责,推进党的建设、作风建设、意识形态、保密、法治、网络和信息安全、政府信息公开和老干部等工作落实。以州委第六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以锲而不舍的工作作风,强化整改责任,抓好整改落实,推进问题整改。进一步树牢纪律和规矩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切实加强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稳步推进机构改革和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贯彻执行党的政策、抓好工作落实的能力和水平。

(二)实施国土绿化,推进乡村振兴

认真实施国土绿化工程,完成造林30万亩以上,义务植树960万株,四旁植树1500万株。着力抓好森林县城创建,促进城市森林公园、城市绿道、城市面山等精品绿化美化;着力开展乡村村旁、宅旁、水旁、路旁等"四旁"绿化美化,促进美丽乡村建设;着力推进国省干道边、乡村公路边、江河水系边、库塘周边等"四边"区域绿化,促进路域、水域绿化美化,打造彝州森林生态景观长廊。

(三)推进生态建设,提升人居环境

着力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农村能源建设、生态效益补偿、自然保护区建设与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修复、国家储备林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森林县城创建等重点工程。加大造林绿化力度,努力增加城乡绿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增加森林面积和森林活力木蓄积总量,2019年森林覆盖率达66.51%,森林蓄积量1.17亿立方米,夯实乡村振兴的生态屏障,完成1598.32万亩天然林资源管护计划任务,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13.53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1.6万亩,新建太阳能热水器4500户,节柴炉灶5000户,落实1491.15万亩公益林管护责任,完成1289.92万亩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区存在问题整改,加大宣传和专项监督检查,着力解决管而不严的问题。积极推进哀牢山国家公园建设,促进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进一步健全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加强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建设,开展湿地认定,提高湿地保护率,确保湿地面积管控目标,提高湿地生态服务功能。力争自然湿地不低于33.2万亩,湿地保护率达50%以上。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持续强化绿孔雀、苏铁等极小种群保护,做好野猪"非洲猪瘟"等疫情监测防控,认真开展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工作。加强森林公园管理和建设,完善森林公园规划。巩固楚雄市森林城市建设成果,不断完善各项建设措施,确保双柏县、大姚县省级森林城市创建通过省级验收并授牌。

(四)强化森林管护,守护"滇中翡翠"

以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制为抓手,严格林地定额管理和用途管制,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和天然林禁伐制度,全力维护生态安全;依法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加强林区平安建设,加大林地和物种保护力度、守住生态红线;强化森林防火,压实防火责任,严管野外火源,严防火种入山进林,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控制在140次以内,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9‰;加强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和外来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控,严防松林线虫病的传入和蔓延,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切实推进林业和草原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强化和创新法治宣传,为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五)发展绿色产业,促进经济增长

着力提升以核桃等木本油料为主的特色经济林产业,以野生食用菌为主的林下经济产业,以木材加工为主的木材产业,以松香为主的林产化工产业和林木种苗花卉等五大传统产业,促进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升附加值;着力培植新兴产业,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加快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加强转型升级,提高核桃、花椒、油橄榄等特色产业基地的现代化经营水平,引导林农和新型主体触电上网,让林农林产品走出林区、走进城市、走向市场;着力抓好基地建设,鼓励农民承包土地、林地以入股、流转、入社等多种方式向新型主体集中,实现适度规模化经营,加大低产低效林改造力度,提高绿色生态基地占比,提升基地综合效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态林产品需求。力争林业总产值比2018年增长17%以上,林业一产产值增加值同比增长6.5%以上,农民人均从林业获得收入达3800元以上。

(六)落实惠民政策,助力脱贫攻坚

通过宣传教育引导,让广大农村群众特别是贫困人口成为自然生态系统的管护员,进一步完善生态护林员管理制度,积极争取更多生态护林员参与森林、湿地以及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等生态资源的保护,加快贫困人口增收脱贫步伐;鼓励广大农民参与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农村能源等林业和草原重点工程建设,让农村群众作为林业和草原生态的建设者、生态产品的生产者、绿色产业发展的主力军,让贫困人口在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中获得更多实实在在的收益,让林业和草原成为增收致富的重要支撑。

(七)加强安全管理,促进林区和谐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切实增强红线意识,狠抓隐患排查、责任落实、健全制度、完善监管和风险防控,层层分解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工作网络格局。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管理,做好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工作,严格执行"三级值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及处置工作。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队伍素质教育,提高队伍实战能力。大力普及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知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提高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狠抓平安林区建设,加大林业和草原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林区治安管理,完善防控措施,确保林区治安稳定。认真开展"严管野外火源,严查森林火灾""湿地和自然保护区"等专项整治,有效预防并处置森林火灾,始终保持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高压势态,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八)深化林草改革,激活发展要素

按照省、州党委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坚决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做到思想不松、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确保改革期间林业和草原工作连续稳定,无缝对接。着力深化集体林权配套改革,进一步完善林权流转平台建设,推进森林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份、林农变股东,加大林权抵押贷款和小额贴息贷款力度,鼓励社会投入,稳步推进PPP投资模式,支持各类涉林经营主体积极储备、申报、建设一批产业PPP项目,采取招商引资、项目推介、股份合作等各种方式,引导工商资本、民营资金投向林业产业。着力深化林业和草原经营方式的改革,健全分类经营、分类管理制度,科学编制商品林森林经营方案,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创新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着力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完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国有资源保值增值,在发挥生态效益主体作用的基础上利用特色资源开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森林康养、延伸林业和草原产业链。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在简政放权、依法监管、优质服务方面取得新成效。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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