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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是一个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促进林业科技发展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开展林木良种、种苗、优质丰产栽培技术、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技术、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经营技术等科技试验、示范和推广相关技术培训和咨询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及项目实施。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认真组织申报项目。一是依托主管部门的牵线搭桥和协调成功申报“云南省史作民专家工作站”、“云南省南华县食用菌产业科技特派团”和“楚雄州核桃提质增效复合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 二是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与14家科研团队开展技术合作,实施合作项目17项,形成核桃疏密降冠促丰修剪技术体系l套,油橄榄果、渣、叶加工关键技术1项。三是持续推进林草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建立于热河谷生态修复示范500亩、光伏发电项目区植被恢复区500亩,建成核桃良种运用示范基地11个,基地建设面积1602亩;建成野生菌保育促繁示范基地12个,基地建设面积 1586亩;建成油橄榄良种科技示范基地1000亩。完成打造楚雄州世界级野生菌保育基地及核桃提质增效科技示范建设。
2、科研项目推进情况及成效。
(1)核桃项目实施井井有条。一是在大姚县新彝村、楚雄市中山镇洼子村建成核桃提质增效州委书记、州长样块林2个,面积400 亩。实施进度及技术措施:举办现场操作培训两期,开展核桃提质增效密度调控、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筑台地、固土培肥、灌水系统修建、参观步道修建、宣传标志牌修建等系列提质增效技术措施;开展灌水、间作套种、施肥等。二是“云南省大姚县核桃产业特派团”。项目实施已接近尾期,已按合同计划协助项目承担单位完成1550亩示范林地的选点和清理、示范林建设、林地抚育管理工作,参与开展技术培训4期;按要求提交相关技术和财务资料,配合甲方做好项目材料准备,迎接验收。三是楚雄州核桃提质增效复合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该项目是2022年底向云南省林草局申报的云南省中央财政林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实施进度和技术措施:2月项目实施方案通过评审,签订项目合同;6月与项目合作单位签订项目合作内容及经费使用方案。开展200亩林下间作、预整地、林粮间作100亩,林药种植30亩,2个核桃新品种引进及嫁接扩繁,成活率达95%,建立标志牌,200亩示范林以耕代抚。四是核桃引种试验。从大理引进细香核桃品种扩繁定植10亩。
(2)野生菌项目稳步推进。一是继续做好野生菌“三品一标”项目的实施、产量调查统计、试验优化布置、数据收集整理、标本采集等工作;二是持续推进两个地方标准《林下野生块菌(松露)保育和采收技术规范》、《块菌(松露)保鲜技术规范》制定工作;三是继续开展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目后续相关工作;四是继续做好四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宣传、推广应用。
(3)“一站二团” 扎实开展。一是云南省史作民专家工作站。2023年上半年完建站挂牌准备工作,争取明年初完成挂牌仪式。 二是“云南省永仁县油橄榄油产业科技特派团”。根据项目委托合同,实施的进度及技术措施:联合开展50人次油橄榄修剪、管理现场技术培训,对小尖山500亩油橄榄全面开展修剪一次,并通过验收,达到相关技术要求。全园开展3次滴灌施肥。对基地鼠害进行投放鼠饵,灭鼠效果显著。对项目基地38样株油橄榄进行实采产量调查。三是“云南省南华县食用菌产业科技特派团”。与云南农业大学合作,联合南华县农业农村局成功申报的2023年云南省科技厅创新引导与科技型企业培育计划项目,指导南华县野生食用菌产业发展中的提质扩繁、驯化栽培、食用菌标准建设为主,建立野生菌科技示范基地500亩以上,开展技术培训300人次以上,开发野生食用菌系列产品,扩大野生食用菌品牌宣传,推动野生食用菌产业化快速发展。实施进度:科技特派员启动仪式;项目经费预算工作;布置保育扩繁实验。
(4)其他项目齐头并进。一是“元谋金沙江于热河谷地区生态修复乡土树种选育”项目。实施进度及技术措施:完成了近20余个乡土树种的采种计划和种子储存;与项目合作单位对20余个乡土树种育苗指导,并在我所苗圃开展12余个乡土树种育苗,完成4万株小苗移袋工作。二是“木本森林蔬菜绿色种植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与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合作向云南省科技厅申报的2022年重大科技专项计划,计划申请项目资金500万元,开展云南松、思茅松林分环境状况及林下生境条件研究,建立2个林分类型下生态环境影响监测平台,构建一套云南松、思茅松林下种植开发体系,培育优质木本蔬菜苗木100万株,通过技术培训示范、优良种苗推广种植带动农户种植木本蔬菜1000亩。三是开展实施科技特派员和 “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项目工作。分别为武定县、元谋县、牟定县、姚安县、楚雄市等5县市5个村委会、5家企业开展核桃、花椒、野生菌、巨菌草等的科技服务。四是“巨菌草繁育”项目。对定植在牟定等地块的巨菌草进行生长观测及做好种植技术科技服务。
3、继续抓好科技培训服务。继续抓好“三区”科技人才服务工作,把“三区”科技服务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加大科技培训力度,积极开展技术咨询服务,以科技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努力为林草科技乡村振兴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共举办核桃提质增效技术、野生菌保育促繁技术、林下中草药种植技术、核桃林下复合经营技术、油橄榄日常管理及修剪技术等培训480人次,为当地林农和村委会培训技术骨于。科技人员受邀、外出参加各类业务培训、考察学习30人次。“走出去学经验、引进来谋发展”,不断提高科技人员业务能力,对知识的更新有很大启发和帮助,更好的做好项目工作。与上年相比,举办培训人数相近,科技人员受邀、外出参加业务培训和考察学习增加10人次
4、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继续加强科技人才业务知识学习,抓好年轻科技人员的培养工作,不断提升科技人员的整体素质及业务水平。
5、加快创建林草科技项目科研团队运行管理办法。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明确科研团队带头人的职责与管理权限,营造潜心研究、追求卓越、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环境,促进我所林草科技的健康发展,为彝州林草事业做出单位应有的贡献。
6、加强科技项目管理,抓好科技项目考核。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主持人、承担人、参与人完成项目指标和任务进行(内、外业绩)年度检查考核,通过项目考核不断提升科技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措施,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科技试验室、技术推广室、实验培训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因此附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附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收入合计6,350,048.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70,048.56元,占总收入的90.8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80,000.00元,占总收入的9.1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10,400.62元,下降10.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76,600.62元,下降7.63%;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233,800.00元,下降28.73%。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的项目收入较上年减少;二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2人,故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收入较上年减少;三是因项目协作专项资金减少导致本年度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支出合计6,710,042.85元。其中:基本支出5,371,463.73元,占总支出的80.05%;项目支出1,338,579.12元,占总支出的19.9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88,948.25元,增长4.5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7,093.45元,下降3.37%;项目支出增加476,041.70元,增长55.1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职人员较上年减少2人,故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协作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71,463.7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47,731.15元,占基本支出的93.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3,732.58元,占基本支出的6.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38,579.1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林业科研科技发展服务补助资金支出19,999.00元,用于科研实验购置药品、试剂、配件等耗材,完成土壤理化分析、轻基质容器育苗、显微镜镜检块菌菌根苗、采集和整理记录野生菌标本和科研实验苗圃基地维修维护等工作。
2、2022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选派人员补助资金支出10,308.00元,用于我单位派出的2022年“三区”科技人才带动型科技特派员到服务帮扶的行政村及公司开展调研,依托科技特派员的技术专长,开展专题技术培训及技术咨询,培养本土懂技术会管理的技术人才。
3、2023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专项中央补助资金支出58,733.63元,用于我单位派出的2023年“三区”科技人才带动型科技特派员到服务帮扶的行政村及公司开展调研,依托科技特派员的技术专长,开展专题技术培训及技术咨询,培养本土懂技术会管理的技术人才。
4、2022年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资金支出30,000.00元,用于造林绿化空间适应性评估及造林项目落实上图工作。
5、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支出279,544.20元,用于实施林业草原科技推广,根据《楚雄州核桃提质增效复合技术示范与推广实施方案》的要求,建成200亩核桃林提质增效复合技术示范基地,举办核桃提质增效复合技术培训一期,培训林农50人次。
6、核桃产量监测与评估项目经费支出19,982.24元,用于楚雄州核桃产区的核桃产量监测与评估所产生的差旅费、劳务费支出。
7、云南省永仁县油橄榄产业科技特派团项目经费支出120,023.36元,用于配合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建立油橄榄良种科技示范基地;配合开展技术培训;开发系列油橄榄叶茶、果系列产品,并培训相关科技人员;攻克油橄榄产业的良种选育、丰产栽培、精深加工技术难题。
8、元谋金沙江干热河谷区生态修复乡土树种选育项目经费支出187,830.00元,用于元谋金沙江干热河谷区域生态修复乡土树种选育技术推广工作。
9、大姚县核桃产业科技特派团项目经费支出86,061.62元,用于建立核桃示范基地,新技术示范及辐射推广面积1万亩。参与培训核桃产业技术人才队伍;协助大姚核桃研究所开展脱青,清洗,烘烤技术研究。
10、食用菌“三品一标”奖补经费项目经费支出83,024.09元,用于食用菌产业标准化、品牌化体系建设、生产技术提升改造、扩产扩销等,以及有利于促进食用菌产业发展的事项。
11、木本森林蔬菜绿色种植研究与示范项目经费支出110,295.50元,用于开展滇中区域木本森林蔬菜资源调查;收集保存区域优质木本森林蔬菜品种、种质资源;开展相关物种栽培特性研究;组织木本森林蔬菜种植技术培训。
12、云南省史作民专家工作站项目资金支出266,866.11元,用于专家工作站进行科研及培训的相关支出。
13、楚雄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科技特派员工作项目资金支出18,280.00元,用于我单位派出的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员到服务帮扶的行政村及公司开展调研,依托科技特派员的技术专长,开展专题技术培训及技术咨询,培养本土懂技术会管理的技术人才。
14、木本森林蔬菜绿色种植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资金支出9,927.50元,用于开展区域木本森林蔬菜资源调查与繁殖材料收集,苗木培育,参与林下种植试验展示基地建设、林下种植生境开发控制体系,高效栽培技术体系研发。
15、野生菌技术成果使用项目资金支出28,561.87元,用于采集和整理记录野生菌标本和科研实验苗圃基地维修维护等工作。
16、木本森林蔬菜绿色种植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资金支出9,142.00元,用于开发系列油橄榄叶茶、果系列产品,解决油橄榄产业发展中的良种选育、丰产栽培、精深加工技术难题;同步实现油橄榄产品产业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70,048.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99%。与上年相比减少476,600.62元,下降7.63%,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的项目收入较上年减少;二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2人,故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3,525,656.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10%。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正常运行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及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05,173.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2,4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大病补充医疗及医疗补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325,544.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主要用于造林绿化及实施林业草原科技推广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1,22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4,704.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34,962.6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21%,完成年初预算的99.8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9,74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79%,完成年初预算的97.4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74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4,704.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34,962.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9,74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费用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615.61元,增长11.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962.61元,增长12.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53.00元,增长7.1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在编的公务用车因使用年限过长车辆出现严重老化,运行维护费逐年增加;二是科研项目协作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本单位科研和推广相关技术,科研项目协作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科研推广项目实施等发生的合作交流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我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资产总额765,471.27元,其中,流动资产436,086.17元,固定资产329,385.1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减少486,136.4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1,258.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62.6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62.6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962.6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962.61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我单位为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下属单位,无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七)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一)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3301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