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公益林管护工作紧紧围绕"管好公益林,用好补偿金"这一核心主题,以生态环境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为基础,以制定完善各项管护措施为重点,严格按照《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强化管护措施,落实管护责任。
一、加大公益林区管护宣传力度
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全县共投入资金47万元,制作公益林管护宣传碑49块;开展各类宣传活动961次。
二、开展武装巡护,防患于"未燃"
针对"清明 "、"州庆"、"五一"等节假日,到"彝州之巅"-百草岭游玩、避暑群众多,森林资源管控难度大,森林防火形势严峻、隐患多等实际。由县林业局分管领导带头,成立十二个武装巡护小组,对各乡镇进行巡护。与桂花林区派出所、林业站联合,组织20余人组成武装防火巡逻队,对"彝州之巅"-百草岭进行武装巡逻,确保林区森林防火安全。
在武装巡护过程中,巡护队员通过"小蜜蜂"滚动播放等形式,向沿线群众宣传森林防火和森林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森林保护和森林防火意识。同时,在巡护过程中对在林区吸烟、乱采、乱挖野生植物、野外违规用火等行为及时制止,消除了火灾隐患。给"彝州之巅"-百草岭公益林集中区一片安宁,防患于"未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