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资讯 >> 动态要闻

喜讯!楚雄州入选第五批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

日期:2024-12-26    作者:    点击:[]次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印发《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第五批),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学习借鉴。典型案例涉及福建、江西、重庆、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西、四川、云南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创新发展林下经济》典型案例入选。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创新发展林下经济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地面积3100多万亩,其中林下经济可利用林地约占90%。近年来,楚雄彝族自治州通过立法保障、政策支持、改革驱动,打出一套创新发展林下经济的组合拳,走出一条林农不离乡、不砍树的就近就业致富之路。

一、加强立法保障

2023年,经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审议通过并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颁布实施了《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这是全国首部促进林下经济发展的专门立法,也是全国首部林下经济地方民族立法。该《条例》围绕森林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对林下经济发展原则、模式、用地、政策等内容进行规范,特别是明确规定了发展林下经济应当优先利用的林地、禁止利用的林地和限制利用的林地,重点解决了林下经济在哪里发展、发展什么、怎么发展以及怎么保障等问题,为全州林下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二、创新政策供给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采集、森林景观开发等发展任务,提出推进林地规模经营、大力培育经营主体、实施质量品牌战略等具体举措,要求从资金、用地、交通、水利、电力等各方面保障林下经济发展,并将林下经济发展成效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出台《楚雄彝族自治州野生菌保护利用管理办法》,明确了野生菌科学规范采集方法、保育促繁技术措施以及经营利用相关内容,推动野生菌资源可持续利用,实现野生菌“越采越多、越采越好”。出台林下中药材种植三年行动计划,从政策、资金等方面支持中药材良种选育繁育基地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提升中药材品质、打造道地药材品牌等重点项目,着力打造“滇中药谷”品牌知名度。

三、拓展经营权权能

加快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重点放活林地经营权,激发林下经济发展活力。武定县探索建立林下经济经营收益权证制度,对发展林下经济等非木质经营和获得补偿及入股、托管、联营利益的权利进行量化确权颁证。林下经济经营收益权登记关联原林权证或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可作为林权流转交易、质押贷款、项目申报林业资产证明等事项的凭证,为林下经济经营主体提供了权益保障和融资便利,有利于促进林下经济做大做强。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发展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全州发展林下种植28.7万亩、林下养殖366万头(羽),推广包山育菌215.6万亩,培育省级林业龙头企业43家,实现林下经济产值178.3亿元、农民人均林业收入6800元,分别同比增长136%、11.5%,森林资源优势正加快转变为经济优势,生态富民之路越走越宽。

上一条: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委托实施部分林草行政许可事项省级权限的通知
下一条: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林木良种(采种)基地和林木种质资源库的通知

信息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编辑:cyj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