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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19-10-29    作者:    点击:[]次

韩成金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改善双柏县国有林场基础条件的议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国有林场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国有林场转型压力较大,职工队伍庞大,国有林场从生产性企业单位管理转变为公益性事业单位管理,确保职工收入稳定困难大;二是国有林场基础设施薄弱,林区各项基础设施落后,林区道路自然损毁严重,难以正常通行,国有森林管护点年久失修,已成危房,职工生产生活条件较差,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物资储备、扑火器材落后,与建设现代林业发展不相适应,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意义重大。你们指出的这些问题,既是双柏县国有林场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是我州乃至全省、全国国有林场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是国家、省、州县各级党委、政府、林草部门积极努力加以改善解决的方向。

一、关于将国有林场管护点建设、林区道路建设、水电配套建设纳入全州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同步实施,加大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林场职工生产生活条件的建议

目前,全州国有林场管护站点、林区道路以及水电配套等基础设施建设均已纳入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及林业发展"十二五""十三五"规划总盘子。在实施过程中,州县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积极向国家、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争取相关的建设项目,2010年至2019年,已争取国家和省级投入双柏县国有林场管护站点建设项目14个,投入440万元,争取国有林区公路建设项目2个,里程26公里,中央投资1820万元。因林业部门所实施的项目投资受国家政策的影响较大,加之受中央、省州各级财力因素的影响,国家和省州财政对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离州县和基层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基础建设欠账较多,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国有林场的发展。

二、关于结合实际,因场施策,加大对国有林场的项目、资金扶持力度,进一步提高国有林场自主发展能力的建议

因国有林场改革后,国家对国有林场的发展和建设已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对国有林场的发展今后国家将会更加重视,这也是国有林场改革的目标之一。下步工作中,州县林草部门和国有林场,将结合国家政策导向和"十四五"规划,做好做实国有林场改革的后续发展规划,贮备好项目,努力争取纳入国家和省的发展总盘子,多渠道争取国有林场乡土优良种苗培训、省州重点工程项目保障性苗圃基地、国有林区道路及供水供电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贫困林场扶持等项目,为增强国有林场发展后劲,提高国有林场自身发展能力积极努力。

三、关于进一步提高国有森林资源管护经费的补助标准,加大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资金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强化基层森林资源管理保障的建议

国有森林资源管护费补助标准,是国家和省根据财力进行安排,自实施天保工程以来,国有林管护补助标准在原来的每亩5元的基础上,省级在全省进行统筹,给予楚雄州和双柏县一定倾斜,2017至2018年已达到平均每亩7-8元,国有林管护补助标准已得到逐步提高。下步工作中,州县林草部门还将共同努力,实施好在建重点生态工作项目,运用好现行政策,积极努力向国家和省争取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转移支付预算资金,最大限度地支持地方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

最后,感谢你对林业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视和关心,期望你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林业和草原事业的发展,为彝州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上一条: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号议案的答复
下一条: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 | 责任编辑: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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