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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公开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1-09-26    作者:    点击:[]次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2701000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是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全州林草生态保护修复及造林绿化工作;监督管理森林、荒漠化防治、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推进林草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落实林草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执行相关林草产业云南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草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草种苗质量;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监督管理林草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草预算内投资、国家和省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州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林草科技、教育、宣传工作,指导林草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草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一是不断完善集体林权“三权”分置制度;二是圆满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三是加快推进天然林管理体制改革全州完成营造林72万亩,完成义务植树1113.84万株;四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五是最大限度为全州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依法使用林地提供支持,全年国家和省共审批永久征用林地项目258个、面积582.6938公顷。六是全面完成“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国家级公益林建设成效年度监测、湿地资源年度监测及2020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七是认真开展2020年度森林督查工作;八是扎实开展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九是抓细抓实森林防火工作。全州共发生森林火灾5起,其中较大森林火灾4起,一般森林火灾1起,过火面积200.5公顷,森林受害面积32.67公顷,受害率0.015‰,火案查处率为100%,在2020年省政府对16个州市的森林和草原防火目标责任状考核中被考核为优秀等次。十是扎实开展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十一是扎实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专项行动,共办理野生动物案件421件,涉案价值205.73万元;十二是编制了楚雄州2020年度草原监测实施方案;十三是实施退化草原生态修复试点项目5万亩,退耕还草项目0.06万亩,项目已实施结束并通过州级、省级验收;十四是全力落实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销号;十五是着力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十六是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十七是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十八是着力抓好湿地保护修;十九是大力发展林草产业;二十是加强内调外引,打造林草产业品牌;二十一是着力打造核桃机械加工一体化示范项目;二十二是制定扶贫慰问工作方案,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扶贫联系点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加强政策宣传,194户扶贫结对户接受了各级组织的考评验收;二十三是加强党建引领,完善自身建设。

2020年我州共完成森林管护面积3341.23万亩,分流安置森工企业职工658人,聘用护林员11408人。完成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资金9918.13万元,管护资金5413.51万元。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3.43万亩,完成陡坡地生态治理1.3万亩。完成绿色廊道建设面积10485.9亩,增绿复绿面积3039.51亩。持续推进森林县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巩固和提升楚雄市“国家森林城市”取得较好成果。积极探索和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率先在全省开展“互联网+义务植树”试点工作,于2020年5月完成“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平台和“楚雄州全民义务植树网”网站建设,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不断提高。积极开展国家、省级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工作,全州28个村荣获“国家森林乡村”荣誉称号,105个村荣获“省级森林乡村”荣誉称号。持续推进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工作,完成了122株一级古树名木的挂牌保护工作,各县市参照省级下发的一级古树名木保护挂牌样式正在进行二级古树667株、三级古树3081株和古树群19个古树株数183株古树名木保护牌的制作工作,现已基本完成挂牌工作。持续推进储备林建设工作,楚雄、大姚、姚安、武定、元谋、牟定、禄丰、南华、双柏等9个县市已完成项目建设投资9.8亿元。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及美丽河湖建设工作,积极开展2020年巡河工作,全年开展巡河3期,并按要求向河长办报送有关工作材料。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为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4.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00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59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1-附表9。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906.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06.3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中:上年财政拨款1933.83万元,本年财政拨款2906.33万元,比上年增加972.50万元,增幅50.29%。收入增加的原因是:依据《国家林 业局关于云南省楚雄州森林火灾高危区(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林规批字〔2016〕138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云南省楚雄州森林火灾高危区(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云林函〔2018〕677号)文件建设楚雄州森林草原防灭火营房,增加项目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91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6.41万元,占总支出的49.57%;项目支出1,471.32万元,占总支出的50.4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0.07万元,增长率为4.33%;项目支出增加923.83万元,减少率为168.73%。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培训费及委托业务费的增加及项目资金的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46.4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07万元,增幅4.33%;主要原因是退休4人,导致统筹外养老金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59.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6.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71.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23.83万元,增幅168.73%,主要原因是今年开展森林防灭火营房建设,导致项目支出大幅增加。具体项目及开展工作情况:

1、 2110401 生态保护 4.99万元;

2、 2110599 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 39.61万元;

3、 2130202 林业和草原支出 93.92万元;

4、 2130209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57.73万元;

5、 2130211 动植物保护 4.99万元;

6、 2130234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 796.94万元;

7、 2130236 草原管理 12万元;

8、 2130299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219万元;

9、 2240602 森林草原防灾减灾 230.72万元;

10、 2110699 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 11.3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7.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比上年1953.64万元增加964.0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外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国防(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公共安全(类)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教育(类)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科学技术(类)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5.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3%。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258.55万元、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75.1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37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8.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主要用于生态保护(草原管理)5万元,天然林保护支出39.61万元,退耕还林支出11.39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城乡社区(类)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147.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6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928.63万元,一般行政事务管理128.4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577.31万元,动植物保护4.99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森林草原防灭火营房建设)796.94万元,草原管理12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19万元(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险);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交通运输(类)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金融(类)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9.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30.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1%。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灾减灾(森林草原防灭火营房建设);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其他(类)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债务还本(类)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债务付息(类)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3万元,支出决算为42.21万元,完成预算的98.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34万元,完成预算的98.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7万元,完成预算的9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确保今冬明春期间森林防火顺利开展,我单位在定点加油站购入20万元的储备油,故今年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去年较高。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9.77万元,增长30.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7.05万元,增长76.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6万元,下降28.7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确保今冬明春期间森林防火顺利开展,我单位在定点加油站购入20万元的储备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34万元,占93.20%;公务接待费支出2.87万元,占6.8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3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9.3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8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8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家、省级相关部门的检查、调研、督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69万元,与上年161.13万元增加25.56万元,增幅15.87%。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培训费的增加。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开展工作开支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业务委托费、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93万元、印刷费0.97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电费5.50万元、邮电费5.11万元,差旅费15.64万元、维护费8万元,会议费1.94万元、培训费12.66万元、接待费1.21万元、业务委托费14.99万元、工会经费11.5万元,福利费0.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7.86万元、残疾人保障金6.7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5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475.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8.49万元,固定资产317.1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9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8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按照楚国资202074号《关于贯彻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鼓励减免房租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减免1年房租)。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75.63

158.49

317.14

255.34

4.54


57.46








填报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0.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0.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0.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天保工程:天保工程即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简称天保工程。在我国,主要在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及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1998年洪涝灾害后,针对长期以来我国天然林资源过度消耗而引起的生态环境恶化的现实,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做出了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重大决策。该工程旨在通过天然林禁伐和大幅减少商品木材产量,有计划分流安置林区职工等措施,主要解决我国天然林的休养生息和恢复发展问题。

森林火灾:根据森林火灾燃烧中央地点,蔓延速度,受害部位和程度,大致可把森林火灾分为三大类:地表火,树冠火,地下火。

以受害森林面积大小为标准,森林火灾分为以下四类:

1.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或其他林地起火(包括荒火);

2.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

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不足1000公顷的;

4.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000公顷以上的。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是指国家在保留森林面积的基础上为了充分发挥生态效益而建立的,它主要是由国家投资筹建,然后森林生态效益的经营者需要再向国家交一部分的补偿费用的方法来维持生态效益资金循环链条,这些资金再反过来对森林进行保护和管理的一种法律机制。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2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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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cy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