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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公开

楚雄州林木种苗站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15-09-14    作者:    点击:[]次


楚雄州林木种苗站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楚雄州林木种苗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楚雄州林木种苗站主要工作是:采集、收购、引进、繁殖、造林绿化等所需籽种苗木。开展科学选育、试验示范、提供良种壮苗、推广优良树种。制定种苗供应、调剂计划及组织实施,指导林木种苗生产,林木种子检查验收,依法查处违法经营林木种苗案件等工作,隶属州林业局直接领导管理,是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我站编制24人,现有在职职工24人,其中管理人员5人(领导职务3人,非领导职务2人);专业技术人员5人(高职1人,中职3人,初职1人);技术工人14人(高级工10人,中级工4人);退休人员27人,全部在社保统发工资。遗属补助5人(农村人口4人,离休遗属1人)。

第二部分  楚雄州林木种苗站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楚雄州林木种苗站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我站决算总收入834.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05万元,占总收入的29.85%;上级补助收入0.18万元,占总收入的0.02%;事业收入3.52万元,占总收入的0.42%;经营收入8.3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他收入573.24万元,经费来源是市政府拨入的拆迁补偿款,将用于新基地建设使用,占总收入的68.7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站2014年决算总支出26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42.08万元,占总支出的91.44%;项目支出14.31万元,占总支出的5.41%; 经营支出8.34万元,占总支出的3.15%。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基本支出249.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0.9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 48.57%;商品和服务支出20.83万元, (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等经费占基本支出的 8.3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3.19万元,(包括退休费、遗属生活补助)等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1.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项目支出4.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3%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电脑4台,支出资金2.00万元;购置办公桌椅13套,使用资金2.08万元 。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6.25万元。我单位有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3.41万元,比上年减少 2.65万元,主要用作新基地建设及办理相关业务使用;公务接待费支出2.84万元,比上年减少 1.21万元。按管理规定支出,主要用于业务洽谈接待及其新基地规划设计接待支出;我单位没有任何因公出国(境)费 产生。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州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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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 | 责任编辑: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