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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林木种苗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9-09-29    作者:    点击:[]次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51501000

附件4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木种苗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逐步推进,为适应现代林业发展的需要,经楚雄州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楚编发﹝2013﹞5号和楚编发﹝2015﹞9号),将楚雄州林木种苗站的经费形式由财政差额拨款调整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并重新调整机构编制。核定事业编制25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5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5名、工勤人员编制15名;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楚雄州林木种苗站的主要职责:一是管理国有苗圃,编制林木种苗、国有苗圃规划计划工作;二是承担林木种苗的生产、调剂、供应和产品质量的检验;三是采集、收购、引进繁殖造林绿化所需籽种苗木;四是开展林木良种选育、新品种的引种试验示范和林木种苗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五是承担州林业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质。一是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干部职工每月"四堂课"学习安排表,按时间和学习内容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每月"四堂课"学习活动32次,学习了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生态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知识;二是为提升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效果,要求全体职工抄写党的十九大报告,党员还要求抄写党章,并按时进行督促检查。三是全体职工参与了法宣在线学习并通过了考试,合格率为100%。四是按要求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和"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学习活动和重点岗位人员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学习活动。通过借助各种学习活动,采用丰富多彩的学习方式,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使其综合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二)老基地苗木生产管理情况。一是为充分利用好老基地的土地资源,提高单位面积苗木的产量,利用部分零星土地栽植大径级苗木4亩800余株;二是移栽森林公安局执法过程中没收的价值较高的清香木大树8株;三是加强苗木的生产管理工作,使苗木的保有量、质量和价值都有较大提高,经初步估算,老基地苗木产值达200万元左右。

(三)楚雄州林木种苗繁育中心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一是本着共商共建,互利共嬴的合作模式,与新基地项目建设的合作方制定、修改和完善了项目合作协议的有关条款,拟上报州林业局党委会讨论通过后签订。二是项目工程开工建设进展顺利,现已完成了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供电工程、道路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内容,截至12月底,已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215.5万元,占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的50.8%,占楚雄州林木种苗繁育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的33%。三是按照新基地建设项目工程的目标要求,扎实开展了林木种苗的引种、试验示范等工作。

(四)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按照州林业局的要求,下派2名职工做为州林业局驻南华县马街镇诸葛营村扶贫工作队员兼我单位的扶贫工作联络员,按文件规定及时拨付脱贫攻坚工作队员工作经费0.20万元,按时报销差旅费和队员生活补助费,为下派人员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提供经费保障。二是认真落实入户干部职工"七个一"专项行动,组织干部职工2次深入到18户结对扶贫户家中走访,开展民情恳谈、捐款慰问活动,加深了单位干部职工与结对贫困户的感情,并为他们出注意想办法,强化措施落实,争取早日脱贫。三是认真落实"百日冲刺"扶贫行动,按州林业局扶贫办的要求,为使扶贫点如期脱贫并顺利通过中央省州相关部门的考核验收,干部职工积极捐款捐物,2018年全站干部职工累计为结对扶贫户捐1.46万元,捐物价值达0.34万元;其次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前往南华参加"百日冲刺"挂包干部培训班学习,并利用干部职工每月"四堂课"学习时间开展集中学习扶贫"三卡"活动,提高了干部职工对扶贫知识及相关政策措施的理解。

(五)积极参与楚雄市创建 文明城市活动。一是单位成立了以支部书记、站长任组长,其他职工为成员的创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单位的创文工作,研究制定了创建 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二是按万家坝社区创文指挥部的要求和单位工作方案,全体职工都注册了志愿者,并组织志愿者参与创文活动13次(含单位内部开展的活动),除扶贫队员外在职职工参与率达100%,本年度内志愿者积分达标率为50%。三是落实经费1万余元,组建了单位创文志愿者服务队,开展了"除四害"、清洁卫生和创建 全国文明城市宣传等活动。

(六)认真落实州委巡察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意见。对我单位存在公务用车、国有资产、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及违反规定发放值班费用和使用考核绩效奖等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已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整改完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林木种苗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会计核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林木种苗站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核定事业编制25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5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5名、工勤人员编制15名;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人。

实有车辆编制0,实有公务用车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林木种苗站2018年度收入合计为394.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4.4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 占总收入的0%。2018年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1.50万元,下降7.4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减少,经费减少。其中,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了31.50万元,下降7.4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项目 减少;2018年无其他收入,比上年下降了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利息收入,2018年利息收入已上缴国库。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林木种苗站2018年度支出合计39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57万元,占总支出97.47%;项目支出10.05万元,占总支出2.5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8年总支出比2017年减少了31.50万元,下降7.40%。其中:2018年基本支出387.57万元,比上年下降了5.09万元,下降1.3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减少,经费减少;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10.05万元,比上年减少了52.11万元,下降了83.83%,下降的主要原因项目减少,支出经费减少。

2018年结转资金586.76万元(市政府拨来的拆迁补偿款,用于新基地建设使用资金),比2017年减少了3.15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林木种苗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7.5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09万元,减少了1.3%,减少了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减少,经费减少。人员经费支出359.1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8.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9.3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8.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9.80万元。2018年人员经费359.1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各种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占2018年基本支出的92.65%,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6.79万元,减少了4.4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减少,经费减少。2018年办公经费、水费、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8.47万元,比2017年增加了11.70万元,增长69.7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调整,单位办公区已经使用多年,设备设施老化,维修维护成本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楚雄州林木种苗站项目经费支出10.05万元,比2017年减少了52.11万元,减少了83.83%,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支出经费减少。2018年具体项目支出是:

林业防灾减灾经费支出6.75万元,主要用于森警部队的入驻与撤离及驻防期间的后勤服务保障性支出。(1)办公费0.08万元;(2)水费1.42万元;(3)电费0.61万元;(4)邮电费0.08万元;(5)维修(护)费2.21万元;(6)劳务费0.54万元;(7)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81万元。

⒉用非税收入弥补公用经费支出0.15万元。1)水费支出0.13万元;(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2万元。

⒊用拆迁补偿款做新基地建设经费支出3.15万元。(1)办公费0.09万元;(2)维修(护)费0.07万元;(3)劳务费2.42万元;(4)专用材料费0.53万元;(5)委托业务费0.0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39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57万元;项目支出6.90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42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2.66万元,项目支出33.3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50万元,主要原因:项目减少,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业务(相关支出情况);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外交(类)支出业务(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国防(类)支出业务(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公共安全(类)支出业务(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林木种苗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0万元,支出决算为2.76万元,完成预算的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3万元,完成预算的84.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预算的9.2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度增加0.12万元,增加4.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66万元,增长35.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减少0.54万元,下降69.7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其一是我单位购于1996年的公务用车1辆(不在编),使用年限长达22年之久,车辆磨损严重,维修费用高;其二是办公地点分散(老基地、新基地、万家坝办公区三处办公及业务地)且距离较远、业务量多,用车频率较高,最终导致经费支出决算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3万元,占91.67%;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占8.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2018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18年度苗木调查及森警部队森林防火后勤保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内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省州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了《楚雄州林木种苗站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务接待。各位职工在工作中也能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管理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原则,故经费减少。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楚雄州林木种苗站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7.5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09万元,减少了1.3%,减少了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减少,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人员经费支出359.1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8.4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89.3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8.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9.80万元。2018年人员经费359.1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各种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占2018年基本支出的92.65%,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6.79万元,减少了4.4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减少,经费减少。2018年办公经费、水费、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8.47万元,比2017年增加了11.70万元,增长69.7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调整,单位办公区已经使用多年,设备设施老化,维修维护成本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楚雄州林木种苗站资产总额672.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17.47万元,固定资产55.1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2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2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项,账面原值29.6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 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概述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无。

2.概述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林业事业机构: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林业产业化:反映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林业防灾减灾: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内容。

6.财政总收入。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与上划中央、省收入之和,反映本地区当年组织的财政收入总规模。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7.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10.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11.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12."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3.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14.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反映用于农业综合开发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1.离退休公用支出(类):按照政策规定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的特别补助费和活动费。

2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24.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楚雄州林木种苗站

2019年9月23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51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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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 | 责任编辑: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