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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公开

楚雄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9-09-29    作者:    点击:[]次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512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州木材检查站的业务指导、监督;负责全州木材运输、经营加工、储运中转、林政稽查等监督检查的具体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现场稽查,制止违规行为。一年来,共开展3次现场稽查,一是对双柏县彩鄂公路部分临时使用林地的情况开展了现场稽查;二是对禄丰、姚安、大姚等县市的风电场临时使用林地的恢复情况开展了现场稽查,现场核对弃土场、进场临时公路等临时用地项目,及时指导县市林业部门、施工单位,按照要求恢复临时使用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三是对双柏县集体人工商品林采伐作业设计、采伐现场进行抽查。

2.积极配合参与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的督查办案的整改复查。今年7至8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共交办环保督察由州林业局直办案件5件,其中:大姚2件,南华1件,牟定1件,禄丰1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站抽调队长、副队长全程参与,并在具体的办理过程中,出谋划策,前后多次往返现场开展调查,直至整改到位。

3.全力配合做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依据《楚雄州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我站按照局领导的安排,全力配合相关单位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代起草了《关于全力配合做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楚林通[2018]40号)。并于9月对全州10县市开展了为期12天的督查和指导。要求各县市林业局对乱占林地建造豪华墓、活人墓的情况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全面进行清理,对涉嫌占用林地的豪华墓、活人墓,各县市林业局将在县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依法依规开展清理。

4.加强木材交易稽查,维护木材交易秩序。今年已经全面开放木材经营加工,全面取消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审核审批。因此,一年来,我们对全州木材交易、加工市场共开展了5次定期不定期的明察暗访检查,共查出疑似收购违规木材3起,交由所辖县市林业局进一步核实处理,维护了正常的木材经营加工秩序,理顺了木材经营加工生产活动,使我州的木材经营加工活动健康有序进行。

5.加强木材运输管理,维护木材运输秩序。林政稽查、木材检查在打击违法运输木材的行为,维护正常的木材运输秩序,起到了主力军的作用。今年我站一是对全州15个木材检查站的人员数量结构、基础设施、物资装备、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基本情况开展调查,并编写了《楚雄州木材检查站调查报告》上报了省厅木材检查总站,同时实现了对检查站的回访督查率100%。;二是开展上路抽查木材运输2次,检查木材运输材料12辆,参与基层木材检查站查处非法运输木材案件3起,交由县市林业局依法查处。

6.强化信访调查,及时化解矛盾。楚雄州林政稽查支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调查处理信访件,积极参与林权纠纷调处,有效地避免了矛盾的升级激化,不但切实维护了森林资源管理秩序,而且为社会和谐稳定建设消除了一批隐患。今年接受了禄丰县仁兴镇200余群众联名访信件1起,我站先后4次前往实地调查并开展广泛的群众走访工作,解释清楚林业政策,得到了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2018年度收入合计99.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9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2018年收入比2017年111.64万元减少11.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2017年108.64万元减少8.74万元,其他收入比2017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7年末我单位有1人退休,2018年度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费用减少;二是上级主管部门对我单位的资金补助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2018年度支出合计99.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90万元,占总支出的95%;项目支出5万元,占总支出的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比2017年111.68万元减少11.7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7年末我单位有1人退休,2018年度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费用减少;二是办公设备购置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90万元。与上年对比:比2017年101.53万元减少6.6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 2017年末我单位有1人退休,2018年度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费用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万元。与上年对比:比2017年10.15万元减少了5.15万元,主要原因是处理信访件、下乡检查次数减少,差旅费相应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具体项目开支主要用于林政稽查经费5万元,一是积极配合参与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的督查办案的整改复查,二是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做好督查和指导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2018年比2017年108.64万元减少8.7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末我单位有1人退休,2018年度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费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13.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96万元;林业事业机构支出59.85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支出5.00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4.92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外交(类)支出相关业务。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国防(类)支出相关业务。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公共安全(类)支出相关业务。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木材检查总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80万元,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预算的7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预算的72.5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规范了公务接待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20万元,下降25.64%。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0万元,下降25.6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规范了公务接待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58万元,占72.5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直管单位业务检查指导和县级基层单位工作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木材检查总站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楚雄州木材检查总站资产总额43.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59万元,固定资产9.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3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2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对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进行分类整合,专项业务经费安排了5.00万元,具体是林业执法与监督经费5.00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所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补助费等。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51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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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 | 责任编辑: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