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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公开

楚雄州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9-09-29    作者:    点击:[]次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2701000

附件4

楚雄州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楚雄州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和

"三公"经费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州林业局为州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全州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及造林绿化工作;监督管理森林、荒漠化防治、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推进林业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落实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执行相关林业产业云南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国家和省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州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宣传工作,指导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实施重点生态工程(造林绿化工程、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程、农村能源工程、森林城市创建工程、路域绿化工程、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自然保护区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程、湿地保护修复工程)。二是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制,加强林地定额管理和用途管制;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和天然林禁伐制度,强化林木采伐、运输、加工和经营管理;深入开展森林督查;强化森林防火;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三是加快发展林业产业。四是全力抓生态扶贫,助力脱贫攻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州林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的单位共1个,即州林业局为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属全额拨款的独立编制,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共有行政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51人,离休6人,退休55人。年末单位实有车辆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含纳入财政调整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945.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1945.82万元,占总收入10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批复预算收入1194.42万元,决算实际收入1945.8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51.4万元,增长62.9% 。上年收入1966.02万元,本年收入1945.82万元,比上年减少20.2万元,减幅1%。其中:上年财政拨款1966.02万元,本年财政拨款1945.82万元,比上年增加20.2万元,减幅 1%。收入减少的原因是:按照政策规定压缩了相应预算费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93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5.52万元,占总支出的75.38%;项目支出475.32万元,占总支出的24.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支出与2017年度1959.18万元相比减少28.34万元,减少率为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41.6万元,增长率为30.67%;项目支出减少369.94万元,减少率为43.77%。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综合绩效奖和项目资金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55.52万元,与上年支出1113.92万元相比增加341.6万元,增长率为30.76%。主要原因: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职工奖金增加211.79万元,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增加18.4万元,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增加16.7万元,职业年金、基体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增加94.7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38.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63.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离退休费)245.7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7.59万元合计253.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项目支出475.32万元,主要用于确保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森林资源监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动植物保护、防灾减灾等工作落实和项目推进方面开支。支出与2017年845.26万元相比,减少369.94万元,减少率为43.77%。主要原因是:一方面,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严格对费用开支进行审核把关;另一方面,按照各级要求,压缩和减少了项目费用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天然林保护支出36.61万元,与去年的51.86万元相比,减少支出15.25万元,减少率为29.4%;退耕还林支出17.69万元,与去年的2.06万元相比,增加支出15.63万元,增长率为758.74%;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176.5万元,与去年的342.33万元相比,减少支出165.83万元,减少率为48.44%;森林资源监测支出19.05万元,与去年的20万元相比,减少支出0.95万元,减少率为4.75%;森林资源管理减少支出6万元,减少率为100%;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23.31万元,与去年的63.91万元相比,减少支出40.6万元,减少率为63.5%;动植物保护73.99万元,与去年的170万元相比,减少支出96.01万元,减少率为56.48%;防灾减灾107.87万元,与去年的129.68万元相比,减少支出21.81万元,减少率为16.82%;其他林业支出10万元,与去年的支出51.5(湿地保护15万元、林业产业化33万元、林业政策制定与宣传3.5万元)相比,减少支出41.5万元,减少率为80.6%。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严格对费用开支进行审核把关;另一方面,按照各级要求,压缩和减少了项目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0.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930.84万元的100%。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9.12万元相比,减少支出28.28万元,减少率1.4%。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严格对费用开支进行审核把关。同时,按照各级要求,压缩和减少了相应费用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员经费支出1284.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945.82万元的66%,经费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离退休、行政运行、住房公积金等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71.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经费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事业机构支出。项目支出475.31万元(节能环保57.61万元、农林水支出41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4%,经费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森林资源监测、生态效益补偿、防灾减灾等开支。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37.58万元,完成预算的83.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52万元,完成预算31万元的98.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06万元,完成预算14万元的50.3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严格对费用开支进行审核把关。同时,按照各级要求,压缩和减少了相应费用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29.62万元增加7.96万元,增长26.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两年均无因公出国(境)人员,费用增减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1.12万元,增长74.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06万元,下降52.0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各级各部门加大了环保督察及巡视巡察、森林督查等工作的整改力度,推进工作整改及落实中的车辆用油、车辆维修等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52万元,占81.21%;公务接待费支出7.06万元,占18.7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因此无费用开支。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5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森林资源监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动植物保护、防灾减灾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05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7.0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林业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林业重点项目实施、重点工作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等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因此未发生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5.52万元,与2017年1113.86万元相比,增加341.66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政策规定增加给职工的奖金绩效和相关的公共费用等支出。经费主要用于发放给职工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及单位开展工作开支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业务委托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交通费用、离退休费、抚恤金和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楚雄州林业局资产总额972.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6.74万元,固定资产835.9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9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9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80平方米,账面原值1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5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    工程

无形         资产

其他         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   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72.72

136.74

835.98

313.53

136.94

0

385.51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8.4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6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8.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8.4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预算安排项目资金490.3万元,实际到位490.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45万元,省级财政安排176.91万元,下级配套268.39万元。预算支出490.3万元,实际支出417.32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490.3万元,执行完毕绩效指标417.32万元。绩效指标完成率85.1%,支付及时率100%,完成质量良好。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是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森林防火,其主要原因是项目均是跨年度实施项目。

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结合行业实际,及早谋划,创新项目实施方法措施,完善长效机制,对跨年度项目及时跟进。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对我单位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各个具体评价项目自评,楚雄州林业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指标评价综合得分90分,评价结论为"优"。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履职效益明显。实现林业总产值184.56亿元,比上年增长17.9%,比编制预算提出任务增加0.9%;完成营造林69.12万亩,比编制预算提出任务增加39.12万亩;发生森林火灾8起,受害率0.076‰,控制在编制预算提出的140次以内,火灾受灾率控制在1‰内;林业有害生物面积30.98万亩,发生率为0.97%,成灾面积为0.28万亩,成灾率为0.09‰,控制在范围内;森林覆盖率逐年上升,2018年楚雄州森林覆盖率达66.25%,在涵养水源、减少土壤流失、保肥净化空气、促进人居环境、改善生态环境、大幅提高生态效益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天保工程:天保工程即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简称天保工程。在我国,主要在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及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1998年洪涝灾害后,针对长期以来我国天然林资源过度消耗而引起的生态环境恶化的现实,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做出了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重大决策。该工程旨在通过天然林禁伐和大幅减少商品木材产量,有计划分流安置林区职工等措施,主要解决我国天然林的休养生息和恢复发展问题。

退耕还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始于1999年,是迄今为止我国政策性最强、投资量最大、涉及面最广、群众参与程度最高的一项生态建设工程,退耕还林工程是从保护和生态环境出发,将水土流失严重的耕地,沙化,盐碱化,石漠化严重的耕地以及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的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因地制宜地造林种草,恢复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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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 | 责任编辑: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