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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森林公安局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15-09-14    作者:    点击:[]次

楚雄州森林公安局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做好州本级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楚财库〔20151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部门决算管理制度》(财库〔2013209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楚财农复【201512号《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对楚雄州森林公安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现将楚雄州森林公安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予以公开。

附件:1、楚雄州森林公安局2014年度决算公开情况文字说明

2、楚雄州森林公安局2014年度决算公开情况表

楚雄州森林公安局

2015911

一、部门基本情况

我局现有编制28人,实有在职人数2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7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退休3人;在编实有车辆7辆。森林公安是武装性质的林业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力量,是林业和公安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森林法》的规定,我局主要管辖以林地、林木、野生动物为主的21类涉林森林刑事、治安和林业部门授权查处的林业行政案件;组织协调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开展严打专项整治和重特大涉林案件查处,全力维护我州生态安全。2011年至2014年,全州共受理各类涉林违法案件6138起,查处6083起,查处率达99.1%,查处各类违法犯罪人员8363人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658.62万元。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4年我单位决算总收入445.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3.87万元,占总收入的99.9%;利息等其他收入1.94万元,占总收入的0.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438.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3万元,占总支出的60%;项目支出168.59万元,占总支出的40%。

1、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0.3万元,与2013年的226.24万元增加44.06万元。其中,增加两名退休职工病故抚恤金22.08万元,增加正常晋升工资及福利支出14.18万元,增加编制车辆使用费及人员经费预算7.92万元。2014年我单位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比2013年增加支出7.8万元。 2014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

2、项目支出情况。 2014年项目支出168.59万元,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8.79万元,与2013年的87.94万元增加0.85万元。具体项目支出为:办公费6.24万元、水费0.36万元、邮电费8.87万元、差旅费15.1万元、维修(护)费0.48万元、会议费:0.23万元、培训费10.72万元、公务接待费2.01万元、被装购置费2.69万元、劳务费0.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6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08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2.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9%。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2.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0.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2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5.38万元 。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41.22万元,与2013年相比减少13.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79万元,(含森警部队)主要用于工作中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2013相比减少6.73万元,下降18%;公务接待费8.43万元(含项目支出公务接待费2.01万元),与2013年相比减少7.18万元,下降46%;主要用于日常工作中及办案工作中的公务接待。

楚雄州森林公安局

0一五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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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 | 责任编辑: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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