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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林业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8-12-20    作者:    点击:[]次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6日至7月31日,州委第六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州林业局党委进行了巡察。9月12日,州委巡察组向州林业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四个意识不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以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党员和干部职工学习、组织参加各种培训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邀请州委讲师团教员为干部职工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中"建设美丽中国"专题辅导,并联系州情林情,开展互动交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使干部职工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二)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不力"的整改情况

1.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各项建设,统筹推进林业改革发展,进一步修订完善党委议事规则,不断提高党委总揽全局、统筹协调能力,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

2.全面贯彻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要求,修改完善党务工作规则,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生态建设的重要职责。

3.制定印发《楚雄州森林城市(县城)创建实施方案》《楚雄州"六城同创"绿化工程实施方案》《楚雄州林业局关于推进"滇中翡翠"建设的实施意见》,在生态保护修复、构筑生态安全屏障上下足功夫,抓好生态扶贫和林业重点项目实施,有效推进林业改革、造林绿化、资源保护、产业发展和生态扶贫等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州委"1133"发展战略、建设"滇中翡翠"和最美丽州市之一打下坚实基础。至11月底,投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资金10265.85万元,全面完成退耕还林24.4万亩,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受理各类森林及野生动植物案件3514件,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3027人。

(三)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审计反馈的重点、难点问题破解不力"的整改情况

1.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制定下发《楚雄州林业局关于推进石漠化治理的实施意见》《楚雄州石漠化林业专项治理规划(2018-2025年)》,加强对县市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推进了石漠化治理工作开展;按照《楚雄州落实云南省湿地保护和修复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全面开展湿地保护和修复整改工作。

2.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按照《楚雄州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加强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研究,召开整改落实推进会议,开展全州矿业权等退出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恢复排查督查,督促楚雄市政府拆除紫溪山9栋违规建筑,推进涉及紫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存在问题整改,督促2个县推进自然保护区扩建和新建工作落实。

3.强化措施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对重点问题整改实行日通报和周报告制度,进行了重点督办,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关于"政治站位不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按照制定的"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年"实施方案和与基层党组织签订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要求,认真落实党委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工作责任、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的共管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意识形态工作与林业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2.健全完善《楚雄州林业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8个制度,对机关和直属单位使用的QQ等工作群进行排查清理,落实群主责任,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3.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州党委对意识形态及保密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和安全保密工作的领导,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管控力度;围绕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暨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交流发言人进行学习交流,强化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

4.10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班子及班子成员的重要内容进行对照检查,强化了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

(五)关于"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严重滞后"的整改情况

针对原州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体制改革遗留问题和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人员空缺问题,进一步加强与州级相关部门汇报,努力争取在下步机构改革中一并落实。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严格,干部人事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1.按照新时代新思想新要求,进一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对新时期好干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5个标准的重要性认识。

2.认真落实《楚雄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办法(试行)》等规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完善干部任用痕迹材料管理。

(二)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基础党务工作薄弱"的整改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党建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围绕开展"基层党建巩固年"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重点任务,修改完善党务工作制度,对党员活动室进行更新和规范;召开3次党建工作推进会,对"基层党建巩固年"、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推动工作落实。

2.认真开展"跨越发展、担当作为"学习研讨,及时贯彻学习全州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弘扬省委书记陈豪调研楚雄时"十六字"讲话精神,营造勇于担当、敢于作为、锐意进取、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按照州委"五个一批"实施方案,开展全州林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森林资源管护人员评选活动,树立典型,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促进干部担当作为。

3.结合林业两新组织党建实际,制定党委班子成员联系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制度,明确4名熟悉党建工作的干部担任指导员,加强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

4.组织党支部书记、党建业务人员参加各类州委组织部、单位组织的学习培训,召开党支部"主题党日+"学习观摩会议,进行互动交流,着力规范党支部活动;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夯实党建基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得到提高。

(三)关于"林业系统人才培养重视不够,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的整改情况

1.结合林业干部队伍实际,修订下发《州林业局关于在职干部职工参加学历培训规定》,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学习教育,为实现新时代彝州林业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2.组织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州委联系专家、学科带头人参加高层次人才暨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研修班学习,开阔视野,拓展思路,勇于创新。

3.按照相关政策,面向国有林场招聘保护区专业技术人员14人,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人,专业技术力量得到切实加强。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整改情况

1.以深入推进"政治生态修复年""作风建设攻坚年"和开展"十个一"警示教育为重点,切实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举办廉政教育党课,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警示教育,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风险点的排查和检查力度,党员干部执行"六大纪律"的意识得到切实增强。

2.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林业重点工作一起研究、部署、落实、检查、考核,党员领导干部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3.运用巡察结果,开展党性、党风、党纪警示教育,强化督促检查,促进干部职工纪律作风转变;在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林业局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针对直属单位存在公车私用、违法用工情况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二)关于"担当精神不足,纪律规矩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

1.党委站在全州林业事业发展高度,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党纪党规的重要决策部署,见人、见事、见思想,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

2.组织领导干部和业务人员学习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审核费用,从严管控经费开支,严肃了财经纪律。

3.对4个直属单位干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加强教育,通报批评。

4.召开工作推进会,全面安排部署"平安林区"创建工作;下发"平安林区"创建和林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考核工作通知,组织检查考核,推动了创建工作落实和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三)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楚雄州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楚雄州州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单位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制度,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严格执行。

2.制定印发《中共楚雄州林业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改进会风文风精简会议文件的通知》,切实加强会议文件审批,实行计划报备,严格控制会议和文件数量。

3.强化经费开支的审核审批,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进行清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督促科室和相关单位,加强政策学习,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干部职工下乡就餐按规定交纳伙食费。对违规发放的奖金、值班补助等进行清理清退。

4.按照制定的《楚雄州林业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组织人员对直属单位的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对履职不尽责、执行纪律和制度不严格的单位和人员进行了通报。

(四)关于"挪用项目资金,违反财经纪律情况多发"的整改情况

1.结合林业实际,认真组织机关、直属单位的干部职工学习财经纪律和制度,深刻吸取教训,加强了财务管理。

2.督促有关科室和单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挪用的项目资金,违规发放的奖金、慰问品,违规报销的差旅费进行了清理清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8-3124276;电子邮箱:27950486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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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 | 责任编辑: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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