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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松花粉采集管理办法》公布施行

日期:2016-02-14    作者:    点击:[]次

楚雄彝族自治州松花粉采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2015年11月18日十一届州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此前,《办法》起草组完成了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召开咨询会和论证会、送州政府法制办审查等工作程序。

《办法》的制定,旨在加强松花粉采集的管理,规范松花粉采集行为。《办法》针对松花粉采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结合我州实际,重点规范了松花粉采集规划编制、松花粉采集备案、松花粉采集人员技术和林业法律政策培训、法律责任等问题。《办法》的出台,对加强松花粉采集的管理,规范松花粉采集行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有效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健康发展,2016年,州林业局向州政府申请规范性文件立项并获得批准1项,即制定《楚雄彝族自治州林木采伐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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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 | 责任编辑:楚雄州林业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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