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规定湿地内禁止哪些行为?

日期:2023-10-19    作者:    点击:[]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下列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

(一)开(围)垦、排干自然湿地,永久性截断自然湿地水源;

(二)擅自填埋自然湿地,擅自采砂、采矿、取土;

(三)排放不符合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及其他污染湿地的废水、污水,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四)过度放牧或者滥采野生植物,过度捕捞或者灭绝式捕捞,过度施肥、投药、投放饵料等污染湿地的种植养殖行为;

(五)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

上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进入自然保护区要注意、禁止哪些行为?
下一条:发展林下经济应当遵守什么规定?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cyj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