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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4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3-09-28    作者:    点击:[]次

郭进兵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结合我州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实际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我州古树名木保护的基本情况

按照国家、省绿化委工作部署,我州自2017年启动、2019年完成古树名木的普查工作,累计完成普查总株数4053株,全部为古树,没有名木。在植物分类上涉及44科91属160种(含亚种),其中:一级古树122株(永仁和禄丰已报5株死亡),二级古树667株,三级古树3081株,全州均有分布;古树群18个古树株数183株。2019年完成普查数据库建立,完成古树名木资料整理,编制了成果资料《楚雄古树名木》,印发各县市作为古树名木管理依据资料。

自启动古树名木建档保护以来,楚雄州建立了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了古树名木资料建档、古树挂牌,落实了古树名木保护责任人,对部分衰弱古树采取了复壮管护措施,全州古树名木得到了有效保护。2021年以来,针对各县群众反映的古树名木普查管理等问题,州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积极与省绿化委反映,争取古树名木系统中完善信息审核管理等工作支持,启动了全州古树名木补充调查工作,完善了部分古树名木信息,完成了515株(姚安237株、武定204株、永仁71株、牟定1株、楚雄市2株)普查遗漏古树的调查工作。2022年,为打击破坏古树名木的违法犯罪活动,我州公安、住建和林草系统联合行动,开展了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整治工作。经执法检查,未发生破坏古树名木的犯罪案件,也未收到群众举报案件线索。通过这次专项行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古树名木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加大了古树名木保护意识的宣传力度。

二、我州古树名木保护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部分古树名木普查调查仍有遗漏。2017年古树名木普查工作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未纳入普查范围,导致有些历史有记载的古树未列入调查统计,未进入古树名木信息系统。加之县、乡镇部分基层人员摸底调查不认真,调查走访不深入,许多寺庙、寺院、深沟深箐等边远地带的古树调查遗漏,未纳入系统管理,对一些对古树的人文历史文化等了解或掌握不充分,信息不完整。

(二)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古树名木管理工作中,意向性地落实了村委会三职人员、护林员等为管护责任人,但基于村两委换届、护林员聘用等人员变动,履行管护责任脱节,导致有些古树处于无管状态。

(三)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和群众对古树的价值、作用和保护的意义缺乏足够的认识,欠缺保护意识。有极少数领导干部忽视古树名木的存在,盲目上工程建设项目,破坏了古树名木的生境或直接损坏到古树树体;甚至有迁移古树为工程建设项目腾位置的想法,让古树丧失了原有的历史文化价值。极少数村民群众存在随意损坏古树、偷取保护牌,在古树根部堆放生活垃圾污染古树生存环境等行为,严重影响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经费落实不到位。古树名木保护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病虫害、空树洞、雨水冲刷露根等是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中的常见问题,但由于缺乏专项工作经费,致使相关问题无法得到及时有效解决,进而影响古树名木的寿命;同时,对人为干扰破坏因素较多的古树名木设立护栏,避免人畜伤害,部分古树标识牌遗落、字迹模糊,仍需资金上的投入。目前国家、省、州没有落实用于古树名木保护的专项资金,致使古树名木保护措施难以落实,仅限于基础看护状态。

(五)保护宣传不到位。因宣传不到位,部分地方干部、群众对古树名木在生态、科研、人文、地理、旅游等方面的价值认识不足,疏于保护,不经意破坏了古树名木生境或伤害了古树树体,可能引起古树衰弱或死亡的行为时有发生。

三、下步工作措施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以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为导向,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

(一)进一步压实管护责任。结合县、乡、村两委换届,护林员选聘等工作,进一步调整充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责任人,提高管护水平,增强管护责任意识,压实保护管理责任。

(二)积极争取保护管理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古树名木保护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一是积极向上反映,争取中央、省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专项经费预算投入;二是创新“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尽责方式,把重点需要保护古树名木纳入“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尽责范围,通过众筹的方式,加大古树名木的保护;三是加强沟通汇报,争取古树名木保护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列为长期保障机制。

(三)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宣传。古树名木保护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生态文明教育基地,通过互联网、电视、广播宣传媒体,通过学习强国、楚雄治理通、快手、抖音APP,微信易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林草工作会议以及工作下乡发放制作宣传资料、悬挂标语等方式,不断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宣传力度,宣扬保护古树名木的生态意义及历史文化意义,进一步提高全民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使其自觉投身到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行动中,让全社会关心、重视、保护古树名木。

(四)健全保护制度,强化保护措施。依据古树名木管理办法,制定管护措施,强化日常工作监督。加强日常管护,定期进行松土、施肥;开展病虫害防治;对存在空洞的古树进行统一封口及填补处理,防治树干腐烂并增强古树支撑力;对周边人畜活动较为频繁的古树设立护栏,有效避免人畜损害。针对濒死古树采取必要的复壮措施,加强树体保护。加强执法,发现毁坏古树和乱采滥挖乱移行为,坚决依法依规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追究。

(五)加强信息化管理。请省级明确古树名木信息系统管理专职人员,加强系统的维护与管理,确保古树名木系统正常运行,县市补充信息能够及时录入和审核,社会公众手机扫古树二维码识别信息能够及时呈现。同时,对未纳入系统管理的古树进行补充调查,完善相关档案资料,落实管护措施,让每一株古树都得到有效保护。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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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c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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