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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0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3-09-28    作者:    点击:[]次

 

陶先荣代表:

您在楚雄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野猪损毁农作物问题的建议》(第90号),交由州林草局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楚雄州野生动物保护情况

楚雄州地处滇中腹地,处在云贵高原和横断山脉,是滇南热区和滇西北高寒地区动植物的交汇地带,物种十分丰富,是多种生物的荟萃地,是云南植物王国、动物王国、世界花园的重要组成部分。境内有脊椎动物680种,有陆生野生动物546种,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26种。脊椎动物占全省2237种的30.39%,楚雄州分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占国家686种的18.36%,占云南省385种32.72%。

多年来,楚雄州高度重视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上级林草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一是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保护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保护意识。二是建立保护地,先后建立17个自然保护区,保护州内珍稀野生动植物我州物种和典型生态系统。三是划定禁猎区、规定禁猎期。州人民政府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通告,全面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四是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同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五是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本底调查,先后开展第二次野生动物、绿孔雀、西黑冠长臂猿等资源调查,摸清野生动植物资源家底。六是持续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野生动物资源安全。七是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野生动物疫病,确保生态安全。八是开展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通过赔偿受灾群众损失,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九是实施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先后实施绿孔雀、滇南苏铁、黑冠长臂猿等极小种群保护及栖息地恢复项目。

通过多年来的努力,楚雄州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绿孔雀,黑冠长臂猿、黑颈长尾雉等珍贵野生动植物物种种群数量不断增加。全州绿孔雀野外种群数量300只左右,全国的总数的50%西黑冠长臂猿数量2005年的39群195只增加到2020年的63270只左右,分别增长61.53%和38.46%。猕猴、野猪等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也呈现较大增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二、答复意见

正如你在建议中提到的,随着保护力度的加大,生态环境的改善,部分地区出现了野猪大幅度增长,种群密度过大的问题。一直以来,州林草局一直高度重视野猪致害的问题。一是2014年开始,持续开展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向农户补偿野猪等野生动物肇事造成农作物的损失;二是开展调查,分别于2019年和2022年开展两次野猪种群访问调查,及时掌握,野猪种群变化情况;三是开展野猪种群调控,2022年向上争取野猪种群调控资金,在双柏县开展了野猪种群调控试点,在野猪集中分布区猎捕了部分野猪,为下步其他县市开展调控积累了经验。2023年6月30日,国家林草局发布新的《有重要生态、科研、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俗称“三有动物名录”),将野猪调出“三有动物名录”,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虽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捕杀野猪,但开展猎捕活动的程序更加简便。若永兴乡野猪种群大,肇事严重,超出当地环境承载容量,可以依法依规统一组织开展种群调控猎捕,将该地区种群数量控制在可承载范围内。对该项工作,我局将在下步工作中,加强对县市林草局的业务指导,共同做好野猪致害防范工作。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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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c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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