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智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野生中药材保护力度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楚雄州地处滇中腹地,处在云贵高原和横断山脉,是南北阶梯过渡阶段,是滇南热区和滇西北高寒地区动植物的交汇地带,物种十分丰富,是多种生物的荟萃地,是云南动物王国、植物王国、世界花园的重要组成部分。境内有高等植物6000多种,种子植物4500种,大型真菌540种。有脊椎动物680种,陆生野生动物546种。这些野生动植物资源中,全州有药用植物180科1386种,动物药39科86种,矿物药13种,共计219科1485种。保护好这些资源,对我州中彝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具有基础性作用。
楚雄州高度重视中彝医药材野生资源的保护和产业发展。一是建立保护地,保护珍稀濒危物种资源。除已建立17个自然保护区外,2020年以来,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进一步把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分布区域纳入保护地,全州95%以上中彝药野生动植物资源在自然保护地受到更加严格保护。二是认真宣传贯彻野生植物保护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公民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以“世界湿地日”“野生动植物保护日”“爱鸟周”“世界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植树节”等为载体,开展野生动植物普法宣传活动,推动野生植物和珍稀濒危中彝药材保护观念深入人心。三是持续开展“打击整治破坏野生植物专项行动”“清风行动”“绿滇行动”等专项执法,开展线上线下违规违法售卖野生中彝药材监管执法,有力打击了破坏野生动植物和中彝药材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四是认真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科研监测工作。制定《楚雄州州级自然保护区监测计划(2018-2025)》,全面加强野生植物、野生动物监测,实时掌握资源变化情况,为制定保护措施提供依据。五是促进中彝药材产业发展,推动出台《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意见》(楚政发〔2018〕18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把中彝药材纳入林下经济进行扶持发展,对中彝药材产业布局、发展目标、发展规模、扶持政策、工作措施等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全州林下中药材种植面积达5.31万亩,占总种植面积的12%,产值达6.2亿元,占总产值的23%,产出效益较高。培育了一批中药材种植企业,建设了一批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基地、良种选育繁育基地和定制药园基地。2020年全州中药材种植面积达54.3万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50万亩)的108.6%,2020年中药材产值完成32亿。六是彝医药典籍编撰工作稳步推进。《中国彝医药典籍》编纂被列为云南省民族文化“百项精品”扶持项目,《楚雄彝医药志》已经出版发行。中彝药新药研发生产全面加强。推出了一批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彝药品牌。建成“中国彝医药博览馆”“楚雄州中彝药研发制剂中心”已投入使用。七是积极推进中彝药资源普查。2019年以来,双柏县、武定县、大姚县作为第一、二、三批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县,已经完成工作;目前,正在有序推进第四批楚雄市、南华县、元谋县、牟定县全国中药资源普查验收工作,顺利启动第五批禄丰市、姚安县、永仁县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八是围绕建设“中国彝药之乡”目标,全力推进中药材产业,印发了《楚雄州打造全国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基地建设工作方案》《楚雄州中药材原料生产专班工作实施方案》,构建较为完善的中药材产业发展体系,着力做大做强中药材产业,不断探索推进适合本地发展的林下中药材种植,发展林下特色经济,有效促进了山区农民增收致富,也为野生中药材的保护缓解了压力。“云药之乡”建设成效明显。
随着野生中药材资源的日渐稀缺,自然保护地外野生重楼、白芨等部分野生中药有乱采滥挖现象发生,给野生中药材资源带来威胁。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采纳你的宝贵意见,多部门合力,按照州委、州政府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目标,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特别是野生中药材资源的保护监管。一是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狠抓野生动植物、野生中彝医药资源保护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健全完善保护机制。二是加大普法宣传和科普宣传,加强野生中彝药资源保护宣传,引导群众关注和共同保护野生资源,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三是加大野生中彝医药资源保护执法,持续把野生中彝药资源保护纳入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乱挖滥采野生药材行为,推动形成联动执法打击的格局。四是积极争取有关中彝药材发展项目,加快中药材基地建设。在保护好中彝医药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中彝医药挖掘、创新、发展力度,提升中彝医药服务能力,继续开展彝药引种驯化、种植、养殖、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打响“彝药之乡”品牌,推进“云药之乡”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我州野生中彝医药资源保护事业和产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重视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