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波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能源建设,以电以气代薪柴留青山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州农村能源发展现状
多年来,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村能源建设,把以电、以气代柴,推广太阳能热水器、节柴炉灶、户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项目,作为替代农村薪柴需求,保护森林资源,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生活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常抓不懈。通过全州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州的农村能源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实施以太阳能热水器、节能炉灶和户用沼气为主的农村能源建设项目。截至2017年,我州累计建设太阳能热水器17.92万户、占农村总户数的34.13%,改造使用节柴炉灶45.74万户、占农村总户数的87.12%,建设户用沼气池19.57万户、占农村总户数的37.28%。二是推广农村以电代柴,加大农村电网建设力度,不断满足农村用电需求。2018年,预计全州农村居民用电量达58300万千瓦,实现电能替代量1600千瓦时。三是推进以气代柴项目建设。截至2017年,全州推广城市燃气企业共16家,液化石油气(含二甲醚)总储气能力1750吨,天然气供气能力403万立方米,天然气供气管道329公里(含庭院管道),城镇液化石油气换瓶门市共129家,民用燃气代柴使用量达500万立方米。
通过以上替代薪柴项目建设,促进了广大农村群众对无烟节柴炉灶、电磁炉、电子脉冲(沼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灶、电(沼气)自动饭煲、太阳能热水器的广泛使用。以每户沼气年节约薪柴2.5吨、每户节能炉灶年节约薪柴1吨、每户太阳能热水器年节约薪柴0.57吨、每1000度电节约薪柴0.99吨、每1000立方米民用燃气节约薪柴3.244吨计算,每年节约薪柴82.89万吨,以每亩中幼林地年薪柴产量约4吨计,相当于每年保护了20.72万亩森林,为保护森林资源,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期,我州森林资源实现了"三增一降"目标,全州林地面积达3251.44万亩(全省第2位),森林面积达到2813.85万亩(全省第2位),森林蓄积量增加到1.09亿立方米(全省第七位),年森林消耗降低到32.28万吨,森林覆盖率上升到66.06%(全省第7位)。
二、下步薪柴替代工作的目标任务
下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观念,把以电、以气代柴、推广太阳能热水器、节柴炉灶等农村能源项目建设,作为降低森林资源消耗,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打造"中国彝乡、滇中翡翠、红火楚雄"的重要措施。继续加大投入,加强工作力度,确保"十三五"农村能源替代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
一是继续加大太阳能热水器、节能炉灶和沼气池的农村能源建设项目。重点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倾斜,加快太阳能热水器、节能炉灶和太阳能路灯的推广使用,加快农村能源项目薪柴替代工作。按照当前国家和省对以每户太阳能热水器补助1000元,每眼节柴炉灶补助300元的标准,到2020年,推广太阳能热水器项目2.5万台、节能炉灶3万户。
二是继续实施农村燃气代柴建设项目。到2020年,使全州(除城关镇外)93个乡镇及有条件的行政村和自然村,建设集镇区域燃气设施覆盖率目标为70%,其中选择经济发展好、规模较大的5个乡镇的集镇区域作为试点。行政村和自然村燃气设施覆盖率20%为目标,以传统村落、省级示范村和易地扶贫搬迁村为重点发展对象,其中传统村落的燃气设施覆盖率达80%,采用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进行燃气供应,加快农村以气代柴工作。
三是继续实施以电代柴建设项目。到2020年,以全面加快推进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建设为重点,提升农村供电能力和用电质量,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2%、综合电压合格率97.9%,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2.15千伏安,每年用电量递增5%,农村用电量达61336.65万千瓦时,加快农村以电代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