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州林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法治工作安排部署,认真贯彻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和平安楚雄建设工作会议、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会议精神,按照《法治楚雄建设规划(2021—2025年)》《楚雄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要求,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不断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努力提升全州林草系统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推动林业发展、维护林区稳定,较好的完成了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州林草局法治工作多次被州委领导和省林草局表彰。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落实
1.州林草局党委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宣传宣讲、研究阐释深入开展。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工作安排、州委具体要求,迅速行动,局党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印制下发《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干部职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重点学习内容,明确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作为领导干部、职工学法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修课,与开展州林草系统“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相结合,进一步推动法治工作部门全战线、全覆盖培训,促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广大干部职工中根植于心、践之于行。
2.局党委高度重视林草法治工作,年度共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2次,并针对我州林草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急需破解的困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推动整改落实。聚焦我州法治建设重点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统筹推进我州林草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党委2022年工作要点和州林草局2022年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州林草局负责法治工作的机构明确(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职责分工明确(下设办公室在局法规科)、经费保障到位,并及时调整充实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协同运转有效。
3.州林草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州林草局不断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约束机制,制定《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试行)。将领导干部述法与年终述职考核同步部署推进,并按照要求组织实施。2022年12月1日,州林草局组织局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局机关十一楼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开展述法工作,州林草局党委书记、局长及局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结合工作职责、围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依次进行述法。
4.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局党委将法治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计划,纳入单位教育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以普法、学法、用法为重点,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制度化、常态化。坚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将述法工作与局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同步开展,接受监督,进一步增强局领导班子成员的法治意识,推进法治创建工作落实,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1、.加强地方立法修订。按要求开展涉及本单位的地方立法任务。《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已列入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规划。2021年已正式启动《条例》修订立法程序,并按照《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修订立法工作方案,有序开展2022年立法修订工作,按照要求,起草制定了《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条例》。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楚雄彝族自治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楚政办发〔2020〕2号)相关要求,2022年依据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定开展了定期清理工作,共清理由州林草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4件、单行条例1个。
3.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楚雄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楚雄州“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严格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行了风险评估,依法依规对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法、内容合法。
4.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建立《楚雄州林业局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楚雄州林业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北京德和衡(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单位法律顾问,在立法、重大决策、行政合同、行政管理等方面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建议。2022年共出具合同和重要文件起草法律审核意见18次。
(三)认真落实普法责任,持续抓好普法宣传教育
1.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努力推进林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认真落实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法律知识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年度述法、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干部职工“四堂课”学习等学法用法工作制度。我局建立每月“四堂课”学习制度,年初制定计划下发《中共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2年干部职工“四堂课”学习安排的通知》,将每月的时事党建课、法律法规课、生态文明建设课、党风廉政建设课的学习计划安排到具体时间、具体责任人,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有计划安排、有责任领导、有组织科室、有督查考核。特别是“一周一学”制度,我局坚持每周星期一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上级党委、政府出台的各项方针政策。通过新媒体、互动参与、在线学法、主题宣讲、开展普法日宣传等方式,在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宪法、党内法规及涉林涉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活动。州林草局党委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局党委组织领导班子集中学法2次,组织干部职工利用“四堂课”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2次,宪法法律学习2次,党内法规专题学习2次。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1次。
2.“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根据全州“八五”普法规划和2022年全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制下发了《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方案》,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及普法责任清单,认真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充分利用“3.3”世界野生动物日、“3.12”植树节、草原普法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日、“12.4”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部门实际,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和个性化普法活动。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开展“以案释法”2次。
3.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我局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部门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在单位公共区域和门户网站设置法治文化宣传栏,巩固和加强板报、墙报、宣传专栏等传统的宣传阵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学法、知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法治氛围。
(四)履行政府职能,深化法治改革,推进依法行政
1.深化“放管服”改革。州林草局不断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拓展,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 标准化建设要求,着力解决项目审批时限长、群众办事不便利等突出问题,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创新审批机制,优化规范审核审批流程,提升服务质量。2022年,我局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窗口在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办结共计69件,我局办理的行政许可做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覆盖率、主动评价率均为100%、好评率100%。
2.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2022年,制定了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实施方案及细则,联合州市场监管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次,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次,共抽取监管对象18户;联合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次,抽取监管对象1家。
3.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州林草局以案卷评查为切入点,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2022年,州林草局自查行政案卷48卷,其中:优秀等次16卷、合格等次32卷、无不合格案件;抽取10县市林草局行政处罚案卷各5卷,共50卷,抽查评查结果为优秀等次38卷、合格12卷,无不合格案卷;根据省林草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林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的通知》,省级抽查楚雄州行政执法案卷25卷(州林草局行政许可案卷5卷、县市行政处罚案卷20卷),抽查结果为优秀19卷、合格6卷。
4.推进以“三项制度”为核心的执法程序改革,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印制下发了《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试行)》《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实施办法(试行)》五项制度。编制减免责清单、“综合查一次清单”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
2022年,楚雄州林草法治工作成效明显,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学法、守法、普法的自觉性有了明显提高,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但仍然存在法治宣传引导不到位、群众性普法宣传收效不明显、行政执法培训力度不够、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利用新媒体宣传仍有差距等问题,下步我们将认真总结和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工作。
三、2023年工作打算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履行好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好政府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加强对领导干部、执法骨干的法治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好基层执法骨干培训、普法宣传讲座等培训。不断创新培训形式,增强培训实效,提升我州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运用好新方式新手段,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执法队伍建设力度,整合执法力量,完善线索发现机制,做好执法过程全记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三)抓好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按照楚雄州普法总体规划要求,突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学习: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基本法律,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二是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林业和草原相关法律法规。三是学习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能力。重点学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四是继续学习党内法规、反腐倡廉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的学习宣传,将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法制教育全过程,提高反腐倡廉自觉性。
(四)切实做好普法宣传工作。继续做好林业和草原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林农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好学法用法制度,并结合国家、省州普法新要求,不断进行探索完善,根据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进行宣传教育。对领导干部要侧重提高依法决策意识,对公务员、执法人员要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对林农要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图册等积极开辟法制宣传教育渠道,广泛宣传林业和草原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法、知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