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楚雄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转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部署安排,指派专人负责,对我局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检自查,现将推进情况简要报告 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按照《楚雄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部门实际,我局印制下发了《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在部门网站上主动公开部门权责清单、行政审批服务指南、林草现行法律法规。加强对“三项制度”的调查研究,指导县(市)林业和草原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组织对县市林草部门“三项制度”开展检查,对“三项制度”内容制定不全面、不具体、不准确,实施过程不规范、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员进行督促整改,逐步建立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二)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我局严格执行行政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全面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组织全州林草系统共计780人分四期参加了2019年全州申领审验行政执法证件网上考试和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上岗前通用法律知识培训暨网上考试,全州林业和草原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每年按时组织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参加干部在线学法和普法统一考试工作,参学率达100%,考试合格率达100%,并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档案。
(三)完善行政执法案件管理制度。为提高行政执法案件质量在严肃查处和及时纠正行政违法案件的同时,我局坚持完善行政执法案件统计、评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等执法案件管理制度,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照“楚雄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认真组织对州级林草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案卷评查。组织对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及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的专项自检自查。2019年我局共办理96件行政执法案件,无行政复议案件。其中:资源科63件行政许可,野保科23件行政许可,州森林公安局10件行政处罚。此次自查将 96件行政执法案件全部纳入评查范围。由评查工作组成员按照自查、填写自查记录、评查登记表、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和被查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将自查结果书面通知被查案件主办人员的程序进行。自查结果优秀等次(95分以上)的96卷,无不合格案卷。 通过组织评查、检查,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努力推进林草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快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已建立林草系统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市场监管主体名录库,随机抽查监管事项清单,制定了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实施方案及细则。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服务意识,着力提高行政许可工作效率。按照国家省州“放管服”文件精神,结合部门工作实际,不断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拓展,着力解决企业开办程序繁、项目审批时限长、群众办事不便利等突出问题。坚持行政许可办理坚持项目办理时间再砍掉一半、政务服务一网办通、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服务质量。通过强化服务意识,行政许可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显著上升。
(二)加强学习宣传,不断提升林业行政执法水平。2019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全州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健全,法制工作机构明确,相关的行政执法制度完善,林业行政案件的办案程序规范。坚持每月一次集中学法课、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组织单位法律知识培训等方式,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推进林业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由于强化了制度建设,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在依法行政过程中,认真执法,严格按程序、规范办理行政许可,运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文书制作规范、案卷归档完整。
(三)加强执法管理,强化执法监督。在林业行政执法和林业行政案件管理方面坚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全州林业系统执法人员参加执法人员资格培训,保证从事行政执法人员均具备执法资格。二是认真进行执法主体清理,开展简政放权工作,减少林业行政审批项目。三是实行林业行政案件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依靠县市级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四是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加强执法监督。五是行政处罚案件已全部使用统一格式的法律文书,确保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质量。六是开展各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存在问题
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深入贯彻落实,促进了机关作风和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的明显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待深化。个别干部对实施三项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存在松懈思想和厌倦情绪,工作流于形式,不踏实;二是工作效率、工作任务不平衡。在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工作措施的落实和成效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三是督促检查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法制审核人员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相应培训,需要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三制办的工作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广泛、深入、持久地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三项制度。具体工作主要注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深入地开展实施三项制度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遵守三项制度的自觉性;二是以服务承诺为抓手,以保证服务承诺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取得实效;三是进一步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制度建设重在落实,只有抓落实,制度才能发挥应有的效力,而督察检查是确保制度落实的重要保障。加强对落实“三项制度”工作的组织领导、检查考核、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进一步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执行力和优质服务能力。对贯彻执行不力、落实不力和违反规定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行政问责、责任追究和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