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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5-01-13    作者:王敏    点击:[]次

2024年,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关于法治工作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林草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为楚雄州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落实。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州林草局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印发《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会议、“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干部职工“3+1课堂”法律法规课进行学习。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下属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策法规科为局机关普法宣传和法治政府建设的专门机构,经费保障到位,工作协同运转有效。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试行)》《全州林业和草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普法责任制“三单一书”制度(试行)》。将领导干部述法与年终述职考核同步部署推进,并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年初向州委州政府、省林草局报送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2024年,严格按照《楚雄彝族自治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等规定制定全国首个野生菌保护管理规范性文件《楚雄彝族自治州野生菌保护利用管理办法》和部门规范性文件《楚雄州林业草原行政许可中介服务管理办法》,并按照规定进行备案、向社会公开。二是持续加强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定期清理,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确保法制统一、市场环境公平有序。2024年共清理由州林草局起草的单行条例1个、规范性文件5件,均为继续有效。

(三)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质量。一是持续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示制度。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楚雄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制定《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1项,并在部门网站公示公开栏进行公开,依法依规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法、内容合法。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北京德和衡(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单位法律顾问参与我局行政决策、合同签订、政府采购等重大事项的法制审核工作,对各类法律文书内容的合法性、可行性及法律风险进行事前评估,2024年共出具法律意见书61份。

(四)强化依法行政,持续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州林草局成立综合行政执法科,负责组织查办职权内的违法案件,监督指导县级林草部门查办违法案件,成立楚雄州林业和草原项目核查中心,解决了执法技术支撑问题。县市级林草部门成立了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目前,林草行政执法赋权乡镇改革和划归综合行政执法局改革工作已完成,工作进一步理顺。二是常态化开展林草行业专项整治。持续排查整治林草行业领域存在的破坏林木、毁林开垦、违法使用林地等问题,全面完成2023年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涉林草违法案件,2024年全州共依法查处行政案件483件,结案率82.82%,行政处罚389人,补种树木17949株,恢复林地47.67亩,恢复草原1.255亩,没收木材14.25立方米,没收野生动物8只,没收野生植物9株,没收非法所得价值8726元,行政处罚总金额785.4678万元。三是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州林草局以案卷评查为切入点,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2024年4月,采取交叉评查、以评代训的方式开展集中评查,抽取10县市林草局行政处罚案卷50卷,行政许可案卷20卷,州林草局行政许可案件5卷,共计75卷,抽查评查结果为优秀案卷14件、合格案卷61件。四是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做好两法衔接平台录入工作,及时督促县市加强信息录入覆盖率、及时率,2024年全州十县市共录入信息591条,录入率100%。持续加强林草行刑衔接,形成林草部门与公安机关、司法机关齐抓共管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的工作合力。2024年6月,开展全州林草行政执法培训,邀请州公安局专家讲授“林草行刑衔接”、州检察院专家讲授“加强林检协作,共护绿美楚雄”专题、州法院专家讲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五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24年州林草局涉及市场监管领域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共4项,分别是:林草种苗、野生动物、木材经营加工、涉林草招投标项目,累计检查企业21户,抽取检查项目2个均未发现重大问题。州林草局除特殊检查事项外未在企业安静期开展行政检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组织行政执法证到期、失效、无证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取换证培训、考试,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执法。同时,按要求全面更新了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相关信息,认真开展执法证件清理工作,经清理我局现持有执法证件97人。七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全州林草系统认真实施《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减免责清单(2023年版)》,州林草局编制并组织实施“综合查一次”清单,为市场主体成长和发展营造了宽松和谐的法治环境。

(五)依法高效应对突发事件,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坚持“以防为主,防灭结合”的工作方针,强化监测手段创新及联防联控联扑能力提升,加强基层防火能力建设,大力推广以水灭火“七步九法”战术;按照“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防治方针,加强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重点抓好松材线虫病、红火蚁的监测预警和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工作。通过防灭火、林业有害生物应对突发事件体系建设,提升林草应急处置的能力。

(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畅通信访工作渠道,积极稳妥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及时回应人民群众诉求。2024年,共收到信访件29件,州县林草部门都按时限要求给予了答复,回复办结率100%。二是积极做好督察交办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配合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督促推进督察交办11个举报件问题和督察发现楚雄市、永仁县、牟定县4个涉林重点问题整改,州林草局牵头办理的涉林举报件11件,目前已办结11件。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助推新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工作有效落实。2024年度州林草局未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七)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促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各类信息617条;二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4年州林草局共办理州人大代表建议19件、州政协委员提案22件,办复率达100%。;三是拓宽群众投诉渠道。以12345政府热线为基础,充分利用部门网站、营商环境等网络举报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八)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全力提升数字化建设应用水平。全州林草系统目前正在使用4个由国家林草局和省林草局统一部署的行政执法系统,分别为:全国林业和草原行政案件统计分析系统,用于全州林草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录入数据统计分析;森林督查暨林政综合执法管理系统,用于办理森林督查下发违法案件查处;全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系统,用于林地项目审核审批使用;监测核查审批执法系统,目前可开展行政审批业务。另外,我单位还使用其他单位建设系统进行行政执法事项办理、数据录入等工作,包括: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用于行政执法数据录入;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用于开展我局野生动植物审批等行政许可线上办理;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用于开展涉企行政检查。

(九)落实普法责任,突出宣传重点。2024年,州林草局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社会普法责任,以提升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为着力点,把普法融入立法、把普法融入生态保护、把普法融入生态文明建设、把普法融入林草实践,奋力推进林草普法工作创优提质。州林草局在2024年度楚雄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一是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注重提炼编辑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林草执法典型案例,2024年编辑并在“楚雄林草”微信公众号发布案例3期,被云南楚雄网、最楚雄等新闻媒体广泛转载宣传。二是结合重要宣传时间节点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工作。2024年分别在“2.2”世界湿地日、“3.12”植树节、“6.17”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爱鸟周、“宪法宣传周”暨“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节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三是认真组织完成专项普法宣传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周”普法宣传任务。四是丰富普法宣传产品,针对管理、服务对象编印《林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汇编(续一)》《林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汇编(续二)》《林草普法宣传册》《新一轮退耕还林·提质增效病虫害防治技术手册》和制作《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专题宣传片、西黑冠长臂猿专题宣传片、紫溪映像专题宣传片、《森林防火“十不准”》《防火宣传动漫》《楚雄州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科普》等系列普法宣传小视频,在线上线下火热宣传。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行刑衔接不够顺畅。部分县市林草案件办理机构与公安机关工作衔接不够顺畅,案件移送仍有较大难度,影响了林草执法的质量和效率,难以有效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二)执法改革过渡期乡镇执法能力不足。近年来,林草行政执法改革力度大、节奏快,林草行政执法工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赋权乡镇”后普遍存在“接不住、管不好”,林草违法案件不能及时查处等问题。

三、2025年工作重点

(一)继续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等要求开展年度法治工作。

(二)按照《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印发<楚雄州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楚发〔2021〕18号)文件要求,不断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扎实推行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突出年度普法重点,做好“八五”普法收官工作,继续加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及林草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工作。

(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加大林草行政案件的查办力度,以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培训为抓手,促进全州林草行政执法水平的全面提升;研究解决林草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矛盾,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为林草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上一条:2025年度行政许可事项办结公示表(2025年1月16日)
下一条:2025年度行政许可事项办结公示表(2025年1月10日)

信息来源: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编辑:c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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