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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科室及职责

林长制与林业草原改革科

日期:2023-09-08    作者:    点击:[]次

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和草原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拟订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生态建设、林业和草原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建议。承担州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878-3121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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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cy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