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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

中共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委员会关于李永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日期:2024-09-03    作者:李芹    点击:[]次

各县(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楚雄州州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州林草局所属事业单位设置的批复》(楚编复〔2023〕14号)等有关规定,州委编委批准同意整合州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州退耕还林办公室、州营林营草工作站、州林草种苗工作站4个单位,组建州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工程技术中心。因机构改革,经州林草局党委2024年7月26日会议研究,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楚人社任复〔2024〕22号文件批复同意,现将李永平等同志任免职务通知如下:

李永平 任州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工程技术中心主任(七级管理岗位),免去州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云南省楚雄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罗衍江 任州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工程技术中心副主任(八级管理岗位),免去州林草种苗工作站(州林草种苗质量检验站)站长职务;

余 辉 任州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工程技术中心副主任(八级管理岗位),免去州营林营草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柏亚昆 任州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工程技术中心副主任(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唐宗勇 免去州营林营草工作站站长职务;

李龙奇 免去州林草种苗工作站(州林草种苗质量检验站)副站长职务。



中共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委员会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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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编辑:cy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