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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州森林、草原、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开展森林、草原和湿地生态系统研究评价工作;负责全州森林和草原资源数据库建设维护和数据管理更新工作;负责审核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工程规划与设计质量;负责核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湿地情况,为林业草原执法提供技术保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组织完成了楚雄州“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有效控制“十四五”期间全州森林资源消耗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保障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对依法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保障林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建设“滇中翡翠”和“美丽楚雄”建设奠定坚实的资源基础和生态基础。
2.加强森林、林地资源动态监测,对大姚、姚安、南华、牟定、双柏、禄丰、武定、楚雄市8县(市)开展楚雄州重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情况核查工作,确保林地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为全州资源管理提供有效依据。
3.开展楚雄州2018年、2019年森林督查案件查处和问题整改工作,及时掌握案件查处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巩固好森林督查工作取得的成果。
4.开展楚雄州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第二阶段的集中整治工作,认真做好台账管理和信息报送,有力推进问题整改。
5.完成楚雄州2020年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国家级公益林建设成效监测、森林及湿地资源监测工作的数据检查汇总及提交工作。我站组织编写《楚雄州2020年森林督查等六项工作实施方案》,并派出技术人员对全州各县市进行实地督促指导,圆满完成了省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6.按时完成楚雄州建设项目占用征收国家级公益林矢量数据校核及报告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公益林资源管理,及时掌握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变化情况。
7.收集梳理自然保护地申报、批复、总体规划和已有界线资料,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地理国情监测、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及林地、湿地、草原(地)等专项调查成果,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
8.组织编写《楚雄州退化草原生态修复项目州级验收工作细则》及《楚雄州退耕还草项目州级验收工作细则》,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了楚雄州600亩退耕还草、50000亩退化草原生态修复项目的州级检查验收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站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站没有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站2020年度收入合计510.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0.7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0.49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单位职能职责及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调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站2020年度支出合计51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75万元,占总支出的92.45%;项目支出38.87万元,占总支出的7.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8.75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单位职能职责及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调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5.7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49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单位职能职责及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6.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5万元,增幅4.71%,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工作任务安排,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按规定程序追加项目;二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单位职能职责及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调整。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公益林管理技术指导工作经费)18.87万元。主要工作:组织实施全州国家级公益林监测及数据更新、开展公益林保护管理,楚雄州国家级公益林占补平衡数据汇总及报告编制工作。
2.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20万元。主要工作:及时组织草原资源监测、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工作,准确、详实掌握全州草原资源状况,为合理利用草资源提供重要基础数据,圆满完成楚雄州2020年度草原监测主要指标监测任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站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0.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5%。与上年对比增加281.90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单位职能职责及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调整,由定额补助单位转为全额供养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主要用于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行政运行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6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大病补充医疗及医疗补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52.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05%。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5%。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站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50万元,支出决算为13.21万元,完成预算的91.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01万元,完成预算的96.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完成预算的6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93万元,增长7.5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01万元,增长33.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8万元,下降63.4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涉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发生较大转变,公务用车到楚雄州各个监测点、建设项目施工地进行调研、检查和督查工作量加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和支出增加及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1万元,占90.92%;公务接待费支出1.20万元,占9.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0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森林、草原、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核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湿地情况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2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森林、草原、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公益林管理等项目工作接洽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站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我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非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站资产总额126.57万元(净值),其中,流动资产16.39万元,固定资产110.1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4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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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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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126.57 |
16.39 |
110.18 |
16.37 |
20.96 |
0.00 |
7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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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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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5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