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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决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是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全州林草生态保护修复及造林绿化工作;监督管理森林、荒漠化防治、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推进林草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落实林草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执行相关林草产业云南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草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草种苗质量;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监督管理林草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草预算内投资、国家和省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州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林草科技、教育、宣传工作,指导林草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草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实施重点生态工程(造林绿化工程、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程、农村能源工程、森林城市创建工程、路域绿化工程、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自然保护区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程、湿地保护修复工程)。二是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制,加强林地定额管理和用途管制;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和天然林禁伐制度,强化林木采伐、运输、加工和经营管理;深入开展森林督查;强化森林防火;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三是加快发展林业产业。四是全力抓生态扶贫,助力脱贫攻坚。
全年完成营造林34.13万亩(人工造林21.6万亩,营林12.53万亩),完成义务植树1122.87万株,森林覆盖率达68.01%,森林蓄积量达1.21亿立方米;全州湿地面积达51.6万亩,湿地保护率达68.69%以上,居全省第4位;全年实现林草行业总产值216.81亿元,比上年增长17 %;完成林业一产产值31.96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8%,完成林草增加值22.8亿元,比上年增长7.1 %;农民人均林草收入达3800元,比上年增长5.1%。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为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
离退休人员64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59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附表1—附表8)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933.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3.8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收入1945.82万元,本年收入1933.83万元,比上年减少11.97万元,减幅1%。其中:上年财政拨款1945.82万元,本年财政拨款1933.83万元,比上年减少11.97万元,减幅 1%。收入减少的原因是:按照政策规定压缩了相应预算费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林草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93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6.34万元,占总支出的71.69%;项目支出547.49万元,占总支出的28.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支出与2018年度1945.82万元相比减少11.97万元,减少率为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9.18万元,增长率为4.8%;项目支出减少72.17万元,减少率为13.2%。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增加及项目资金的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86.34万元,与上年支出1455.52万元相比减少69.18万元,减少率为4.99%。主要原因:2019年有3名职工退休,故全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56.29万元。本年基本工资增加11.56万元,津补贴减少31.08万元,奖金减少27.23万元,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减少9.09万元,职业年金、基体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减少3.3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82.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55.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离退休费)242.8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4.89万元合计253.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林草局机关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7.49万元。比2018年增加72.1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自然生态保护减少支出16.75万元;天然林保护支出增加8.31万元,退耕还林支出减少23.9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增加48.55万元,林业事业机构支出增加62.45万元,森林资源监测支出增加4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增加5万元,动植物保护支出减少54.60万元,林业减灾防灾支出减少3.35万元,其他林业支出减少7.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9.98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9.86万元;天保工程支出44.9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26.70万元,林业事业机构支出62.45万元,森林资源监测支出24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28.31万元,动植物保护支出19.39万元,林业减灾防灾支出108.9万元,其他林业支出2.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9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林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3.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0.84万元相比,增加支出2.99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个别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3.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9%。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247.73万元、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88.3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41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7.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1%。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4.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5%。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9.86万元;天保工程支出44.92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389.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9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906.6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26.70万元,林业事业机构支出62.45万元,森林资源监测支出24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28.31万元,动植物保护支出19.39万元,林业减灾防灾支出108.9万元,行业业务管理2.98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9.98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林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50万元,支出决算为32.44万元,完成预算的92.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29万元,完成预算的81.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3万元,完成预算的40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严格对费用开支进行审核把关。同时,按照各级要求,压缩和减少了相应费用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1.26万元,下降30%。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两年均无因公出国(境)人员,费用增减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23万元,下降26.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3万元,下降43.0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采取各种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29万元,占84.69%;公务接待费支出4.03万元,占15.31%。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2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2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开展天然林保护、森林资源监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动植物保护、防灾减灾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0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林业及其他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林业重点项目实施、重点工作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的检查考核等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林草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13万元,与上年支出280.62万元相比减少119.49万元,减少率为42.60%。主要原因:通过各种措施严格控制机关各项支出。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开展工作开支的办公费、水电费、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业务委托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楚雄州林草局资产总额513.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6.39万元,固定资产347.1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9.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9.65万元,固定资产减少488.8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80平方米,账面原值1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92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6.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8.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6.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件: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天保工程:天保工程即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简称天保工程。在我国,主要在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及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1998年洪涝灾害后,针对长期以来我国天然林资源过度消耗而引起的生态环境恶化的现实,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做出了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重大决策。该工程旨在通过天然林禁伐和大幅减少商品木材产量,有计划分流安置林区职工等措施,主要解决我国天然林的休养生息和恢复发展问题。
森林火灾:根据森林火灾燃烧中央地点,蔓延速度,受害部位和程度,大致可把森林火灾分为三大类:地表火,树冠火,地下火。
以受害森林面积大小为标准,森林火灾分为以下四类:
1.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或其他林地起火(包括荒火);
2.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
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不足1000公顷的;
4.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000公顷以上的。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是指国家在保留森林面积的基础上为了充分发挥生态效益而建立的,它主要是由国家投资筹建,然后森林生态效益的经营者需要再向国家交一部分的补偿费用的方法来维持生态效益资金循环链条,这些资金再反过来对森林进行保护和管理的一种法律机制。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9月24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2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