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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紫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紫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主要职责是以森林资源保护、开展日常巡护、监测巡护,调查保护区内的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和管理计划;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自然保护知识的教育;负责自然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协调处理自然保护区与社区群众的关系,开展社区共管;协调、管理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生态旅游。及时发现并制止偷捕盗猎、偷砍盗伐等破坏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的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紫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主要力抓和完成以下工作:
1.资源巡护监测工作得到加强。
2.森林防灭火工作取得决定性胜利。实现了保护区成立25年来无重大森林火灾的历史记录。
3.保护区问题整改工作成效显著。按照州人民政府整改工作总体部署,积极参与楚雄市做好保护区问题整改工作。管护局在2019年完成通往保护区国有林范围内路口封阻116处、生态修复植树造林39.7亩、植树1600株的基础上,持续推进生态恢复造林和后续管护工作;配合楚雄市人民政府开展整改工作,截至目前,保护区内共完成农家乐排污处理41户、拆除烂尾楼23幢40000平方米、拆除采石探矿点2处、拆除紫霞山庄建筑23幢3885平方米并恢复造林。
4.保护宣传工作切实得到加强。2019年,加大了森林防火和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宣传力度,共建设区碑2座、永久性宣传牌3块,悬挂宣传牌200块、布标20条,增设广播宣传点5处,森林防火期间累计广播宣传1000小时以上;组织干部职工在板凳山赶街及民族节日活动期间,以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开展现场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发放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1000份,清明节期间坟山坟头发放宣传单200余份。
5.保护区规划通过州政府的报准 《保护区总体规划》在通过州级评审后,管护局组织开展了规划风险性评估工作,目前规划通过州政府合法性审查,已由州政府上报至省人民政府,终结了保护区成立25年来没有总规的历史。《紫金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于由州人民政府通过审查转报至省林业和草原局审查。
6、保护区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进一步改善饮水条件,完成了机关饮水管道的清洗和管护所饮水管道修缮;完成了小水井管护所屋顶防渗漏处理、大风丫口管护所办公室门窗、屋顶和柴棚的修缮;完成至二台坡管护所道路沙石铺垫2公里;完成二台坡、小水井管护所通讯设施建设,新建网线4公里,布设监控探头6只,解决了基层管护所通信信息问题,保护区软硬件管护设施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加强,管护能力得到一定提升。
7、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筑牢了拒腐防变的堤坝。全体干部职工遵纪守法,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干部职工没有违纪违法受追究的情况。
9、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按照省州党委、州林草局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党支部围绕意识形态工作目标任务,抓牢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以党支部为中心,抓细抓实意识形态工作。
10、扎实推进大比拼工作。认真组织“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活动,组织支委班子成员、科室(所)负责人到标兵单位太阳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州森林公安局学习考察,找准了超赶比拼的目标和靶向,完善了实施方案,按照方案推进工作。目前各项比拼任务基本完成,比拼目标基本实现。
1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按照中央、省州党委对扫黑专项斗争工作安排部署,管护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开展工作,维护了保护区的和谐稳定。
12、深入实施“彝州脱贫先锋行动”,不断提升党建促脱贫质量和水平。承担着楚雄市西舍路镇德波苴村委会18户(其中16户于2018年脱贫出列,其余2户计划今年脱贫出列),2019年6月新增岔河村委会17户共35户的帮扶工作。从严压实了党建促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组织力量抓脱贫、整合资源促脱贫、动员群众争脱贫,在前期脱贫攻坚成果基础上,不断加大后续帮扶工作力度。
13、切实加强政治文化阵地建设。结合州委和州林草局党委“五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工作部署和要求,管护局投入经费6.7万元,从党建阵地建设、廉政文化建设、文明单位创建、生态文化建设等方面入手,建设更换宣传栏17块,在会议室打造了政治文化、廉政文化主题墙,重新提升改造党员活动室,加强政治文化建设和宣传展示,进一步突出党建引领,保护宣传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在管护局营造了浓厚的政治文化氛围。
14、推动主题教育的深入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紫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紫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紫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327.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327.9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比2018年317.33万元增加了10.5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下达2019年19人基本支出、2019年项目资金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紫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32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92万元,占总支出的89.33%;项目支出35万元,占总支出的10.6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0.59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下达2019年19人基本支出、2019年项目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紫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2.92万元。与上年对比:比2018年296.33万元下降3.4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养老保险缴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紫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万元。1、林业自然保护保护区二台坡小水井修缮费7万元;2、林业防灾减灾支出3万元;3、自然保护区整改支出森林资源监测支出2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中央环保督察、保护区整改疑似点林地核实改公务用车,燃油费、修理费增加。保护区森林资源监测费用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紫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7.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5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项目经费增加,主要是自然保护区整改、森林资源监测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7.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92.92万元,项目经费支出35万元。
项目支出中:林业自然保护保护区二台坡小水井修缮费7万元;林业防灾减灾支出3万元;自然保护区整改支出森林资源监测支出25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主要用于(1)离休人员工资及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工资发放;(2)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6%。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59.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2%。主要用于(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6%。 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紫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3万元,支出决算为3.54万元,完成预算的76.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预算的1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4万元,完成预算的41.1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单位内控制度《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严格压缩了“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57万元,增长16.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8万元,增加了0.3万元,增长原因是紫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整改及中央环保督察,保护区凝似点核查,公务用车燃油费、修理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7万元,增长35.6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环保督察、保护区整改、保护区交流学习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万元,占77.39%;公务接待费支出0.73万元,占22.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护区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管护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中央环保督察、保护区整改、保护区交流学习的接待支出,共计接待支出20批次182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紫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2.92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3.4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养老保险缴费减少。紫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公用经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经费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紫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资产总额5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94万元,固定资产31.2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9.16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4.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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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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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54.2 |
22.94 |
31.26 |
0 |
29.84 |
0 |
1.42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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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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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购买固定资产等资本性支出。
(二)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三)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异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农药、化肥、种子、专用实验用品、农用材料等。
(四)其他交通费:反映的是车辆租用费、处级干部车改补助。
(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所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补助、救济金等。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51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