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财政公开

楚雄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0-09-24    作者:    点击:[]次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51401000

楚雄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州森林草原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开展森林草原和湿地生态系统研究评价工作负责全州森林和草原资源数据库建设维护和数据管理更新工作负责审核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工程规划与设计质量负责核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湿地情况为林业草原执法提供技术保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完成楚雄州2019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的指导培训工作按州森林资源督查办公室的要求编制了楚雄州2019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方案,配合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开展好州级培训工作,对牟定、元谋、武定等6个县进行了县级培训工作,配合州督查办开展外业核查检查工作,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按州督查办的要求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各县市提交的成果进行审核和州级汇总,并按要求上报成果数据,并对森林督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图斑的查外情进行跟踪调查

2.认真做好全州草原监测指导工作完成了《全州草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配合草原科完成了全州草原监测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配合草原科对全州草原监测情况进行了调研和检查工作,按草原科的要求负责对全州草原监测数据进行审查和月上报工作

3.认真开展好全州省级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指导和数据汇总

配合天保办完成了全州省级公益林区划落界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配合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和天保办对全州省级公益林区划落界情况进行检查,按天保办的要求负责对全州省级公益林区划落界数据进行审查州级汇和上报工作成果通过省级审核认定

4.认真开展好森林和湿地资源监测工作按州森林和湿地资源监测办公室的要求,我站积极配合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开展全州森林和湿地资源监测工作方案编制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配合省森林和湿地资源监测办公室二次对我州森林和湿地资源监测工作的检查指导,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按州森林和湿地资源监测办的要求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各县市提交的监测成果进行审核和州级汇总,并按要求上报监测成果

5.完成《南华县2005-2013年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项目验收》工作

6.楚雄州“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前期数据收集工作

7.积极开展《彝州林业调查规划60年》的撰写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站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站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站2019年度收入合计561.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8.85万元,占总收入的40.7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17.39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56.55%;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00万元,占总收入的2.67%。与上年对比,减少73.5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2019年因涉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单位职能职责发生转变,由定额补助单位转变纳入全额供养,财政拨款收入比去年增加29.19万元,事业收入比去年减少98.3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站2019年度支出合计55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6.24万元,占总支出的93.29%;项目支出37.12万元,占总支出的6.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41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减少,存在人员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6.2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9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存在人员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3.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5.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1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职能职责发生转变,单位开展项目有所调整。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森林资源管理

林地变更年度更新调查10.00万元;

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省级公益林区划7.12万元;

3.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

草原监测统计2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1.36%。与上年对比,增加29.19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因涉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单位职能职责发生转变,由定额补助单位转变纳入全额供养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52%。主要用于遗属补助及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工资发放、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职工各类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0.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5%。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大病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3.节能环保支出2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主要用于草原监测统计项目支出

4.农林水支出132.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07%。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6.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50万元,支出决算为12.28万元,完成预算的98.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8万元,完成预算的93.7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办法精神,不断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6.38万元,增长108.1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1万元,增长83.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28万元,增长228.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我单位为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19年转变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供给方式发生重大转变,资金支出结构变化较大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0万元,占73.29%;公务接待费支出3.28万元,占26.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森林草原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核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湿地情况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森林草原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公益林区划等项目工作接洽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站2019年运行经费支出25.4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涉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单位职能职责发生转变,由定额补助单位转变纳入全额供养,规划作业设计相关业务项目不再开展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楚雄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站资产总额141.17万元(净值),其中,流动资产22.79万元,固定资产118.3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76.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35.82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40.5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45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5.6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41.17

22.79

118.38

18.73

25.89

0.00

73.7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指有一定数量稳定的经常性收入,但还不足以抵补本单位的经常性支出,支大于收的差额需国家预算拨款补助的单位。

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的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和基本建设拨款收入等。按规定应上缴财政预算的资金和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楚雄州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站

2019923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51401111

 

上一条:楚雄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
下一条:楚雄彝族自治州林草种苗工作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cy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