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调查规划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调查规划院、楚雄彝族自治州森林资源管理站是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局下属合署办公的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首先履行着全州森林资源管理职能,负责管理、监督、调查规划等管理办法制定;森林资源管理人员和规划设计人员培训、考核,州级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及县、乡指导;建立并管理州级森林资源监测体系、森林资源信息体系、森林资源数据库;预测和分析森林资源消长变化趋势;研究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对策;定期组织编制年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对林业建设项目、造林绿化成效、林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林业分类经营的实施。其次为林业建设提供勘察设计、调查规划、森林作业设计服务;林业资源与生态环境调查监测;林业规划编制;林业项目评估与可行性咨询;森林抚育作业设计、更新造林作业设计、森林采伐作业设计;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森林资源监测;森林资源检查;森林资源信息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我院编制31人,现有在职职工2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3人(包括新录用试用期1人),工人4人;有退休职工16人(单位统发工资5人,社保统发工资11人),抚恤遗属2人(城市居民1人、农村居民1人),2015年退休专业技术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我院决算总收入453.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13万元,占总收入的38.00%;事业收入260.45万元,占总收入的58.00%;其他收入20.49万元,占总收入的5.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我院决算总支出44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9.02万元,占总支出的79.00%;项目支出92.58万元,占总支出的21.00%。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人员经费支出279.60万元,与上年对比上涨32.00%,原因分析:2015年7月工资改革及2015年10彝州津贴发放。2015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9.43万元,与上年对比上涨4.00%,原因分析:私人委托的林地调查规划项目差旅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我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58万元。与上年对比上涨182.00%,原因分析:林业事业机构、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资源监测项目增多。具体开展项目:森林资源"十三五"限额采伐项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项目、森林资源信息系统维护项目、2015年年度林地变更调查项目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39.00%。与上年对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上涨4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56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64.98万元,生活补助1.57万元。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障2.33万元。
(三)农林水支出103.2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9.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8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56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9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57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5.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6万元,主要用于林地资源管理、调查、规划设计等工作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478人,接待费开支1.83万元。,主要用于林地资源管理、调查、规划设计等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决算数24.72万元,其中:使用财政资金7.56万,非财政资金17.16万元。
2015年国有资产决算数448.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1.42万元,固定资产307.46万元。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